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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如若阿玛知道,在绝境之中,他推崇的圣贤书无用武之地,反倒是旁门左道救了我,不知他会生出怎样的感想。

    得了个熬鹰的差使,我是真心实意想做好的。只是刚分了个不大点儿的小屋,炕还没烧热,我却先发起热来,熬鹰的事儿便一拖再拖。如今不是生草药的季节,郑学仕不知从谁那里得了汤药,一手抱孩子,一手摇醒我叫我喝。他忙得很,照顾婴儿分外劳心,几次困得差点将汤药喂给了孩子。

    孩子果然是个男孩儿,许是出来得早,没在肚子里待足月份,生得小鼻子小脸儿,十分秀气,看着像个姑娘家,身体倒还好,就是个安静,平日里也就饿了拉了尿了,吭叽两声,猫叫似的,其余时间,除了睡觉,就是到处乱撒么,也不知道他撒么啥玩意儿,这么起劲儿。

    这群胡子的根据地在山顶,山顶是块老大的平地,冬天,离远瞅,整个儿山体都是白的,山顶更是积雪厚重。这山倒是不高,叫什么什么顶子,诶,脑子烧得糊涂,说几遍也记不住。记不住便记不住吧,左右在此不过是个歇脚,不可能一辈子龟缩在山野之中。毕竟,还有人在奉天等我。

    炕比烧炉子要好,不呛,也不上火。孩子就躺在我身边,严严实实包着个绣花小被。这小被是从三哥媳妇那儿讨来的,三哥媳妇稀罕孩子,自个儿一直没生出来,见了这小子就走不动路,吃的喝的张罗个齐全。要我说,我这孩子命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还一路总能遇上贵人,我不求他有多大能耐、多大出息,只盼着他一辈子平安喜乐,够吃够穿,做个本本分分的老实人,就得了。

    我跟郑学仕如实说了对孩子的盼望,郑学仕便叫孩子“安喜”,算作小名。我嫌这名儿女气,想换个——本就长得像个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再叫个女气的小名,那还得了?

    倒是有天,大哥过来看孩子,说:“这名儿好,听着就喜庆,小模样生得也好,等长大了,不定迷死多少小娘们儿。”

    他一说了这话,整个土匪窝都知道了:他们大哥喜欢个小孩儿,小孩儿名字叫“安喜”。

    我也就认命了。

    大哥无事不登三宝殿。他负手而立,仙风道骨:“可舟,饭也吃了,水也喝了,觉也睡了,你啥时候能爬起来干正事儿?”

    我咳嗽两声,下地穿鞋。大哥拦了一手,说:“也不差这一天半天的,就是提醒你。咱们这儿也不是个多安全的地儿,早日能把雷子训练明白,我们便多一分胜算。”

    我小心翼翼地问一嘴:“这是个三不管的地儿,没有日本人清剿,也没有乱七八糟的革~命,全部自给自足,多逍遥自在,哪里不安全?”

    大哥似笑非笑,凤目狭长,眯起来风情万种,貂毛领子托着他白玉似的脸,勾得人心胸荡漾,可他说出的话却不好相与:“哪一行都不好干啊。”

    我乐了一下,装傻充愣,摸摸脑袋说:“得了,我只管做我的,凭这手本事讨饭吃,也是个正经活计。”

    送走了大哥,我坐回炕上,逗弄会儿孩子,脑袋飞快转动起来。

    如今过了半月有余,依照安排,此刻我们应当抵达了哈尔滨,因此押送车出事儿的消息,哈尔滨想必已经知晓,并会及时通报给奉天,奉天也就会在这一两天,派人调查搜救,也不知道会派谁。如今我下了台,警署里横沟一人独大,他若是懂得功高震主的道理,此刻就应该派出成田,或满系官员来主事,自个儿则韬光养晦,这才是正道。

    而我该做的,就是隐姓埋名,埋个一年半载的,等风头过去,再做行动。

    我可以等,反倒是郑学仕,他那个舅舅能熬得住吗?

    罗琦兆也是走背字儿,铁子让日本人撬了,还得赔上笑脸继续和日本人做生意;侄子又折在日本人手里,他要是还能忍,我就不得不为他的胸襟高声喝彩了。

    山顶的日子虽然寒冷,但十分悠闲。我始终是个外人,从老大到老八,没有信任我的,反倒落个轻松,每日只围着雷子打转。

    这扁毛畜生可不好答对,熬鹰的第一道工序是减膘,必须得喂精细瘦肉,之前的熬鹰师傅忒馋,好肉留下来咽自个儿肚子里了,那鹰再减也减不下来,因此一切都要重新来过。

    熬鹰费时费力,不能让它闭眼睛,我和郑学仕轮番倒,再加个孩子要照顾,一时间均萎靡不振。雷子恨透了我俩,上嘴叨人,翅膀炸炸着,后来也没了力气,任老子为所欲为。

    畜生怎么能斗得过人呢?

    一晃到了开春,山顶积雪未化,爱美的小娘子们却早就下了村子赶大集,换回了新布头花,还给安喜缝了双虎头鞋。安喜长了个头儿,脚丫子也大,将来会是个大个儿,只是身上仍没二两肉,抱起来轻巧得紧。

    山上雾气茫茫,松树缀着雾凇,美得像仙境,我一得了空闲,就把安喜裹得严严实实,带他出去转悠,他生在雪中,似乎对白雪别有一番痴迷,一出去就兴奋得踢胳膊踢腿儿,不过四个月的小家伙,坐都坐不起来,却是有了两分力气,摇头晃脑,不亦乐乎!

    等到草木抽条,炎夏来临,山间蚊虫滋生,蚊子有窝头那么老大,大人孩子都遭罪,趁着撒鹰的功夫,我也想去村子里看看有没有驱蚊的香包,给孩子和郑学仕各做一个。郑学仕不娇气,但到底是大少爷,吃不得苦,在山上能待半年之久,着实出人意料。

    老大带着雷子,老三老五各带着五十号人马,在山林里狩猎。我跟在老大身边儿,合计着找功夫提一嘴子进村儿的事儿,眼瞅着到了山脚,老三那队里的两个人驾马来报:“头儿,下面有几辆日本车,运物资的,我们都看见了,那苞米黄澄澄的,装了好几大车!还有几辆,上面好像是几门小钢炮!咱——”手掌往下一剁,“干不干?”

    “日本粮可是好东西,还不赶紧去,回来孝敬老子?仔细着点儿,看看有没有大米,日本人就爱整经济犯那套,自个儿穷酸,还见不得别人好。”

    两人得令下山,老大带着人站在崖壁边,山下的情势看得清清楚楚。老三彪悍,手下无弱兵,寥寥几发子弹就解决了司机和小兵。车前座押下来几个负责人,老三猫抓耗子似的,挨个儿吓唬一番,玩够了,再一一送上西天。

    我眼神不算差,因此即便那几个人叠在一起,影影绰绰只看个大概,也分明能看出来,其中一人的身量,活脱脱就是邹绳祖!

    我大吃一惊,翻涌的喜悦被眼前的情势急得魂飞魄散,来不及向老大告罪,就沿着山崖,三步并两步跳了下去,大声道:“枪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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