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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翎东已经对着他点了点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男人心里又是感动,又是微微难受。
毕竟一个爱干净,又会做饭的室友,实在是可遇不可求。
“东子,你一定会大红大紫的。”
青年淡淡笑一下:“之后呢?”
看着对方的眼,程翎东说:“红了,紫了,都不算什么,之后的事,才是人生的关键。”
你是要永远自居身份,还是坦然下山,你是坚定咬牙,要做第一人,还是欣然让位。
你会被推下去,还是你自己跳下去。
大红大紫是第一关,之后的路。
一关关,一道道。
想到这里,青年突然有些气息不顺,他捂住心口。
把室友吓一大跳,他站起来,筷子都掉在地上了。
“东子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他要架起来青年,程翎东摇摇头,也许是因为这道来自从前记忆的声音,也许是因为这个已经算是陌生人的熟人在他眼前。
程翎东渐渐恢复了平静。
汗水已经浸湿了鬓角。
青年擦擦额头,苍白笑一下:“没事的,继续吃吧。”
“你刚刚可真是吓死我了。东子,你一个人住了,可千万要跟兄弟们说好了,要是你遇到个什么,也有人来帮你。”
本来这青年,身体看着也不是很好的。
自从有了那蝴蝶吊坠之后,仿佛越发带着点危险气质了。
程翎东甚至不用去医院,也不用看医生,就能给自己下结论。
应该是他的心理问题,影响到生理了。
人的身体是很奇妙的,某些无论如何找不到缘由的疑难杂症,会被医生建议去看看精神科。
他身上,这是类似某种创伤后的反应吧。
不过他也理解,毕竟是遭遇了那些事,再重新回到这一切的。
有时候反应过激,也是正常的。
所以此时的程翎东,还不知道自己再见了钱疏竹,会是那种反应。
提着汤来到医院的住院部,已经快到傍晚。
青年准备陪会那小刺猬,就直接去酒吧了。
看看牵我酒吧恢复得怎么样了。
晚霞在那苍白青年的肩膀留恋。
窗前有些桀骜不驯的少年几乎盼了一天,如今居然看到了他的身影。
齐铮站立着。
直到下面的青年看到他了,笑着招招手。
男孩僵硬地转身。
不一会儿程翎东就上来了,老千请的人靠谱,是个中年男人,话不多,精瘦,手上全是农活干出来的老茧。
青年对这类人是有下意识的好感的,就对着他问:“吃过没有?要不要喝汤。”
齐铮看着那个保温桶:“你买的吗?”
这种包装,绝对是家里端出来的。
他偏偏要那么说。
程翎东也不太在意,把保温桶的盖子拿下来,就是个碗了。
汤盛出来一碗给他。
“我自己烧的,你尝尝,喜欢可以多喝一点。”
莲藕排骨汤,清透鲜亮的,几乎没有油脂,只有一丁点油花浅浅漂浮。
爱喝汤的人都知道,这汤绝对好喝。
齐铮满怀期待地喝一点。
他顿时扬起了碗,喝得很快,咕咚咕咚的下去了。
可是喝到一半,又舍不得。
怎么能这么好喝,绝对是恰到好处的调味,食材又是程翎东挑过的新鲜的,真是鲜甜到极致了。
看着他那样,青年说:“还有,一大锅。”
说着,拿医院的纸杯分给那一份。
“谢谢。”
那大叔很拘谨,也喝了口,顿时眼睛亮了,小口小口却不间断地喝着。
齐铮顿时心里不太舒服。
这是程翎东给他的。
男孩一口气把汤喝完了:“再来。”
做饭的人,是喜欢看别人吃自己的饭菜吃得好的,程翎东又有点毛病,吃不下很多,自然更爱看了。
程翎东的胃和身体,都不是问题的所在。
是他的心。
他习惯了当明星,习惯了那些年为了他的颓废精致人设少吃,毕竟上辈子,那些造型又刁钻又严苛,他胖一点就废了。
所以,他下意识觉得自己不能吃那么多。
两碗了,程翎东看着还要张口的男孩,说:“过几天还来,别喝了。”
怕给人撑死了。
齐铮就低下头,脸和脖子和耳朵,全红完了。
“晚饭吃过没有?我去给你们打?”
大叔连忙站起来:“不用,我去吧,这位先生吃过没有?”
程翎东等会还去酒吧,又晚了,他也不愿意吃饭了,就拒绝了。
天空闪着星星,比起灯光无数,却显得遥远了,程翎东骑着自行车,遥遥奔驰在这无边夜色。
牵我酒吧已经基本恢复正常。
客流量经过那么一程,下滑得厉害。
几乎没有几个客人。
程翎东进去却一愣。
因为昨天那长发的姑娘却坐在正中间。
看到青年进来了,她笑一下,走上去:“昨天谢谢你,我都吓傻了。”
程翎东看着她。
觉得这女孩胆量说小不小,说大,不算大。
“吓傻了还敢来,女侠,没傻。”
姑娘被他逗得笑声清脆:“叫我戴戴就好了,他们说,你叫东子。”
“嗯,程翎东。”
戴戴看着他,认真说道:“我要做你的头号粉丝。”
这类歌迷,程翎东不是没见过,他们热忱,爱得炽烈,有的很长情,有的来得快去得快。可这个时候,就有了这样一位歌迷朋友,他还是觉得很欣喜的。
“行,我帮你跟老千说一声,以后给你留个好位置。”
“真的。那,你的翎是哪个翎?”
“羽毛的羽,一个令。”
姑娘在按键手机里,认真地打下他的名字。
展示给他看:“这么好听的名字,怎么能叫东子,简直浪费了。”
程翎东好笑道:“那叫什么?”
其实,也想起来点上辈子,他有两个粉丝群体,一个群体是单纯的歌迷,就叫他东子,东哥。
另一个嘛,好像就复杂多了,喜欢叫他“翎翎”或者杂七杂八的。
“翎翎啊,或者……”她偷偷笑了下。
程翎东当自己没看到:“我准备唱歌去了。”
“好,加油哦。”
老千正抽着他的“中老年该抽的”烟,休息室里全是味道。
把程翎东弄得咳嗽一声。
老千看到他来了,顿时不大的眼睛都发光。
程翎东有种不好的感觉,他捂着嘴,后退一步。
老千露出那种在出老千的眼神:“终于来了,走,外面唱去。”
在门口唱歌,也是揽客的一种方法。
不过牵我一向讲究格调什么的,所以从开业至今,都没有这样干过。
老千让程翎东这样,也是无奈。
虽然对于他的资产来说,牵我已经不算什么了。
可这是他的情怀所在。
如果一直这样没有客人,没有盈利,他也不能再继续养着它了。
青年便这样被推到了门前。
若是以前的程翎东,必然不自在。
事实上,以前的他室内都有些放不开。
而如今这个程翎东,是已经有了多年走穴经验,演唱会经验,甚至是商场大卖场经验的人。
他一点不怯场。
抱着吉他,抓起头发,从后面乐队的吉他手姑娘那里,借来个夹子,把刘海夹住了。
露出光洁额头和很漂亮的眉。
青年独有种凛冽如冰般的气质,偏偏他扬起眉眼,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忍不住驻足。
那笑容热烈,明媚。
让人在夜色深深里,也看到一份日光之下的美丽魅力。
程翎东选择的这首歌,极具动感。
轻松活泼的旋律,和青年独特的嗓音加持之下,仅仅唱了一句,就已经让人群聚起。
被老千安排在中间位置的长发姑娘,戴戴,笑着,也幸福又兴奋地举起手机,拍下画质不算清楚,可那样热烈而快乐的歌者。
青年看着她手机的方向,扬眉。
笑的模样肆意,却又温柔。
长发的女孩激动得面红耳赤,却还在稳稳当当地拍摄着。
她想,程翎东自己应该不知道。
他在舞台上——
有多么多么迷人。
戴戴想,这样的美貌和歌声,必须要上传网络。
往死里踹
牵我酒吧的门口。
伴随程翎东独特的嗓音。
青年举起手:“现场的朋友们……”
老千和戴戴,也在人群中。
一起举起了手。
跟随音乐,每个人都像跃入了一片充满了美妙流线感的海洋,这里的海由音符组成,由青年的嗓音做壁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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