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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我永远铭记这一天,比我阿玛的忌日还要牢固。

    冯虚约了我在西郊见面,那是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偏乡僻壤,我对冯虚选这个地方本还颇有微词,复一想到她的处境,便释怀了。

    约定的时间是晚上九点,黑灯瞎火的,还特地带了把手电。西郊这个地方,不说电车,就连黄包车也没有要去的,问之,答曰:“那就不是个吉利的地方!”

    “什么意思?”

    黄包车夫贼眉鼠眼地四下看看,见没人注意,方压低声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是干这个事的,不要去!”

    给了他赏钱,让他将我带到市区边上,路上他苦口婆心地劝阻,腿却没歇着,紧么劲儿地倒腾,到了地儿,把我撂下,拿了钱就往回蹽,不知道的还以为后头有狼撵呢!

    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转过身去,望着前方的路。这段路,全靠双脚。

    在奉天,十月的天气已经开始穿稍厚的外衫了,在上海,虽说夜里也有凉爽的夜风,但湿气重,衣服黏在皮肤上,不大舒服。

    路两边都是成片的残垣断壁,墙缝里布满了青苔,野草横生。不多时,是一个连一个的巨大沙坑,天色黑,除了手电筒照亮眼前那块巴掌地儿,其他皆是一片漆黑。

    微风拂面,有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扑在鼻头上,脚下的路逐渐崎岖不平,大大小小的石块层层叠叠,可谓“举步维艰”。明显的道路已经不见,只能靠双脚踩出路来。

    如此走了能有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与冯虚约定的地点。

    这里有一个醒目的标识:漫山遍野的花园式别墅,等闲人也养不起这里的房子,冯虚被金屋藏娇于此,白崇山好大的手笔,她却千方百计找我来别墅群的后山,可见冯虚成了实打实的旗人手里的金丝雀——关笼子里飞不出来,消遣时闲逗扯。

    来到与她约定的地点,寻到一处老槐树底下,天还不冷,草丛枝叶间蚊虫横生,趋光而来,死皮赖脸赖着不走,随手一抓就是满手密虫。

    冯虚迟到了,明明我离得比较远。当她出现在手电筒的光亮之内,首先看到的是她带着的一对儿璀璨的宝石耳坠子,妆容齐整,头发一丝不苟,接着向下看去,是一件崭新的红旗袍,上面绣着精致的金线,耀眼夺目,脖子上缀着珍珠项链,手指上套着钻石戒指,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

    袅娜多姿,婷婷款款,似望舒,更似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我有点晃神,刘国卿的太太,果然是人中龙凤。

    她停下脚步,抬头望了眼被树杈割得七零八落的月亮,眼波一横,又看向我,静静道:“我们还有十五分钟时间,长话短说。”

    我一皱眉:“白崇山要过来?”

    她仰脸一笑,明媚潇洒:“他派了人来杀我,好不容易到了今天,我怎么会坐以待毙?上海乌糟一片,能除一个是一个,再说,我可不想死在他手里。”

    心下一紧,可又不想输给一介女流,只好眯起眼道:“我是生意人,谁能让我赚钱,我就跟谁好,白先生是行长,我巴结他都来不及,你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她又是一笑:“咱明人不说暗话,时间紧迫,别蹭棱子。我早就知道你,清臣与我通信,有一段时间,信里写的都是你,你身居奉天警察署署长的要职,暗地里——清臣特地与我说过,可以相信你。”

    我先是一怔,复想起“清臣”是刘国卿的字,紧接着面上一热,这王八犊子,跟自个儿太太扯什么哩根楞,说些个混话!我俩那事儿,是能摊在明面上的吗!

    “刘国卿跟你说可以相信我?那你自己呢,你信吗?”

    “我信清臣。”

    我信清臣。轻轻巧巧的四个字,她怎么就能毫无负担地脱口而出?我想说一句“我信国卿”,却死活说不出来。

    她说道:“那些个日子,我们通过邮寄<良友>互报平安,但凡接不到良友了,便是我出事儿了。清臣是个傻的,事儿都憋在心里,心知肚明,偏要装糊涂,有时我也不知道他脑子想的到底是个啥?但我知道他心里有我,这就够了。”

    我想起刘国卿一个爷们儿,家里却堆满了《良友》,一时间心都凉了半截。

    刘国卿傻?放屁!他精明得很!老子才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他一盘棋下得好啊,我对他死心塌地,若在奉天,自有我心甘情愿为他挡灾挡祸;我在上海,得知我结识了白崇山,他又千方百计拐弯抹角让他太太知道我的存在,他是在逼我保护他的太太!

    他明明知道自个儿的太太跟别的男人厮混,他也会为了他的大局,为了他的家国忍下一口气,还要找人保护他的太太!

    “你要我怎么做?”我问冯虚。

    “极斯菲尔路76号派出来的间谍名单在我手里,这些间谍不仅在上海活动,东北、华北也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地。我把藏匿资料的地点告诉你,务必要阻止他们!”

    “刘国卿只告诉你可以相信我,但他有没有告诉你,我们分属不同的党|派,终有一天,会拔剑相对?”

    冯虚洒然一笑:“横竖我是活不到那时候了,当下你我都是中国人,自家兄弟打架,也得是关起门来打,哪容得了外人在咱的地盘上撒野!”

    我微一沉默,为她的心胸折服。她摘下手上的戒指,交给我说:“收好了,拿了名单,就代我把这戒指交给清臣。”又是一笑,幸福甜蜜,“这是他亲自挑的,总该留个念想。”

    “你知不知道,我和他——”

    “那日在天津义顺和,他紧着你跑过去,我就含么见儿的知道了些。但那又怎样,他是我丈夫,而你什么都不是。”

    “”

    树林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细碎的脚步声在夜色中无处遁形。

    冯虚向林子里望了下,从大腿解下一把手枪抛了过来,还理了理头发,十足的体面。

    “我可不想死在那帮杂碎手里。”

    “我不能杀你。”我说。

    “再不动手,一会儿你也脱不了身了。”

    我面无表情盯了她片刻,然后举起了枪。

    我不想杀人,所以枪里从不装子弹。

    他那么爱你!他那么爱你!!你又为何要逼我?如果你恨,大可以一枪打进老子的心脏,如今你却、你却是捅老子的软刀子,待我苟延残喘爬回家,那时候我该如何面对他!!

    他又会如何对我呢?

    脚步声越来越清晰。

    枪声响起。

    冯虚的胸前炸开了血花,顺势掉进了后面的大坑。打开手电只往里看一眼,便吐了出来。

    里面密密麻麻的,尸骨累累,反射着白惨惨的光。

    终于知道一路走来,空气中那股子莫名其妙的味道是什么了,那是血和腐肉的气味!

    我抓着枪,摸出打火机,搜罗起一根树枝和成堆的枯叶,待点燃了,丢进坑里,几乎是瞬间,坑里升腾起冲天大火!

    在大火的映衬下,我连滚带爬,落荒而逃。

    这一天,是一九四零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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