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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笔趣阁 > 穿成反派掌中娇 > 分卷阅读107

分卷阅读107

    只见一身披白色披风的少年端坐酒肆一方,对面坐个跟他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年轻人,看起来像是某门某派初出茅庐的小弟子,二人俱都白衣佩剑,端的是意气风发。

    方才讲话的,正是那拢着披风的少年。

    见酒肆内众多目光落在他身上,这人也毫不在意,仍旧端着酒碗笑道,“再高的武功,以一己之身敌北炀王爷的几千精兵,若是没死才叫稀奇吧?”

    坐在他对面的那年轻人摇头道,“你小些声。”

    那少年浑不在意的一笑,又道:“怕什么?”

    肩上搭着白布的小二走过来,躬身问二位客官要不要添些茶水,那白衣少年又要了一壶酒,点了一盘酱牛肉,豪气的打赏了几个铜板。

    小二连连道谢,弯腰退下了。

    这酒肆如此之热闹,正是因为半月后要举办的武林大会。

    武林大会每三年一次,这回选址在嘉兴,楼外楼主、西山居掌门人、南山剑派掌门人等大前辈早已在十月上旬前往嘉兴商议大会事宜。

    如今扬州人来人往,正是因此地离嘉兴不远,是个繁华地界。

    淮左名都,竹西佳处,是以连一小小酒肆也如此热闹。

    江湖人一聚起来,谈论的无非就是那么几个话题。

    最引人谈兴的,还是几月前季晟同他的随从孟桥在琼州大闹北炀王府,却至今身死不明的事情。

    起先还有人猜测季晟重伤未愈,可好几个月过去了,就连孟桥也曾在扬州被人看见,向来同他形影不离的季晟却始终未见踪影,终于已有不少人相信他是真的死了。

    “季贼身死,也算激浊扬清了,洛阳牡丹会,姑苏群英会,只要他出现,就准没个好。”这白衣少年又是喝了两口酒,叹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当今天下英豪还剩多少,沈牧断臂,江之慎也不见踪影,余下一个徐温淼,怕是也不成气候,这武林大会,又能办成个什么样子?”

    这话说的颇为狂妄,叫得上名字的年轻俊杰们,竟是没有任何一个能被他放在眼里,当即便有人冷道:“黄口小儿,这大话可是乱说不得。”

    这少年被驳了话,脸色讪讪,朝那人看去,“哦?阁下又有何高见?”

    只见说话的人身着短打,腰佩弯刀,听声音颇为年轻,看面相却又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不由又道:“阁下也佩刀,莫不是对那季贼暗地推崇吧?”

    这话就是胡乱扣帽子了。

    凡武功精妙之人,必有效仿他武功路数的,就如“翎月公子”江之慎以一套碧柳剑法扬名江湖,一夜之间,江湖上便出现了无数个什么“绿柳剑法”、“银柳剑法”、“红柳剑法”等等。

    几年前季晟只身闯大漠,断魂同无上的威名也传遍了整个大江南北,一时之间佩刀之人如过江之鲫,走在路上,很难不说哪个佩刀的就是效仿他的。

    可后来季晟名声愈恶,各色传言纷纷扰扰,大多数人就算效仿,也不敢再那样光明正大,生怕走在路上就被以“恶贼同党”的名义一通围剿了。

    如今又知他已经身死,这样的人便愈发少了。

    果不其然,这中年男子脸色一黑,冷冷的瞪了那少年一会儿,终是将刀往桌上一搁,不再理会。

    那少年见他不再理会,便也不再多作纠缠,转头和同伴谈起别的事情。

    小小一方酒肆人声嘈杂,就在这时,有两个江湖客打这边走来,小二连忙迎上前去,为首那人便要了两碗酒。

    这二人一个白衣一个黑衣,神色俱都肃穆,周身都萦绕着不好惹的气息。

    再仔细一看,穿白衣的那个袖管空空荡荡的,好像是少了条手臂;另一个分明生的端正俊朗,脸色却拉的老长,活像老婆跟人跑了似的。

    二人往酒肆内走着,方才那少年却端着碗酒,侧着身子与同伴讲话。

    “……不过北炀王爷乃是朝堂中人,季晟一个江湖人士,又同他有什么恩怨纠葛?”

    “据传是为一美貌少年——”

    那少年嗤的一笑,“不会吧,竟是个情种?我怎么不信呢?”

    “我也觉得稀奇,传言中季晟生的丑陋至极,因此才以面具遮面,且身边从未有什么美貌男子女子出现,不过么,如今他已身死,恐怕也没几个人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唔,长得丑也罢,武功高总是真的吧?不说别的,楼外楼的沈牧何其轻狂,不也在他手上断了一臂,成了个废人。”

    那两个江湖客原本默默往里走着,听了他这话,俱都步伐一顿。

    白衣男子面无表情的朝那名少年看去,那少年却依旧是浑然不觉,兀自谈天说地,未曾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盯着。

    忽的,他手中茶碗“砰”一声炸开了,其中一枚碎片飞溅而出,在这少年脖颈上划出一道深深血痕。

    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这少年惊得呆了,只等一阵剧痛袭来,才颤巍巍伸手摸去,下一瞬,便是目眦欲裂的回头。

    “你——”

    话音还未落,便被一掌打翻在地。

    出手的正是这白衣男子。

    他左边袖管空空荡荡,右臂倒是完好,不过此刻他只以左袖应敌,一抬袖,便是唰唰一阵灌着内力的袖风,犹如一只大掌,将那少年左右两边脸都扇的通红。

    这般热闹,酒肆里的其他人自然纷纷看起了热闹。

    这少年的同伴见友人当众被辱,惊得呆了,怔愣了好一会儿,才抓起佩剑迎了上去。

    这二人是北边某剑派的子弟,武功不说有多么精妙,但二人一道,使出独门剑法,双剑合璧,倒也有几分威力。

    顿时,座椅、茶碗被打翻一片,连酒肆的一小片屋顶也被掀开了一截。

    那白衣男子只以袖风迎敌,不知是本就虚弱还是心中有杂念,渐渐的脸色略有些苍白,他一个不查,眼见要被一剑劈中,与他一道的那名黑袍剑客却动了。

    青剑出鞘寸许,一道剑芒飞过,那两名少年顿时毫无反抗之力,被掀飞出了五六丈远,一下摔出了酒肆之外。

    那二人在大马路上摔了四仰八叉,狼狈爬起来,自知不敌,但嘴上竟然也不肯饶人,指着那黑袍剑客道:“你这人暗中偷袭,好不要脸!你……”

    酒肆内却是一阵哄笑。

    这两名少年初出茅庐,大概是不认识楼外楼的佩剑标识,酒肆内看过一场好戏的江湖人士却是认出来了,笑道:“小娃娃,你还是服软些吧,方才你二人交手,大家都看在眼里,恐怕你再练上个几年,也不是他的对手。”

    少年涨红了脸,还要说什么,眼前这黑袍的俊朗男子却只是淡漠的看了他一眼,将剑收起,拉着他的同伴一道寻了一空位坐了。

    见对方没有再继续的意思,这两个少年对视一眼,狼狈走了。

    那两名男子面对面坐下,黑衣的那个将剑放置一旁,拎了酒倒入两个酒碗里,淡道,“不必理会那些人。”

    “他们说的又有何错,我如今的确是个废人了,连这样的小杂碎也敢欺辱于我。”白衣那个冷声道,“只怕季贼若还在世,就凭现下的我,也无法将他杀之而泄愤。”

    那黑袍人道,“你方才心有杂念,未必是不敌。”

    那白衣人怔了一怔,缓缓低头,手捂在自己那条断臂的切口上,帷帽下一张俊脸略显苍白,叹道,“我这条断臂……”

    这二人正是萧恕和沈牧了。

    自姑苏一别,这兄弟二人是至今才又到了一处,如今来扬州,也正是途径此处,要去往嘉兴。

    一个知道孟桥就在附近,想着虽不能一杀季晟而泄愤,若能大败那个姓孟的,也能多少找回些颜面。

    另一个则是抱有些别的心思——

    季晟虽已身死,可那少年却在琼州一战中消失了,孟桥既是季晟多年随从,难保没有将那少年秘密藏起来。

    二人各怀心思,一时之间谁都没有说话。

    日头低了又低,酒肆里的人也散去了些许,换了一批。

    萧恕与沈牧起身结账,正要出去,忽闻一阵香风从不远处拂来。

    甜而不腻,像是某种清新的花草香,出现在这深秋的午后,直叫人精神一震。

    二人均向那头看去。

    只见一辆香盖马车自不远处慢慢走过来,车帘似是刚被掀起又放下了,车内人的手却依然搭在那淡蓝色的布料之上。

    纤白手腕,腕上系着红玛瑙手串,珠光粼粼,看起来价值千金。

    可极不相称的,细细的指间却又套了个野花野草儿编成的指环,微风吹一吹,也不知是吹来的那几朵小小野花儿的香气,还是那人身上的味道。

    沈、萧二人直直看着那头。

    马车前头懒洋洋的坐着个头戴帷帽的白衣男子,他打着马鞭,随意挥了两挥,忽而转过头去,朝马车里的人说了句什么话。

    沈牧萧恕二人俱都耳力尚佳,自是听的清清楚楚。

    “……对了,小闻心,你想要什么礼物?”那男子嘴里叼着根草,漫不经心的道。

    马车里似是呆了一呆,好半天才道:“啊?什么礼物呀?”

    一如既往的甜而轻软,同沈牧与萧恕初次听见他的声音时一样。

    那男子笑道,“自然是你同季晟成亲的贺礼了。”

    “……”

    马车里的人静了半晌,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小声道,“你怎么知道的……明明、明明还没有跟你们讲……”

    “想瞒我,也要藏好些嘛。”那男子似是十分开心,开怀笑道,“那丑不拉几的指环是他送你吧?还一天换一个,路边的野花野草都快被他薅禿了,啧啧啧,野人就是野人,就连求婚也这般没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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