新笔趣阁

字:
关灯 护眼
新笔趣阁 > 将军的美味娘子 > 127-132

127-132

    127精彩亮相

    这次的比试规定,谁都不许带帮厨或是学徒,所有事事都要自己亲自动手。

    夏月初最先要处理的就是野兔。

    春天的野兔不如秋末冬初的那么膘肥体胖,去年一年储存的脂肪已经在冬天消耗殆尽。

    虽然开春后活动量增大,肉会变得更加紧实,但吃起来却容易因为缺少油水而不够香。

    所以夏月初没有按照一般的方法将兔子吊起来剥皮,而是烧了一锅沸水,将已经宰杀的兔子浸入锅中,烫掉兔毛。

    这种做法叫做烫皮兔,这样做的兔子,皮下的油脂会完整地保存下来,炖出来的兔肉更加香浓。

    此时其他人都还在处理食材,夏月初这边的不同寻常的举动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关注。

    夏月初将兔子开膛破肚之后,举起硕大的菜刀,「砰砰」两下,干脆利落地斩去头尾。

    原本没关注这边的许多人,也因为声音而下意识地扭头。

    只见夏月初伸手在兔子身上一阵鼓捣,谁也没看到她是怎么做的,一副完整的兔子骨架就从野兔身上抽离出来。

    「这是什么手法?从来都没见过啊!」

    「那兔子骨头都还是完成的,她咋弄的?」

    围观的百姓中响起一阵惊呼,大家都在热烈地讨论,谁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其他四位厨师也被声音吸引,全都朝这边看过来。

    金怡东看到放在条案上的野兔骨架,面上露出复杂的神色,瞬间想起那日试菜时孔林光做的兔子。

    难怪夏月初当时丝毫不惧,且不说味道如何,光是这去骨的手法,二人就已经是天差地别了。

    连坐在台上的几个人都忍不住前倾上身,想要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邓建丰不愧是好吃之人,看过夏月初处理兔子的手法眼睛都在放光,搓着手道:「我曾在一本杂记中看过记载,说蜀南有地名富义,盛产井盐,富庶甲于蜀中。该地百姓十分喜食兔肉,尤其以一道陈皮兔丁最为着名,几乎人人爱吃,家家会做。当地人在做兔肉的过程中,渐渐摸索出一种特殊的方式,能把兔子身上的骨头一起扯出来。当时看到只当是言过其实,如今看来,是邓某太孤陋寡闻了。」

    台上其他几个人遇到县太爷都紧张得手脚僵硬,闻言只是讪笑不敢搭腔。

    周衍道:「当初家中设宴款待蜀中来客,夏娘子一手川蜀菜做得宾客讚不绝口,如今再见到她这般奇妙手法,果然是专精此道。」

    众人还在热烈议论的时候,夏月初将已经去骨的兔肉切成块状,下锅焯水去掉腥气。

    另一口锅中倒入豆油,待油热之后,投入姜片、葱段、辣椒和大把的蒜瓣,然后将兔肉块倒入锅中。

    一阵急火猛烧,加之不断地翻炒,让每一块兔肉都均匀地受热,继续逼出兔肉中的水分。

    待到兔肉缩小变色,才在锅中加入绍酒和酱油,放八角桂皮,再添些带着稠油的鸡汤入锅。

    锅内的汤才刚刚滚开,香味就已经顺着缝隙窜出老远,钻进台下众人的鼻孔中。

    她弯腰在灶坑里塞入两截手臂粗细的树枝,盖上锅盖,由着它小火慢慢炖煮。

    香味随着炖煮丝丝缕缕地飘散开来,惹得下面看热闹的人都连说好香,一个个儿闻得自己肚子咕噜噜乱叫。

    善大嫂子早就得了夏月初的指点,见状将自己雇来的十几个人撒出去,每人手臂上都挎着一个篮子,在人群中穿梭叫卖。

    有的是馒头包子和小菜,有的是熏肉大饼,甚至还有各色熟食烧酒。

    东西各不相同,但都是方便站着直接吃的。

    虽然价钱都普遍贵了一些,但大家看比试看得正是兴起,谁也不想离开占好的地方,最重要是忍受不了台上传来的阵阵香气。

    被台上香味儿勾起馋虫的人,只要不是太过一毛不拔,大多都忍不住要买上点儿吃的。

    虽然台上的东西吃不到,但是有点儿东西吃着,好歹解解嘴馋,也能安慰一下不断造反的五臟庙。

    等到其他人也发现这个商机之后,善大嫂子准备好的一车东西都已经卖得七七八八,大部分人都吃上了,他们买来的东西也大多砸在手里卖不出去了。

    看着收回来的一大堆铜板,善大嫂子忍不住跟秦铮感慨:「可惜月初没能生成个男儿身,不然即便是从咱们这样的小地方出身,也能闯出一番大事业来。」

    此时众人的眼球都被毛吉那边吸引过去了。

    这次比试所用的野味,都是他家两个儿子上山猎回来的。

    为了保证原汁原味,他特意给自己留了一头活鹿,当场宰杀。

    虽然有些血腥,但也还是吸引了许多人的视线。

    毛吉身强体壮,把一隻梅花鹿拎来拎去,如同拎一隻小鸡崽似的容易。

    下刀更是干净利落,直接割断喉咙。

    将鹿血放干净之后,毛吉手中的匕首翻飞,很快就把鹿皮完整地剥下来,摊开放在条案前的檯面上。

    引得下面许多人都特意挤上前,摸一摸还带着热乎气儿的鹿皮。

    一条鹿腿被拆解下来,抹上盐巴调料,插入一根长长的铁质烤架,架在炭火上当场烤制起来。

    很快,烤肉的味道就霸道地衝击着每个人的嗅觉,即便是刚吃饱的人,都觉得嘴巴里又开始分泌唾液。

    而跟夏月初和毛吉比起来,其他三个人的做法未免就显得过于保守无趣。

    更何况这些酒楼的大厨平时做菜,身边都围着好几个徒子徒孙,像什么切配、看火这些杂事,全都有人给做好,他们只要负责调味和炒制即可。

    但此时什么都要自己动手,下面还围着这么多人看着,除了荣炳华早有准备,其余二人都有些手忙脚乱,不怎么热的天儿,生生憋出一脑门的汗来。

    围观的老百姓们虽然大多都下过馆子吃过饭,但却还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大厨们做菜。

    人挤人地站了那么久,但却还是热情不减,一个个看得兴奋不已。

    128惊艷众人

    曹德秋正在做自己拿手的冰糖肘子,肘子已经下锅小火慢炖,散发出微甜的香气。

    在全福居吃过这道菜的人,在人群中眉飞色舞地说这道菜有多好吃,害得周围的人都跟着一个劲儿地吞口水。

    荣斌华处理好一条大鲤鱼,在鱼身上打上纵横交错的花刀,下锅炸至两面焦黄,然后另起锅灶,开始调味炖鱼。

    这道菜有些新鲜,原本他打花刀的时候,邓建丰以为他要做松鼠鱼,但是炸过的鱼却又被他放入锅中添汤慢炖,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

    连一些香满楼的熟客都没见过这道菜,不由得在下面交头接耳起来。

    金怡东拿的素菜最多,最开始一直在处理食材,看来是要在「一素」上面做文章了。

    夏月初此时却找人要了把小锤子,蹲在檯子一角,开始砸核桃。

    东北的山核桃与南方的不同,俗话叫做秋子。

    砸开后里面的核桃仁儿呈「人」字形,不但味道好吃,而且是滋补良品。

    不过这种核桃,个头不大但是外皮极厚,砸起来有些费力。

    一篮子核桃,她足足砸了一刻多钟,看得下面的人都忍不住着急催促起来。

    「小娘子,一共才两个时辰,快点做菜吧!」

    「核桃留着回家吃吧,还是做菜要紧啊!」

    夏月初不急不慢,衝下面说话的人微微一笑,将剥好的核桃仁泡在水中,这才开始着手处理山菜。

    几种野菜择得只剩嫩茎,汆烫后跟胡萝卜洋葱一起剁碎,加入鸡蛋、麵粉和盐,搅打均匀,在盆中呈现出白绿橘三色交杂,格外好看。

    夏月初双手配合,团出一个个汤原大小的丸子滑入油锅中。

    待小火将丸子炸至熟透,表皮呈现出浅浅的黄色后,夏月初便用漏勺一併捞出来,放在一旁待用。

    荣炳华看到夏月初居然在厨艺比试地时候做了一道毫不起眼的素丸子,认为她肯定也是早就想好对策,放弃一部分菜品,专攻一两样,希望能够胜出一道菜即可,所以其他菜品就都做得简单。

    他心下暗道,没想到这个小丫头还是有几分头脑的。

    不过这些都没有意义,这次比试的胜出者,必须是自己。

    荣炳华想到这里,见夏月初已经开始处理草鱼,断定她是把心思放在了野兔和鱼上面,觉得她必然是比不过自己的,便不再分心去关注夏月初的举动,开始专心致志地做自己的菜。

    夏月初麻利地把草鱼开膛破肚,剁掉头尾,沿着脊骨片出两大条鱼肉。

    然后将鱼肉切成蝶状薄片,单面挂上面糊,然后一片片地滑入油锅。

    因为只有单面挂了麵糊,所以经过油炸的鱼片全都朝一个方向兜起,呈半弧形。

    一片片交迭摆在盘中,形似一把羽扇。

    夏月初这边三道菜都已见雏形,其余四个人那边却还在忙个不停。

    夏月初掀开锅盖,看看已经炖到八成火候的兔肉。

    铲子在锅内一翻搅,野味的浓香顿时扑面而来,强势地侵入鼻端,让人逃无可逃。

    围观的百姓全都一脸陶醉地吸着鼻子。

    虽然离着挺远,但邓建丰看到锅内棕红色的兔肉,也是喉结上下滑动,下意识地深吸了一口气,好像自己也能闻到那股诱人的香气一般。

    夏月初俯身将灶底的火拨大,待油温升上来之后,把素丸子丢下锅中復炸。

    丸子在油锅中上下翻滚,发出滋滋的响声,浅黄色的外皮很快就变成了诱人的金黄色。

    按照比试的规则,四道菜同时完成后,就可以端上去供人品尝。

    但是这样的做法却也有一个弊端,菜出锅总有先后,如果不能及时上菜,很容易因为温度下降而影响味道。

    尤其夏月初有两道过油的菜,一旦搁置,很快就会不再酥脆可口,影响口感。

    但是每个人面前只有两个炉灶,她思忖片刻,将已经在收汁到差不多的兔肉端下放在一旁,叫人准备两口干凈的炒锅,分别放在两个炉灶上。

    大家头一次见到两口锅同时炒菜的,全都将目光投了过来,但是大多数人都觉得她是在哗众取宠,一个弄不好,两个菜就都搞砸了。

    夏月初却浑然不管下面的质疑声,在两个锅内倒油,放入葱姜炝锅,倒入早就调配好的两碗芡汁。

    她将摆成羽扇形的鱼片整个儿滑入锅中,右手端锅轻轻晃动,保持着形状不散。

    左手端起素丸子倒入锅内,小幅度地颠着炒勺,让芡汁均匀地裹在素丸子上面。

    这是当地人从未见过的做法,虽说素丸子有些单调简单,但如果火候到位,调味适当,肯定会很好吃。

    但是把已经炸酥的丸子再裹上酱汁,岂不是就会变得软塌塌的?

    台下响起了一些轻微的质疑声,但是大部分人还是被夏月初双手分别做菜的手法镇住了。

    夏月初的全部心神都专註在锅内,左手的炒锅一直在小幅度的颠炒着。

    而右手这边,待鱼片下面受热后开始顺畅地在锅中滑动的时候,她猛地用力抖动手腕。

    鱼片保持着一片片紧贴的造型腾空而起,在空中做了一百八十度的大翻转,最后保持原有造型不变,整齐地落回锅中。

    「哇——」

    「厉害!」

    「好样的!」

    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呼,连看台上坐着的人都露出震惊的神色。

    连薛壮都一反平时淡定的模样,半张着嘴,露出个有些獃滞的表情,心里却涌起一股欣慰。

    夏月初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看到她在台上镇定自若地做菜,薛壮内心有种说不出的自豪感。

    邓建丰此时简直已经心痒难耐,他这个人对名利没什么太大的追求,也没有什么太奢侈的爱好。

    唯一的喜好就是吃,此时见到夏月初的手法,简直如伯乐遇到千里马,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若非还稍微有点理智,知道要自持身份,他早就凑到跟前去近距离围观了。

    贾士杰坐在邓建丰身边,将他的表情和反应看得一清二楚,心里忍不住暗暗叫苦。

    他看向一脸胸有成竹模样的荣炳华,心里暗想,自己之前收下的礼,此时再退会不会有点晚了?

    129离题甚远

    两口锅一起做菜虽然不常见,却也算不得太稀罕的事儿。

    但是能够双手同时以不同的力道和幅度颠锅,尤其还是这么高难度的颠锅,可是极难做到的,没有一定的功底是绝对难以完成的。

    夏月初这一手着实惊艷到了众人,所以大家对她的态度已经不像一开始的瞧不起或是同情,而是渐渐变得讚赏和期待起来。

    夏月初端起炒锅,将鱼片滑入盘中,另一口锅中的焦溜丸子也同时出锅。

    先前对夏月初并不看好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小娘子,着实有几分本事。

    大家都开始拚命鼓掌,等待着她在最后一道菜上会有什么让人惊嘆的技艺。

    夏月初这边的表现太过吸引眼球,其余几个人心里都不免有些不太舒服。

    毛吉按耐不住地给鹿腿刷上一层野蜂蜜,经旺火一烤,香甜的气味散发开来,稍稍吸引回一些关注的目光。

    但是其余三人的做法都没什么爆点,一直都是切菜,炒菜,调味之类的,着实没什么意思。

    围观众人的胃口被夏月初吊起来之后,再转回去看他们,不免觉得索然无味。

    荣炳华对周围的反应毫不关心,对他来说,赢得最后的比试才是重点,决定权可不是把握在这些百姓手中,而是在高台上的七个人手里。

    他将鱼炖上之后,便开始处理山珍。

    荣炳华这次选择的食材是鲜猴头菇,准备做一道白扒猴头。

    虽然本地是猴头菇的产地,但是因为其味道鲜美,价钱一直居高不下。

    跑山的人采到猴头菇,也大多留着晒干后售卖,或是被收购作为贡品送入宫中,当地人也极少吃过新鲜的猴头菇。

    这道菜他早就在岳父留下的家传菜谱中见到过,但是因为不适合在店里推出,所以一直并未在意。

    直到这次厨艺比试,他才重新将菜谱翻出来,在家中试做过一次。

    妻儿和学徒吃过后热烈的反应,让他此时自信满满。

    清洗猴头菇的时候,他稍稍分神看了一圈,见其余三人做的菜都跟预先商量好的一致,心里越发笃定,连最后一点紧张感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若不是下面还有这么多人看着,他简直想要欢快地哼几句戏文出来。

    夏月初将炖兔肉的锅重新端上炉灶继续收汤,将核桃仁捞出来搓揉几下,把已经泡软脱离的外皮洗掉,用香油炸至金黄。

    再捞出一直浸在水中的韭菜,咔咔咔几刀切成寸段。

    大家都没想到,夏月初最后一道菜居然是炒韭菜,再看看其他人桌上丰富的食材,许多已经开始期待夏月初获胜的人都在心里为她捏了把汗。

    夏月初之所以选择这道菜,也是有些无奈,留给她的食材实在是太少了,她只好准备在其他方面下点儿工夫。

    之前选食材的时候她就仔细看过了,这是一捆头刀韭,也就是开春儿长出来后头一茬割下来的。

    头刀韭菜最是鲜嫩水灵,吃的就是个鲜香腴嫩,必须要旺火旺油急炒出来才能保住鲜味。

    待锅中的油热得冒烟之后,夏月初将还带着水珠的韭菜丢入锅中。

    热油遇水,发出「刺啦——」一声响,给韭菜喷上了一层油膜,牢牢锁住了菜中的鲜味。

    夏月初紧盯着锅内,素菜的火候十分关键。

    火候不到的话,菜还带着生味儿,影响口味。

    火候过了的话,菜就会变得软塌塌,品相不佳不说,还影响口感。

    必须要把握住时机,在生味即将尽去之时,将锅端离炉火,放入盐和已经喷香酥脆的核桃仁,利用铁锅本身的热量,飞快地翻炒均匀,一刻都不敢耽搁地盛盘出锅。

    夏月初将核桃仁炒韭菜放在托盘内,最后将炖煮多时的野兔肉盛出来。

    红烧兔肉此时已经小火烧至汤干肉烂,盛出来满满当当一大盘,酱红色的肉块冒着热腾腾的气,浓香袭人。

    夏月初只花了一个时辰,头一个将四道菜都做好了。

    金怡东是唯一接触过夏月初的人,对她的手艺比其他人多几分了解,见她这么快就做好了四道菜,不由得有些额头冒汗。

    但是其余三人却也并未太过着急,依旧专註于自己手中的菜肴。

    毕竟夏月初拿到的食材都是最普通的,做的快又不代表做得好。

    夏月初洗干净手,结下围裙,跟着上菜的小厮,一起来到县太爷等人就坐的高台上。

    七个人面前的长条案上已经摆好碗筷,为了怕影响品尝菜肴,所以并没有备茶酒,每人面前的都是一杯白水。

    邓建丰一直对夏月初的手艺讚嘆不已,此时见四道菜这么快就端上来,顿时笑逐颜开。

    「没想到夏娘子年纪轻轻,没想到有这样的手艺,竟连川蜀那边给兔子脱骨的手法都这样娴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大人过誉了,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

    夏月初行礼后,也没有丝毫的怯场,落落大方地回着话。

    「那我们就来尝一尝夏娘子的菜吧。」

    邓建丰刚拿起筷子,坐在最旁边的一个乡绅却突然发问:「若是老夫没有记错,这场比试的题目是,『一珍一鲜,一荤一素』,不知夏娘子这几道菜,何为珍,何为鲜,又何为荤素呢?」

    被这人一问,下面围观的百姓也都反应过来,夏月初好像做了两道素菜,难道竟然从一开始就搞错了命题不成?

    夏月初笑着介绍道:「软溜鱼扇为珍,韭菜炒核桃仁为鲜,红烧兔肉为荤,焦溜丸子为素。」

    「胡闹,胡闹!」乡绅听了连连摇头,将手中的筷子丢在桌上,「珍为山珍,鲜为河鲜,鱼如何为珍,韭又如何为鲜?我看这菜也不必尝了,离题甚远!」

    邓建丰闻言顿时黑了脸,自己坐在这太阳底下等了一个时辰,好不容易菜上桌了,这个老头子,居然说不吃就不让吃了?

    贾士杰见邓建丰面色不渝,心下暗骂这个老头子,竟然敢在县太爷面前胡乱说话。

    他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急忙打圆场道:「大家不要着急,同样的命题大家也会有不一样的解读,不如叫夏娘子解释一下。」

    130征服味蕾

    夏月初微微颔首表示感激,介绍道:「对于这次比试的主题,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理解。对我来说,珍可以解释为山珍,也可以解释为珍馐。这道软溜鱼扇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滋味独特,虽然用料平凡,在我看来,却也足以当得起珍馐之称。」

    不等刚才说话的人反驳,夏月初将核桃仁炒韭菜向前推了一下,继续道:「至于这个鲜,不知诸位可听说过,民间有句俗语,头刀韭、谢花藕、新娶的媳妇、黄瓜扭儿,这四样儿被并称为四大鲜。头刀韭菜能够力压新娶的媳妇排在第一位,大家说,当不当得起鲜这个字?」

    这句俗语很多人都听说过,只是一时间没有想起来,被夏月初这么一提,下面围观的百姓就都轰然大笑起来。

    大姑娘小媳妇听得羞红了脸,男人们却都在下面大喊:「鲜,太鲜了!」

    夏月初闻言露出个笑容道:「当然,至于四道菜到底味道如何,还是要大家品尝过才知道。」

    邓建丰听了这话,也笑起来道:「竟能比新娶的媳妇还要鲜,这我倒是要好生尝尝了。」

    他说着就夹了一筷子韭菜放入口中,细细品尝起来。

    其他人见县太爷都动筷子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都跟着品尝起韭菜来。

    头刀韭菜叶片肥厚多汁,茎|身脆挺粗壮,吃不到一点儿纤维。

    一口咬下去,韭菜特有的味道充斥口中,只觉得满口生鲜。

    时不时咬到的核桃仁酥脆可口,能直接咬出一汪坚果特有的油脂香味,跟韭菜混在一起,非但并不觉得油腻,反而给韭菜增香不少。

    这道菜不但口感独特,形成了一种从未尝过的滋味,让人忍不住想要多夹几筷子。

    一盘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炒韭菜,就因为放了点儿核桃仁,竟就成了一道独具魅力的新菜。

    除了之前开口的乡绅黑着脸,只象征性地夹了几根韭菜尝尝便放下筷子,其余六个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一盘韭菜炒核桃仁飞快地见了底儿。

    吃过这道最不起眼的菜之后,邓建丰原本的期待值非但没有降低,反倒越发高涨。

    他用白水漱过口,筷子已经急不可耐地伸向软溜鱼扇。

    刚才夏月初的双手颠锅给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没想到她看起来十分瘦弱,竟然有这样的力气和技术。

    单是颠锅并不算难,但是能让锅内的鱼片位置丝毫不错地整个儿翻转,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做到的,更何况她当时还是双手各颠一锅,简直可以称之为神技了。

    软溜鱼扇属于津菜代表菜,主料本该是黄花鱼,但是换做草鱼口味也并不逊色。

    这道菜是咸鲜小酸甜的口味,明汁旺油,色泽金黄。

    草鱼中的刺已经被剔去,肉片薄厚适中,肉质鲜嫩。

    鱼片上挂糊很薄,丝毫不影响味道,反倒给鱼片增加了几分劲道弹牙的口感。

    夹一片鱼肉放入口中,最先充斥齿颊的是芡汁的酸甜,解腻开胃。

    随着咀嚼,酸甜的味道渐渐被咸鲜所替代,最后还能品出一丝鱼肉甘甜的回味。

    「口感细腻,层次感分明,果然当得起珍馐之称!」

    邓建丰细细品尝后,筷子都没放下,就忍不住拍案叫绝。

    周珩本就对夏月初颇有好感,加之这道菜的味道也的确令他眼前一亮,自然也不吝啬于夸奖。

    台上最为重量级的两个人都连声夸讚,得了荣炳华贿赂的几个人不敢明目张胆地提出反对,只得心下暗暗思忖,下道菜一定要抢在县太爷出声之前大肆批评一番。

    第三道要品尝的菜是红烧兔肉。

    邓建丰虽然对夏月初脱骨的手法十分讚叹,但是对这锅兔肉的期待感却并不高。

    野兔骚味重不好处理,即便处理好了,也不如其他山珍鲜美。

    最重要的是,现在并不是吃野兔的好时节,此时的兔肉又紧又柴,远不如秋末初冬储膘时候的肉厚油水足。

    这也正是荣炳华可以设计,将这个野兔留给夏月初的目的。

    但是一块兔肉入口,邓建丰双眼圆睁,瞳孔也瞬间放大,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胡乱咀嚼几下吞掉口中的兔肉,另外夹了一块再尝,还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好吃。

    台上其余六个人,也几乎都露出跟邓建丰相似的神色,面露惊讶,下颌下意识地上下活动,一时间安静得只听到咀嚼的声音。

    邓建丰最先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夹起一块带着兔肉仔细端详,却并没有放入口中,反倒抬头去问夏月初:「平时吃兔肉,都是去皮烹制,你为何会选择烫掉兔毛而保留兔皮呢?」

    「回大人的话,春夏之交,野兔比较干瘦,去皮炖煮难免会肉干发柴,而保留兔皮的话,就会连皮下的油脂一併保留下来,经过炒制和炖煮,这些油脂会渗入肉丝之中。」

    邓建丰听得连连点头,将兔肉放入口中再细细拒绝品尝。

    果然如夏月初所说,兔皮软中带弹,兔肉瘦而不柴。

    每一块肉都吸饱了油脂和汤汁,咬下去鲜嫩劲道,汁水四溢,浓香醇厚。

    这道红烧兔肉做的,让原本绞尽脑汁想要批评几句的几位乡绅员外也没了声响。

    他们从来没想过,这个时节的野兔做出来,非但毫不逊色于初冬肥腴野兔的味道,甚至还能更胜一筹。

    如若此时开口批评,简直就等于明告诉别人自己不够公正。

    因为后面还有很多菜需要品尝,所以大家虽然对红烧兔肉十分恋恋不舍,但还是努力控制住了自己手中的筷子,转向夏月初的最后一道菜——焦溜丸子。

    素丸子大家都吃过不少,无论是萝卜的、豆腐的还是山野菜的,算是一道十分家常的小菜。

    尤其是过年的时候,大部分人家都会炸一盆萝卜素丸子,放在家里当做零食,孩子们也很爱吃。

    但是把素丸子回锅挂上芡汁的做法,这还是头一回见。

    131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焦溜丸子这道菜,本该用的是猪肉丸子,口味偏酸甜。

    但是因为之前的软溜鱼扇已经是酸甜口味了,加之这次用的是素丸子,所以夏月初干脆将口味改成了香辣味。

    为了照顾大多数人的口味,还只是淡淡的微辣。

    邓建丰夹起一个丸子,从中咬开。

    丸子炸得很到位,外壳酥脆,内里软嫩。

    咬开之后,露出内里白绿橘三种颜色交缠的内馅儿。

    山菜的清香,洋葱和胡萝卜的清甜,配上外酥里嫩的口感和微辣的芡汁,吃在口中脆香又解腻。

    连平素无肉不欢的贾士杰都忍不住多吃了几个丸子。

    邓建丰吃得双眼放光,若不是还记着要在人前保持为官者的体面,他简直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筷子。

    「夏娘子这样的好手艺,可别白白埋没了啊!」

    他都已经在心里开始谋划,如果自己在县里开一个酒楼,请夏月初过去做掌勺,生意何愁不火。

    「民女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等以后我去县里开酒楼,还要多靠大人捧场呢!」

    邓建丰没想到夏月初居然有自己去县城开酒楼的打算,心里早就打好的算盘不由得有些落空。

    不过他还不至于小肚鸡肠到这种地步,笑着说:「那我可就期待你早日开张,好去一饱口福喽!」

    周珩对夏月初的印象本就不错,今日出门前夫人还反覆交代,让他一定要多多照顾,不要让夏月初被人欺负了。

    他便也跟着凑趣道:「夏娘子,就算要开酒楼,也该先在咱们镇上开才是,难不成以后想吃你做的菜,还要特意跑去县里不成?」

    荣炳华虽然对自己的手艺和计划都十分自信,但是看到邓建丰和周珩与夏月初言谈甚欢的样子,偏生还听不到说了什么,他心里也不由得焦躁起来,加快了手下的动作。

    将已经炸过一遍的榆黄蘑丢下油锅復炸,将锅里的红焖羊肉盛出来装盘,他便急不可耐地举手表示自己完成了。

    邓建丰端着四道菜走上对面的高台,放在桌上介绍道:「珍为白扒猴头,鲜为干烧鲤鱼,荤为红焖羊肉,素为软炸榆黄蘑。」

    他边说边将四道菜从托盘中取出,放在七个人的面前,自信满满地站在桌旁。

    但此时,荣炳华却并不如表现出来的那般胸有成竹。

    刚才他借着布菜的机会,与自己送过礼的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但是原本信誓旦旦说一定会助自己一臂之力的贾士杰却避开了视线。

    这个意外让荣炳华心里咯噔一下,有一种事情似乎要脱离掌控的不祥预感。

    荣炳华这四道菜是早就计划好,在家也反覆练习过的,无论是摆盘还是色泽上来说,都还是颇为讲究的。

    邓建丰歪头,笑着对周衍道:「没看出来,七道河镇居然还是卧虎藏龙啊!」

    周衍对荣炳华的为人还是有几分了解的,看他的架势就知道是有备而来,不由得替夏月初捏了把汗。

    不过当他夹了一块猴头菇放入口中之后,担心顿时烟消云散。

    他可是吃过夏月初亲手所做白扒猴头的人。

    这道菜虽然看起来也是美观大方,从摆盘上来说可谓是不相上下。

    但是一入口,高下立现。

    芡汁过于黏稠,口味也不够清淡,裹在猴头菇上,不但影响口感,还掩盖了猴头菇本身的鲜味。

    周珩有些痛苦地发现,吃过夏月初做的菜之后,再吃别人的,简直有些难以下咽。

    他勉强吞下口中过于黏糊的猴头菇,便放下了筷子,连喝了几口水漱口。

    邓建丰第一次吃白扒猴头这道菜,没有周珩那么挑剔,但是却也觉得不是自己想象中该有的味道,不够鲜也不够爽利。

    贾士杰清了清嗓子,准备夸奖几句帮荣炳华造势。

    周珩却对邓建丰道:「大人,这道鱼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

    邓建丰的筷子顺势伸向干烧鲤鱼,把第一道菜就这样黑不提白不提地跳过去了。

    贾士杰已经打好腹稿的夸奖被硬生生噎了回去,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荣炳华站在一旁,没等到预想中的讚美和夸奖,脸上的笑容都险些维持不住。

    这可是他觉得最自傲的一道菜了,居然就这样被轻轻带过,甚至县太爷和周珩都只尝了一口。

    他的手背在身后,死死攥成拳头,眼珠子都开始发红了,难道自己这道白扒猴头竟然还比不上夏月初炒的韭菜不成。

    鲤鱼的身上被打了网状的花刀,过油炸制之后,翻出一块块骰子大小的鱼肉,边缘焦黄酥脆,内里鱼肉白嫩,再加上鲜辣回甜的汤汁,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荣炳华还根据岳父菜谱中的提点,炖鱼的时候加了几块切成丁的五花肉,使得汤汁更加香醇味浓。

    但是再好吃的汤汁,却还是无法完全掩盖鲤鱼自带的那股土腥味。

    虽然荣炳华已经放了葱姜等儘力去腥,但也该着他倒霉。

    邓建丰天生对腥味特别敏感,吃了一口之后就脸色发青,鱼肉含在嘴里,吐也不是,咽也不是。

    贾士杰吓得赶紧给他倒水,邓建丰连着漱了好几遍口,嘴里其实已经没有腥味了,但是心理上却还是觉得有些压不住的噁心感。

    被鱼腥味倒了胃口之后,邓建丰勉强品尝了后两道菜,味道都还可以,不难吃却也说不上完美。

    尤其是有夏月初的四道菜珠玉在前,再尝荣炳华的手艺,就总觉得欠了那么一点儿火候。

    邓建丰连点评一下的兴趣都提不起来,完全没有刚才对夏月初的那股亲切劲儿。

    荣炳华早已维持不住自己弥勒佛似的表情,后槽牙都快咬碎了,面颊的肉横鼓着,表情显得有几分狰狞。

    若不是他早就打探过了,邓建丰与夏月初毫无任何关联,他简直要以为这是夏月初请过来的靠山了。

    他使劲儿给收过自己银子的人使眼色,示意他帮自己说几句好话。

    好巧不巧,此时毛吉和金怡东几乎同时出锅装盘,前后脚地举手示意完成。

    132冒险报信

    「大哥,不用担心,连县令都夸菜好吃,嫂子这回赢定了!」

    秦铮在台下陪着薛壮,一边啃着包子一边看着台上的情况。

    薛壮麵上没什么表情,但是眸子里已经蓄满笑意,低声表扬道:「这次办的不错!」

    秦铮得了夸奖却并没有高兴,反倒有些担忧地说:「大哥,孙旭说让咱们最近多加小心,你说会不会是……」

    话没说完,秦铮就觉得有人在自己肩上拍了一把。

    他下意识地回头,见身后站着个中年男子。

    这人满脸的络腮鬍子,几乎遮去了大半张脸,一直微低着头,眼帘半垂。

    秦臻敢肯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却又觉得有一丝丝莫名的熟悉感。

    他皱眉问:「这位大哥,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中年男子冲他做了个手势,示意换个地方说话。

    秦铮见状警惕起来,之前孙旭的提醒就已经让他有些草木皆兵,此时见个陌生人来找自己,忍不住怀疑这会不会是调虎离山之计。

    秦铮袖中的匕首已经滑入手中,若非周围的人实在太多,此时都已经要架到对方脖子上了。

    中年男子没想到秦铮会这样戒备,无奈稍稍侧身,挡住其他人的视线,抬头跟秦铮对视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去。

    秦铮被看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一个鬍子拉碴的大老爷们,顶着一双丹凤眼看过来,这滋味,还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他此时也明白过来,刚才那种莫名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了。

    「你小子……」秦铮话没说完,就被对方一把抓住了胳膊。

    「我有事找你,换个地方说话。」他说完,也不等秦铮回话,转身钻出人群。

    秦铮有些犹豫,俯身小声对薛壮道:「是上回救的那个人。」

    「去吧,我这儿不会有事的。」薛壮说罢,见夏月初从台上下来,便摆摆手,示意他快去快回。

    秦铮便也闪身出了人群,跟在封七身后,一直追到镇子边缘的树林里,封七才算是停住脚步。

    「你神神秘秘的做什么!」看着封七那半吊子的易容术,秦铮简直头疼得要命,「弄成这个样子,比原来还显眼好么!」

    「你以为我愿意弄成这样偷偷摸摸回来?」封七翻了个白眼,从怀里掏出个东西,丢到秦铮身上,「我这人虽然没文化,但还是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的。」

    秦铮接住他丢过来的东西,发现是迭得四四方方的纸,展开一看,心里顿时一沉。

    这是一份官府贴出来的告示,内容是捉拿逃犯。

    虽然告示上没有画像,但是其中两个人的描述却与薛壮和自己有六七分相似。

    秦铮努力控制着面部的表情,装作漫不经心地将告示丢开道:「你报恩的方法也太奇怪了吧?难不成让我跟你一起去抓逃兵领赏银?」

    封七懒洋洋地靠在一棵大树上,嘴里叼着根草棍道:「你的身手不错,一看就是从小正经练过的,不是野路子出身,而且你自己不觉得,但是你跟人交手的时候,会不自觉带出一些当过兵的习惯出来,一般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是瞒不过你七爷我的眼睛。」

    秦铮面色沉下来,眸中闪过一丝杀意。

    「你这人真没趣,怎么这么不经逗啊!」封七吐掉口中的草棍,抬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动作,「我若是贪图那几十两赏银,直接把官府的人带来不就得了,何苦还要冒险偷个告示回来给你看。」

    秦铮对封七的话半信半疑,但是想到他之前被人所伤,后来又带伤逃走,估计是在本地得罪了什么惹不起的人。

    此时回来还特意做了伪装,应该也是冒着风险的。

    如他自己所说,若是为了官府的赏银,的确用不着自己来以身犯险。

    秦铮捡起告示,迭好踹进自己怀里道:「多谢!」

    封七见他信了自己,顿时笑起来道:「是你先救了我,咱们如今两清了!」

    秦铮看着他的模样,一脸痛苦地说:「我先回去了,你也赶紧走吧,别被人看见了。」

    封七见状,故意朝他抛了个媚眼道:「帮我给夏姐姐带好,跟她说,我可想她做的饭了。刚才在檯子下面看着,口水都要下来了。等回头我把身上的事儿平了之后,再回来找她蹭饭。」

    秦铮觉得自己的胃一阵翻腾,刚才吃的包子都快要吐出来了。

    「我看你这名儿起的不对,不该叫封七,该叫疯子!」

    他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秦铮回到厨艺比试场地的时候,台上的人已经品尝过毛吉和金怡东的四道菜了。

    毛吉这人,做饭跟他的外貌一样,都是走粗狂路线的。

    山珍就是一整个烤鹿腿,河鲜上了一盆酱炖鱼,荤菜是烧鹿肉,素菜更是简单,拌了一盆老虎菜就端上去了。

    金怡东是在南方学徒出身,去年才回来开了仙客来这家酒楼,以清淡雅緻的南方菜为主。

    做的四道菜分别是人蔘鸽子汤,茄汁鱼,白切鸡和罗汉斋。

    前三个菜做得一般,无功无过,最后一道罗汉斋却是他当年从师父手里学来的压箱底儿手艺,做得还是颇有些水准的,连邓建丰和周衍都夸讚了几句。

    此时,曹德秋不紧不慢,终于踩着最后时间线,做完了四道菜。

    野鸡炖蘑菇、炸河虾、冰糖肘子和地三鲜,都是全福居的招牌菜。

    看着他端着四道菜下来,围观的百姓都忍不住拍手给他加油。

    曹德秋也是气定神闲,一副压轴出场的架势,将菜摆在了邓建丰的面前。

    小鸡炖蘑菇上面飘着一层黄澄澄的鸡油,河虾和地三鲜都是过油菜,冰糖肘子更是肥腻腻颤巍巍的,泛着一层油亮的光。

    不得不说,在七道河镇这么个小地方,曹家的家传手艺还是颇为过硬的,不然全福居也不会一直屹立不倒。

    但是,邓建丰之前已经尝了十六道菜了,即便大部分都是浅尝辄止,此时也觉得有七八分饱了。

    他看着面前的四道菜,觉得手中的筷子有千斤重,一点儿都不想拿起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热门推荐
多面人夫(肉合集,双性,**,乱X等) 沉淪的兒媳 系统宿主被灌满的日常【快穿】 骚浪双性拍摄记 一滴都不许漏!(高H 调教) 艳情短篇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