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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梅菜扣肉+莲藕酿肉+山药炒木耳(2)

    梅菜扣肉+莲藕酿肉+山药炒木耳(2)

    柳树看了看自己做的蛋糕,很是满意,“是啊,做蛋糕可真不容易,我可是学了好几天,今天才终于做出来了一个像样的,希望我姐等下不要太感动,看到我做的蛋糕直接哭成了泪人。”

    “倒是,”时春晓看了那歪歪扭扭的蛋糕,奶油抹得每一刀都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个抽象派的,“挺别致的。”

    不过有这份心,已经很强了。

    柳树倒是没听出来时春晓的画外音,很是开心地说:“是吧?我也觉得我这蛋糕做得挺好的。看我姐以后还敢说我进厨房是糟蹋食材不?”

    时春晓只是笑笑不语。

    两个人到了食堂,孩子们马上就要来吃饭了,柳云和左师傅正把食物都抬到窗口那边去。

    “我回来啦!”春晓刚进厨房就喊了一声。

    柳云头也没抬就说:“好啊,春晓姐,你现在也学会偷懒了,你这是去哪里了?怎么都没看到你呢?”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把莲藕酿肉给搬了上去,放好了才转过头来看了看,一看,整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春晓衣服背着手看好戏的状态。

    “不是,你,你怎么来了?”这话是对着她弟弟柳树说的。

    柳树一进厨房就被今天中午的好吃的都给吸引过去了。

    厨房里满是各种菜的香气,扑鼻而来。

    他使劲嗅了嗅,一下子就闻出了梅菜扣肉的味。

    其他的倒是没闻出来,但是他长得高,就这么一看,今天中午还有莲藕酿肉和山药炒木耳,馋虫一下子就被勾出来了。

    柳树咽了咽口水,想吃得慌,但还是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当然是来给你过生日啊!”

    眼睛挂在时春晓做的美食上根本挪不开,说完了这话柳树才想起来自己做了蛋糕带过来的,忙把蛋糕提了提,“看,这是蛋糕,这可是我亲手做的。”

    他的语气里满是骄傲,就等着他姐姐夸夸他呢,柳云走了过来,把鸡蛋糕接了过去,嫌弃地皱了皱眉头。

    “真丑,”她撇撇嘴,“但看在是你做的份上,姐姐就勉为其难地收下了吧!谢谢弟弟啦!”

    话语满是嫌弃,但言语和眉宇间却满是幸福的快乐。

    柳树听她姐这么说,姐弟俩从小一起长大的,知道他姐是口嫌体正直,说的都是反话,但也还是假装不满地要把这蛋糕给抢回来。

    只有柳云把这给护在了怀里,“那不行,说来这是给我做的,这就是给我的了,你看这上面还有我的名字呢!”

    时春晓在一旁看他们嬉戏打闹,很是羡慕,这种兄妹姐弟情,她从来也也没后有体会过。

    柳树看似是在抢他姐的蛋糕,但其实他比柳云高上不少,如果有心抢,柳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不过是在陪他姐姐玩罢了。

    时春晓看他们嬉闹,心想真好,这会馨馨他们也该开始准备来吃饭了。

    ——

    小(1)班的孩子们今天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

    宋轩铭的同桌,黎聪是第一个发现的。

    他一直是个话唠,以前因为太能说话,班里都没有同学愿意和他做同桌了。

    但是!

    他现在有了一个他想象中的完美的同桌。

    嗯,还是有两个缺点的。

    一个是,他已经把他同桌宋轩铭视为他最好的朋友了,但是宋轩铭不是!

    时文馨才是他最好的朋友!

    差评!

    另一个是,宋轩铭在他说话的时候不够积极主动地回应,都是他自顾子地说话。

    宋轩铭不会说话,但他应该点头的,表示他听到了,他也是这么想的,他黎聪说的对极了。

    但是,黎聪想了想,宋轩铭比他以前的同桌还是好上不少的,至少没有打算他说话,也没有不耐烦,也没有家长过来找。

    所以,这小小的不足也瑕不掩瑜,他黎聪,还是可以把轩轩,当他最好的朋友的。

    但是情况在今天发生了转变。

    今天上课前,黎聪像平时一样,开始嘀嘀咕咕,向宋轩铭报备自己昨晚在家都做了什么。

    这是他每天的必修课,他会从昨天放学开始讲起,让他的同桌知道他欧昨天都做了什么。

    “哈哈,轩轩,你不知道,昨天放学回去的路上,我和我妈妈遇到卖草菓的啦!”

    草菓是当地的特色小吃,都是用草菓熬出来的汁做的,放在桶里,凉了就可以吃了,面上还会结一层皮,这层皮是最好吃的,嚼起来很有韧劲。

    味道微微有点像黑凉粉和烧仙草,但是比这两个好吃。

    草菓初吃有一点点苦,但是加了红糖做的,而且吃起来还有回甘,再加草菓本来也是清热解毒的中药材,吃这东西还可以清热消暑,平肝下火。

    反正是既好吃又好处多多,只是可惜制作复杂,一般都是老大爷做了走街串巷吆喝,一桶是豆花,一桶是草菓,想吃还真得碰运气。

    所以黎聪昨天遇到了可开心了,迫不及待要把他吃了好吃的这事情分享给他的同桌听。

    “而且,昨天遇到的爷爷人可好了,他给了我好大一块草菓皮呢,duangduangduang的,可好吃了。”

    想起这美味黎聪忍不住舔了舔嘴唇,“什么时候有机会了,我还想再吃吃,轩轩,你有没有吃过啊?可好吃了,有机会一定要试试呢!”

    这句说完了自己的故事问问对方有没有过,这已经成了他的口头禅了,平时轩轩都没搭理他。

    但是今天,轩轩居然拿了个笔记本出来,在那上面画了个“叉”。

    黎聪都打算继续讲述他的故事了,宋轩铭突然来这么一下,他一下子还不适应。

    本来还要继续讲的故事也是一下子卡了壳。

    黎聪立刻把眼神从本子上转到了轩轩脸上。

    “你不爱吃这个?”

    宋轩铭摇摇头。

    “你以后不吃这个?”

    宋轩铭还是摇摇头。

    “你没吃过这个?”

    宋轩铭终于点了点头。

    黎聪比他还激动”。

    “啊,没吃过啊,没事,我运气好,我下次肯定还能遇上,到时候我给你买了送你家里事情,我们一起吃。”

    他心里激动得不行,这还是轩轩第一次回应他呢!

    还没过一个早上呢,宋轩铭现在搭理大家,会和大家“说话”了的消息,就不胫而走,成了小(1)班这个早上最大的新闻。

    之前宋轩铭就很受小(1)班的孩子的欢迎。

    小孩子嘛,就爱说话,就算其他小朋友没黎聪这么能说话,一个个地也都是话唠,其他小朋友不爱和黎聪玩的原因不是他话多吵到他们了,而是黎聪一说话他们就没说话的机会了。

    所以以前大家就喜欢把宋轩铭当树洞用,有什么事情都喜欢和他说。

    战旗一开始还怕轩轩在这会不习惯,被其他孩子排挤,后来一问文馨。

    文馨吃惊地说:“不会啊,大家都很喜欢和轩轩说话的,”

    所以,一整个早上,大家就像是来景区游览似的,都来宋轩铭这打卡来啦!

    大家也不说难的,都是“是”和“否”的选择题,看轩轩打了“勾”或者“叉”就很开心。

    宋轩铭不能说话,但是在他每次写字的时候,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喉咙也强烈地想发出声音来。

    可就像是有一堵墙堵在前面似的,他用力推啊推啊,还是无法把这堵墙给推翻。

    他原本是会说话的啊!

    时文馨坐在他前面,看那么多的孩子来找宋轩铭说话,还很是认真地把这些话都给记住了,遇到战旗叔叔的时候说给他听!

    她答应了战旗叔叔了,在学校做战旗叔叔的眼睛,帮他看着轩轩,把轩轩在学校里好玩的事情都告诉他。

    有道理!

    文馨想想自己每次把学校里的事情说给姑姑听的时候,姑姑也很开心。

    大人们都想变成小孩子,因为小孩子的世界很有趣,可惜变不成,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听听发生在小孩子的世界里的故事。

    轩轩不会说话,没办法把学校里的事情讲给战旗叔叔听,那只能她来讲给他听了。

    没办法,战旗叔叔给的奖励太多了,说好了每次都往她的小猪储蓄罐里塞20块钱,还有一块大白兔奶糖的奖励。

    文馨看了看宋轩铭,看他脸上一点也没不开心,还有淡淡的喜悦。

    以前总是觉得这个哥哥离他们很远的样子,他像是漂浮在了半空中,没有一个落脚的实处。

    现在,馨馨才觉得在他身上看到了人间的烟火气息,就像她姑姑说的,多吃好吃的食物,自然就有人间的烟火气息了。

    唔,不知道今天中午食堂做的什么好吃的?

    馨馨还在想呢,不过姚老师也马上就来叫他们去排队吃饭了。

    但是另一边的柳树却是水灵灵地先吃上了。

    “姐,我这早饭也没来得及吃,就赶着去给你做蛋糕去了,现在肚子咕咕叫呢,我就先吃饭吧!”

    柳云还想吃什么呢,倒是春晓先开口:“没事,我和李老板说过啦,你弟弟来,李老板还吩咐我招待好呢!”

    李老板这几天好像很忙,春晓周末和他对这周的菜单的时候,李老板看都没看就说春晓做主就好。

    向来都是春晓写的作为下周的菜单,李老板在自己不专业的事情上向来不指手画脚。

    但是春晓还没发出去呢,李老板就先这么说了,春晓也不知道李老板遇到了什么。

    不过这念头很快就被春晓给抛之脑后了。

    柳树听春晓这么说,乐呵呵地给自己打饭去了。

    美味的梅菜扣肉是不能少了,多夹点,还不够,再夹点,唔,梅菜也要,再来一勺汤汁淋在饭上,美滋滋。

    莲藕酿肉,这个好吃啊,柳树往饭碗里夹了一块又一块,垒在了饭上,都快没地方放了,还想往上堆。

    “干嘛呢?这样也不怕掉下来。”

    柳树都不用往边上看,就知道这是他姐姐。

    “用这个嘛,用这个装才多。”柳云说着从身后变出一个碗来,给他夹了好多块进去,然后把这个碗安置在放汤碗的位置。

    柳树都快感动得说一句你可真是我的好姐姐了。

    “好啦,这样才多嘛,也不能挑食,这个也要吃。”说完,柳云往他的碗里又盛了一勺子的山药炒木耳,里头还有多多的胡萝卜。

    柳树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咬牙切齿地说了句:“你可真是我的好姐姐。”

    好还是一样的,语气却完全不同了。

    柳云假装听不懂的样子:“那是,除了我,谁还会对你那么好啊?担心你挑食营养不均衡,我们幼儿园三岁的小孩子都不挑食了。”

    柳树听柳云这么一说,立刻又要炸毛,这不是说他连个三岁的孩子都不如吗?

    但是柳云说完只是哈哈哈走了。

    柳树看了看手里的好吃的,还是先找个位置干饭去了。

    真是奇了怪了,他在外面也不是一个嘴笨的人啊,怎么回回对着他姐的时候,就是被怼得话都说不出来呢?

    难道,这就是来血脉的压制吗?

    柳树郁闷了一下,但是这郁闷马上就被第一口美食一扫而光。

    这就是春晓姐做的美味的饭菜刚出锅时候的口感吗?

    这也太好吃了吧!

    柳树把一块梅菜扣肉直接放进嘴里咀嚼,猪皮已经完全呈现虎皮的状态,吸满了汤汁,很是入味,这皮扎过孔,吃起来耙且弹,肥肉一点也不腻,瘦肉一下子就咬断了。

    一口下去,肥瘦相间,人间至味也不过如此。

    柳树只是吃了一块,就忍不住往嘴里扒拉了一大口米饭。

    实在是太下饭了。

    吃了一块还忍不住吃第二块,一直到吃了三块梅菜扣肉,柳树吃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太好吃了,肉带来的满足感一下子就注入到了他的身体里。

    他确实没吃早饭,就在面包店啃了个面包,但是,干巴巴的面包,怎么可以和这炖煮得入味的肉相比啊?

    这才是真的拯救了人的灵魂。

    尤其是在吃了三块肉后又吃了一口梅干菜,已经升华的看灵魂又被洗涤了一番。

    太好吃了。

    怎么可以做到这肉完全没有任何的腥味,而且炖煮得那么入味,味道还调得那么好的?

    猪肉和牛肉,他一直都更喜欢吃牛肉,总觉得猪肉的口感和味道不如牛肉。

    猪肉很容易就做得柴,他牙齿不好,吃起来容易塞牙,而且猪肉的腥臊味不好去,再加上牛肉吃起来还有股奶香味,这两者相比较起来,柳树是肯定投牛肉一票的。

    但是,今天,他要摒除自己对猪肉的偏见,不是猪肉不好吃,只是他做得不好。

    莲藕酿肉里塞的也是猪肉馅,柳树往嘴里塞了一块,才嚼了几下,她就告诉自己,这是真的好吃。

    猪肉,在会做饭的人手里,就是肉食届的神。

    莲藕用淀粉水勾过薄芊,调的味道也好吃,但是丝毫不影响一口咬下去的清脆。

    里头的肉用马蹄调过,一样时不时带脆扣,一整个暴风吸入,好吃到不行。

    莲藕清脆,马蹄清爽,肉馅调得也是恰到好处。

    一点也没有肉的腻味,吃完只觉得满口留香。

    柳树的嘴巴大,一口一个直接闷了,还真亏得她姐给他多打的一碗莲藕酿肉,不然还真不够他吃。

    两个猪肉做的菜下肚,柳树现在敢拍着胸脯说:他不是不爱吃猪肉,他只是不爱吃做得不好吃的猪肉。

    没多一会,梅菜扣肉和莲藕酿肉都被他给吃完了,柳树看了看和胡萝卜炒在一起的山药和木耳,皱了皱眉头。

    胡萝卜的味道他是真不喜欢,就觉得很冲。

    山药和木耳他本来是挺爱吃的,但是炒在一起,他觉得这两个都沾染了胡萝卜的味道,都不想吃了。

    但是,这是春晓姐做的。

    想了想刚刚吃的梅菜扣肉和莲藕酿肉,她做的就没不好吃的吧……

    再说,浪费食物是可耻的。

    食堂贴的标语还在那呢!

    而且,就在他刚刚吃饭的时候,孩子们也都浩浩荡荡来了食堂吃饭。

    现在大家正开心地吃饭呢。

    好多小孩子的勺子里,就放了胡萝卜,往嘴巴里送。

    他想起了他姐说的“我们食堂三岁的小孩都不挑食了”。

    柳树悄悄往他姐工作的窗口看了过去,他姐在那支着下巴,笑意盈盈地看着他呢!

    像个摄像头一样,要是他不把这给吃了,那以后这个事情会在有事没事的时候,逢年过节的时候,亲戚造访的时候,被他姐无数次不经意地搬运上饭桌,成为家族亲戚大家酒足饭后的谈资,还有亲戚们教导熊孩子时的反面教材。

    长痛不如短痛,柳树眼睛一闭,还动用了捏鼻子的度假秘诀,想趁嘴巴还没发现胡萝卜的存在时,快速把它给送到肚子里去。

    柳树视死如归地把一筷子的胡菠萝连带山药和木耳一起送进嘴里去。

    但是,他嚼了几下,突然睁开了眼睛,眼前一亮。

    这胡萝卜不难吃!

    这山药和这木耳也没有被胡萝卜玷污。

    三者相辅相成,都是清淡口的,山药绵糯,带着马蹄般的清爽,木耳脆弹,如海蜇一样弹牙,春晓姐炒得很清淡,食材足够好,吃的就是食材的原汁原味。

    但是,在这两者的衬托下,胡萝卜原本独特的味道居然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似乎没那么重了,又似乎变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奇了怪了。

    难道是刚刚肉吃多了,所以现在味觉还没恢复正常?

    吃不出胡萝卜的味道?

    柳树决定再吃一口试试。

    这次他不用掩着鼻子了,也不用闭着眼睛了,大大方方吃了下去。

    嘿,居然还不错。

    他一口接一口,今天的胡萝卜仿佛不是胡萝卜,而是一个他爱吃的蔬菜。

    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所有的菜都吃完了,胡萝卜也吃完了,他甚至还打了个饱嗝。

    好吃!

    柳树看着空荡荡的盘子,陷入了沉思。

    所以,这些年他对胡萝卜的讨厌算什么?

    算他错过了这么多年的好吃的胡萝卜吗?

    所以,他根本没什么不爱吃的,只看这东西是谁做的,做出来的味道如何。

    柳树再看了看窗口那,他姐在专心工作,已经没再看他这边了。

    不远处的孩子们,都在开开心心吃饭。

    好羡慕他们啊!

    不是因为他们年轻,而是因为他们居然在春晓姐工作的幼儿园读书,可以吃上这么美味的食堂。

    要是他可以来这上幼儿园,或者春晓就哦可以去他的发廊旁边开个饭店,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看,不远处的那些小孩子,吃个饭都笑的那么开心,一定是每天都吃这么好吃的食堂给幸福的。

    文馨今天吃饭确实开心。

    因为今天吃的每个菜都是她喜欢的。

    尤其是莲藕酿肉,她好喜欢。

    每次吃莲藕,都特别开心。

    就是,埋头吃饭的时候很快乐。

    抬头的时候就不开心了。

    今天吃饭,于骁坐在了她对面。

    于晓看她抬起头来,还赶紧傻憨憨地朝她笑了笑。

    时文馨赶紧低下头来继续吃饭。

    之前于骁就奇奇怪怪的,总是在她的桌子上放好吃的,有时候是饼干,有时候是糖果,有时候是牛奶。

    她不知道于骁要做什么,所以这些东西她从来都不碰。

    就放在她的课桌柜子里。

    可能是恶作剧吧!

    毕竟于骁是出了名的喜欢恶作剧的调皮捣蛋的学生。

    但是,她不吃,于骁却还是继续送,东西越堆越多,文馨的柜子里终于放不下其他的东西了。

    甚至她自己的课本都放不下了。

    她以为她不搭理,于骁就会觉得没意思,也会停止这种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觉得幼稚的行为,但是,于骁还是继续给她送。

    今天早上,时文馨只能拿了个袋子,把这些零食饮料都给装起来,小小的身板提起这袋子的时候还有点吃力。

    宋轩铭看到了一下子站起来把她手里的袋子给接了过去。

    文馨甜甜一笑,“谢谢轩轩哥哥。”

    两个人很有默契,都不用时文馨说什么话,宋轩铭就知道跟着她就行了。

    文馨走到了于骁的桌子前,于骁正在折纸,折的都是小元宝,每次给文馨的零食里还会带着一只,他不爱学习,折纸上倒是没写什么,

    看文馨过来主动和他说话,于骁激动得手一用力,那个折纸破了。

    宋轩铭把一袋子吃的用力一提,给他放在了桌子上。

    于骁的笑脸一下子僵住了。

    “文文,这些你不爱吃吗?那你说说,你喜欢吃什么,我让我妈妈买你喜欢吃的。”

    时文馨却是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他。

    “你想干嘛?我不要你的零食,不要再送了,我的桌子放不下了,谢谢。”

    就这一眼,还有这句话,让于骁一下子明白过来,时文馨就没吃过他给的东西。

    他看了看桌子上宋轩铭放下的那袋子吃的,沉甸甸的,要是文馨自己,怕是都扛不动。

    居然一点也没吃过。

    于骁站起来,坐着他比文馨还矮,说话实在是太没气势了。

    但是他才刚刚站起来,宋轩铭就快速上前一步,挡到了时文馨前面。

    这让于骁又受伤了一次。

    为什么文文和宋轩铭的关系就那么好呢?

    宋轩铭还不会说话呢!

    “我不明白,我想和你做朋友,也不可以吗?”

    一句话把文馨给说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所以,送那么多吃的,是为了和她做朋友?

    “我不要了这些吃的,谢谢,我都没位置放课本了,我也不用朋友啦,谢谢你的喜欢,但是我已经有很多朋友啦!”

    这个班里,她就有三个朋友了,万乐是一个,星兰是一个,轩轩是一个。

    “可是我……”

    于骁的话还没说完,文馨就走了,上课铃已经响啦!

    但是现在,吃午饭,于骁又坐到了她对面,还一直见缝插针地和她打招呼。

    今天开始得早,终于也比较早写完啦!!

    天气真的好热,大家注意防暑。

    来看看我的预收消暑吧,《产科大佬,精通婴语[九零]》一代产科大佬,救了无数婴儿,成为他们的干妈,文案如下:

    产科圣手路均安一朝猝死,穿到了九十年代一个小诊所的综合科。

    破败的科室,落后的设备,昏暗的灯光和年轻的她。

    产妇叫喊的声音已经撕心裂肺,疼得就要晕过去了。

    “不是,这么年轻的女孩子,都没生过孩子,哪里就懂接生了?”

    她那不靠谱的男人却还在瞎嚷嚷。

    “啊,这个脐带绕得我喘不过气来了,妈妈,快救救我。”

    路均安突然听到了小孩子的声音,举目四望,除了产妇肚子里的那个,现场哪里还有小孩子?

    产妇已经疼得翻白眼,再等下去怕是一尸两命了。

    路均安当机立断,快步上前,把男人推开,产妇推进去病房里,帘子一拉,就开始接生。

    没有专业的助产器械,没有剖宫产设备,路均安靠着听肚子里的娃说的话,把这对在鬼门关上徘徊的母女给救了回来。

    “也就是运气好,刚好给救回来了,怎么是个女娃呢?如果不是这么年轻的丫头发生,肯定是个带把的。”

    路均安静静地看着这男人表演,什么也没说。

    又看着这男人被醒来的产妇给离婚了。

    “你哪里在乎过我们娘俩的生死?要不是这小姑娘,我们都没命了。”

    “你家有皇位要继承,去找个可以给你生男娃的吧!我要和你离婚。”

    这可是九十年代。

    惊天大新闻快速传遍了十里八乡。

    路均安默默给产后虚弱的产妇送上一杯红糖水。

    一开始,谁也没想到这小姑娘,年纪轻轻,还能接生。

    后来,这片地头上,有无数的孩子,管这个年轻的姑娘,叫干妈。

    感谢她给了他们看这个世界一眼的机会。

    (文案待修改,想写一个年代乡村背景的女产科医生奋斗的故事,在计划生育的时代,男尊女卑的时代,设备落后的时代,如何解救了众多差点难产的产妇,让更多的孩子看到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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