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美人今天得逞了吗》作者:召从【完结】
简介:
初林溪觉得自己死得特别冤。
打小就被拐,成年后好不容易回到家,结果被亲哥冷嘲热讽、被亲妈忽视、被全家人联手排挤——他死前最后的记忆,就是大哥声嘶力竭的怒吼。
好得很,他记下了。
死后魂魄飘飘荡荡,稀里糊涂地就缠上了叶维桢。
叶维桢好一朵,和他那个阎王大哥是同窗好友,初林溪活着的时候还有点怕他。
死了倒不怕了,非但不怕,还天天蹲在人家办公桌上,理直气壮地看帅哥。
“你的鼻子为什么比本少爷还挺!”
“你下辈子给本少爷做老公吧!”
“老公,你能不能给本少爷烧点纸啊,我怎么还不投胎!”
也许是叶维桢真的给他烧钱了,反正初林溪又这么稀里糊涂得重生了!
重生第一天,初林溪就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
第一步:找到叶维桢当老公。
第二步:让老公帮他报仇。
第三步:……好像没有第三步了。
这个计划唯一的漏洞是,他找的老公不太配合。
重生后第一次见面,初林溪带着仅剩的二十三块钱,哼哧哼哧骑车共享单车堵在叶维桢面前。
“老公,好巧哦,你请我吃个饭吧!”
第二天,他带着三块钱的早餐来了。
“老公,你的豆浆,本少爷亲手买的!”
第三天,他带着不要钱的塑料袋又来了。
“老公,这是本少爷拟的结婚协议书,你看一眼呗?”
第四天,他什么都没带,红着眼眶站在前台。
前台小姐姐吓了一跳:“初少爷,您怎么了?”
“你们叶总是不是有别的老婆了?”初林溪吸吸鼻子,“我看到他和一个男生一起从车里下来。。”
“……那是叶总表弟。”
“哦。”初林溪一秒恢复笑容,“那我这个唯一老婆就放心了”
前台小姐姐决定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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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维桢觉得自己没救了,他明明最讨厌这种死缠烂打的人,可每次那个小蠢货出现在公司门口,笑眯眯地喊“老公”的时候,他的脚就像长了钉子一样,走不动路。
他不应该走不动的,他见过初林溪几次,印象就是个被拐回来、脑子不太好使的小少爷,仅此而已。
什么时候开始变味的?
是重生前第一次听到他喊“老公”的时候?还是看他蹲在办公桌上自言自语的时候?
算了,不想了,反正他是不可能谈恋爱的。
初林溪:哦,那哭着求我给个名分的人是谁?
——
不久,初林溪的死对头办了一个画展,专门邀请了叶维桢,初林溪像个炮仗一样咋咋呼呼就过去了。
画展上,他被一个年轻画家搭讪了。
“你的眼睛好漂亮。”
初林溪眨眨眼:“谢谢,本少爷哪哪都漂亮。”
画家笑了:“你很有趣,能加个联系方式吗?”
初林溪正要掏手机,一只手从身后伸过来,直接按住了他的手腕。
叶维桢脸色阴沉地站在他身后,声音冷得像冰碴子:“不能。”
画家愣住:“你是?”
“他老公。”叶维桢说完,拽着得意的初林溪就走。
“嘻嘻,老公,我就知道你还是爱我的。”
“犯了错的笨蛋不许说话。”
初林溪才不管叶维桢又在口是心非什么,反正他今天也得逞啦!
食用指南:
1,蠢萌美丽小少爷x嘴硬心软
2甜宠,攻后重生,死缠烂打,he
3受以为自己在大搞复仇,其实每天都在谈恋爱的边缘试探
4攻前期:烦死了别喊老公→中期:习惯就好→后期:老婆你只能有我一个老公
5受有心理疾病,所以认知会出现问题
内容标签: 重生 he
主角视角初林溪互动叶维桢
其它:初林溪,叶维桢
一句话简介:重生小少爷花式追夫
立意:有情人终成眷属
重生回来找老公
“老公,再多给我烧点金元宝吧!要多多的,怎么花也花不完的那种!”
初林溪觉得自己肯定是全阴间最富有的小鬼。他蹲在金元宝堆成的小山上,两眼放光,两只手左搂右抱,恨不能整个人都埋进去。
“老公,你也太好了吧!”他冲着虚空喊了一嗓子,声音里全是藏不住的得意,“本少爷就说嘛,你肯定舍不得我在下面受苦!”
初林溪美滋滋地规划起来,他要先给自己买一栋大宅子,再雇几个小鬼伺候着,没事就去地府最贵的火锅店涮一顿,点最贵的和牛双拼,锅底要特辣,饮料要两杯,喝一杯倒一杯,谁让他有钱了呢。
初林溪越想越觉得叶维桢这人能处,烧纸都烧得这么大方,下辈子说什么也要嫁给他。
“老公!”他又喊了一嗓子,声音软乎乎的,“你等着啊,本少爷等会就去找你,给你一个亲亲——”
说完他张开双臂,朝前扑去,准备去拥抱那堆金灿灿的元宝,结果却扑了个空。
金元宝不见了,火锅不见了,连阴间的冷风都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山茶花的淡淡芬香。
初林溪闭着眼睛,脸上的笑容还停留在刚才的美梦里。他的嘴角翘着,睫毛微微颤动,漂亮的脸蛋像被晨露洗过的白玉兰,白里透粉。
头发散在枕头上,又软又黑,衬得那张脸愈发小,下巴尖尖的,嘴唇微微嘟起,像是在给人以亲亲。
然后他缓缓睁开了眼,浅褐色的瞳仁,刚醒的时候还蒙着一层水雾,茫然地转了两圈。他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伸出手在自己面前晃了晃。
“咦。”他发出了一个很蠢的音节。
他又掐了一把自己的脸。
“咦咦咦。”他发出了一串很蠢的音节。
他猛地坐起来,再次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抬头看了看熟悉的房间。
左边的床头柜上放着半杯水,右边的床头柜还摆着像他昨天,不对,是上辈子的昨天啃了一半的苹果,此刻已经氧化成了铁锈色。
“本少爷……活过来啦?”
他反应了很久,蓦地整张脸亮了起来,眼睛弯成了两道小月牙,嘴角恨不得咧到耳根。
“不对不对不对。”初林溪收住笑容,小脸严肃起来,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说:“本少爷这是重生了,重生懂吗?小说里的那种!本少爷现在是带着记忆回来的,这就叫做天选之子。”
他觉得自己这个词用得非常精妙,果然重活一次,他变的更加聪明了。到底是谁说他的笨蛋来着!初林溪还没想出个所以然,却突然又想起了什么,表情瞬间垮了下来。
“不是吧不是吧……”
他看着空空荡荡的床铺,金元宝的幻影还在脑子里闪回。
“所以我的那些金元宝……没带回来吗?”
他低下头,不死心地把枕头掀起来看了看,又把被子抖了抖,最后趴到床底下找了半天。
什么都没有……别说金元宝了,连个银豆子都没找到。初林溪坐在地上,怀里抱着枕头,嘴瘪了瘪,心里顿时空了一大块。
“老公……”他小声嘟囔,“你也太小气了,烧那么多也不给我带两个回来。”
嘟囔完又觉得自己好像不太讲道理,毕竟他人都活过来了,千金难买自己的小命呀!
可是那是金元宝啊!怎么花也花不完的那种啊。他抱着枕头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慢慢的,眼睛又亮了起来。
有啦!
既然他重生了,那他可以直接去找叶维桢当老公啦!他当小鬼的时候就观察过了,叶维桢超级有钱嘞,不仅可以给他花不完的金元宝,还能帮他报仇!
没错,他要报仇!上辈子他打小就被拐卖,几经周折,好不容易被认了回来,结果还惨死在了亲大哥面前。对,如果他的记忆没有错的话,就是这样的!
初林溪越想越生气,猛地站起来,把枕头往床上一扔,跑到镜子前照了照。
镜子里的人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还压出一道枕头印,红红的一条横在脸颊上。
但架不住他底子好呀!
眉眼弯弯,鼻梁挺秀,嘴唇不点而朱。就是眼神里透着一股清澈的茫然,像是造物主往漂亮的瓷娃娃里面灌了半碗浆糊,好看是真好看,就是不太聪明的样子,但是初林溪才不会这么认为。
初林溪只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点头,满意地再点点头。
“完美。”他理了理头发,骄傲地一抬下巴,“本少爷这张脸,配老公绰绰有余了。”
说完又觉得哪里不对,于是初林溪立马改口。
“错了错了,本少爷重生归来是要干大事的,老公能配上本少爷,那是他的福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