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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容一招手,秦颂也躺在他身边。
“不会,酒店既然敢这么设计,不会留这种会暴露隐私的隐患,这玻璃应该是单向的,外面看不见里面。”
玻璃上面其实还有个天幕,秦颂在秦悦酒店招待客户的时候,如果太晚了就在套房里睡,打开天窗也是第一次。
他就知道连容会是这个反应,连容看什么都好奇,听着他一声又一声“豁”,秦颂觉得很有意思。
连容躺在那舒服得长长呼出口气,他这辈子头一回过得这么阔绰,关键还免单。
以前他觉得下道城最好的酒店也就是床单干净点儿,隔音好点儿,跟这儿一比,那都是狗窝。
他躺得正舒服,秦颂翻了个身,胳膊从连容身体那头撑过去,另一只手去解他的领带。
连容没动,就躺着看他。
秦颂很急,扯下来就扔。
他又想撕连容身上的西服,只是手指刚一压,连容立马把他手腕扣住。
“败家玩意儿,这套八万八,你敢撕,我今天就把你撕了。”
秦颂:“……”
他就是想试探一下,果然,连容不让,他只好放手,慢慢脱掉他的西服西裤。
“衬衫可以撕。”秦颂自顾自说。
没等连容说话,就听到刺啦一声,衬衫扣子蹦了,线开了,袖口也撕裂了。
老师傅说的什么高端布料,什么法式来去缝,什么手工收针,那些在秦颂手底下,什么都不是。
“靠,80也是钱。”连容用脚踢他。
“我出。”秦颂说。
“你的钱不是钱,你的钱是大风刮来的?”连容说着说着更来气了,又踹他一脚,“以后你的钱也是我的钱,你要是敢败家,打断你腿。”
连容没抱怨完,嘴皮子还在快速动呢,秦颂就吻了下去。
秦颂的动作里带着一种理直气壮,他现在只想要连容。
今晚他不想思考。
亲了半天,中间连容找了个能喘气儿的空挡,手掌撑着秦颂胸口,不让他继续。
“先等会儿,我还没问你呢,你光说你喜欢戒指了,还没说喜不喜欢我呢。”
连容不觉得非得问出来有什么不对,他也不觉得问这个就是矫情或者怎么的,话就得说出来,说清楚说明白才行。
他已经说了,所以得要秦颂一个回答。
秦颂已经等不及了,手指点着连容嘴唇说“喜欢你”,滑过他锁骨的时候说“喜欢你”,搂紧他腰的时候,也说“当然喜欢你”。
城市的夜在落地窗外无声地淌,床上的玫瑰花瓣被扫落了好几片,掉在地毯上。
戒指在他俩手指紧握的时候碰在一起,比星星亮。
……
豪华套房当然不能浪费,几乎每个角落都沾了两个人的痕迹。
最后一回是在浴缸,连容把所有东西都用了一遍。
这个纪念日对他来说过得很透彻很踏实,最后累得趴在床上一动不想动。
他太困太累,很快就睡着了。
秦颂不困,躺在连容旁边,左手搭在他后腰上,有一下没一下给他按摩。
右手一直抬在半空,他还在看戒指。
他已经适应了戒指的重量跟温度,手落下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床头的玫瑰花,有什么东西从花里滑出来。
秦颂伸手捡起来,是张红色小卡片,比巴掌小,闪着珠光的硬纸卡上是连容的字。
连容的字跟他人一样,横七竖八,有点儿潦草,但每个字的笔画都很用力——
秦先生,三周年纪念日快乐。
希望我们以后还能过五周年,十周年,五十周年,一百周年。
秦颂捏着卡片,把上面的字看了好几遍。
他认识连容三年了,连容骂人损人的时候多,很少像卡片里的语气那么说话。
卡片上每一个字都很连容,没有什么华丽的修辞,就是把心里想的直接倒出来。
一百周年。
连容可真敢写真敢想。
一百年后,他124岁,连容127岁,都是两个老头子了。
他想象了一下,他124岁的时候,头发白了,有皱纹,连容用胳膊肘戳他,没好气地说:“喂,老秦,你今天吃基因药了没?”
这个画面太具体了,具体到秦颂觉得自己不应该去想,但他也没能立刻把那个具体画面从脑子里赶出去。
秦颂把卡片收进床头柜的抽屉里,里面有本很厚的书,他夹在书里压着。
头顶有飞行器飞过,红色灯有节奏地一闪一灭。
秦颂无意识地转手上的戒指,钻石在昏暗的卧室里只折出很小的一点光。
连容呼吸均匀,梦里感觉热,一脚蹬了身上的被子。
秦颂在他屁股上拍了下,又把被子给他盖好。
他刚躺好准备抱着连容睡觉,又瞥了眼玫瑰花,结果发现里面竟然还有张卡片。
他又腾一下坐起来,连容到底写了多少卡片。
卡片还是红色的,字也还是连容写的。
是谁说连容不会说酸情话的——
亲爱的秦先生。
没有比红玫瑰更热烈,更适合送你的花了。
我们有个,我们相遇在夏天。
希望属于我们的夏天能一直清醒、疯狂、永不陨落。
我相信,黑夜跟光明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是可以永恒存在的。
我爱你!
连容。
来啦宝子们,立秋快乐呀,写了一个很多年后的立秋小剧场番外,作话只能放300字,就放微博啦
微博:久陆久陆,来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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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法法法法法
连容说爱他。
第一次有人说爱他。
爱是什么?
秦颂不知道。
秦颂头一次失眠,他用戴戒指的无名指去摸那张卡片,在“我爱你”三个字上来回摸,他想摸出个具体答案,最好能摆出个1234来给他看清楚。
但很遗憾,他摸不出来。
他吃的基因药已经剔除了这个东西,只是看着,觉得很缥缈。
低效、无用、只有负反馈,不建议投入。
他不需要。
他也没有这个东西。
所以理所当然的,他也无法给予。
但那三个字摸久了,秦颂还是摸出一个很直接的结果。
这一刻他觉得他自己就是一条食人鱼,连容依旧是他的食物。
不一样的是,说爱他的连容好像变得更可口更美味了。
他想()连容,想缠着他。
秦颂是这么想的,也这么做了,不管连容是不是在睡觉,直接把人翻了个身。
进去的时候秦颂在想,这种想“进食”的欲望不是爱。
只是进食者为了维持生命体征的本能欲望而已。
秦颂一直都把自己包装得很明亮光鲜,其实他更享受暗色。
他会对连容撒谎,持续性撒谎,只为了表面和谐,但在这一刻依旧享受连容说“爱他”。
他承认自己很卑劣,天生坏种,任何人在他眼里都是用秤砣秤过的,已经明码标价过了。
连容的价值就是他的身体。
不管怎么说,第一次这个数字总是值得人纪念值得被人记住的,连容占了他很多第一次。
他第一次见连容,他俩第一次上床,他第一次给连容做早饭,他们第一次吵架,连容第一次把他带回家。
包括今晚,连容第一次说爱他。
这么一算,很糟糕,连容占了他太多第一次。
等以后分开,秦颂允许自己偶尔挑几个关于连容的第一次,短暂地回忆一下。
现在他们还没分开,所以秦颂不介意把连容第一次说爱他这晚的印象再加深一些。
果不其然,印象确实更深了——
连容睡得好好的被秦颂折腾醒,迷迷糊糊一巴掌就扇他脸上,清脆利落。
“秦颂你是不是人,啊?大半夜不睡觉你还来?”
连容又一巴掌打在秦颂胳膊上,打得啪啪响,最后双手张开要掐秦颂脖子。
秦颂一张嘴,咬住连容右手无名指,顺着指尖往下咬住他的戒指。
“乖,最后一次。”
……
两个人在酒店厮混了两天,连容跟酒店工作人员确定他想住多久都可以才放心住下来。
一日三餐都有人送到房里,还都是连容爱吃的菜,清蒸东星斑,松露鹅肝,龙虾意面,连容边吃边感慨待遇就是不一样。
晚上两个人坐在落地窗边的吧台桌上,音乐放着,熏香点着,连容摇晃着红酒杯,跟秦颂碰碰,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往高脚椅上一靠,翘着腿看窗外半个上道城的夜景。
他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脚下是万丈灯火,头顶是漫天星光,身边是秦颂。
这种日子,他以前想都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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