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页
谢嵩跟着进去站在他旁边,明桢递了一杯给他,体验下室内空调,两个人就出门了。快走到那个岔路口,谢嵩忽然说了一句:“以后就不是高中生了……感觉跟做梦一样。”
“那你醒醒。”
谢嵩用手指戳了他:“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煽情?”
“你要我怎么煽?”
“你就说……是啊!时间过得好快我也觉得像做梦,然后深情地看着我。”
明桢沉默一瞬,然后说:“是啊…时间过得好快我也觉得像做梦。”接着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谢嵩被这个表情逗得奶茶差点喷出来,弯着腰咳了两声:“你这个人真的……我真的服你了。”
“是你让我说的。”
“我让你深情地看!你这叫深情?你这是在看我是不是吃到了奶茶里的珍珠,然后等会趁着我不注意偷喝!”
谢嵩护犊子地抱紧奶茶杯,警惕地说道:“我还没喝够呢!”
明桢也差点压不住嘴角,谢嵩跟在身侧,嘴里叽叽喳喳地说着刚才那个表情太敷衍了必须重来一次,明桢没理他,然后谢蒿就不给他喝奶茶。
只是最后还是喝到了,跟明桢预想的一样,咱们谢嵩同学根本喝不完。
吃过晚餐明桢就回了家,洗了澡躺在床上翻手机。谢嵩发了几条消息都在聊酒店的细节,说那个阳台正对着海,早上起来能看到日出。
谢嵩:“你到时候别赖床起不来。”
明桢:“你起我就起”。
谢嵩发了个满意的表情包,像是兔子啃着胡萝卜,心满意足地撅着屁股瞎乐。
明桢把手机放下,忽然想起那本深蓝色的书。他很久没碰过它,高三忙起来的时候他都忘了这回事,后来就不打算再打开看。
他不想用那个来预测自己的未来。
未来是什么样他打算自己走过去看看。
只是没有料到这本书像是有术一样,在觉察出自己对它重新燃起感兴趣之后,就这么哼唧哼唧地爬到他的床铺上。
明桢:“…………”建国后不许成精吧?
这本书貌似更新了,所以迫不及待地给他看后续。以前这本书打开都是空白的,现在那些字浮现出来,像是在慢慢渗上来。
很多内容他之前看过,商业上的成功,家族的扩张,不过那些跟他没关系。他翻到后半段停住了,写的竟然是高中的事,只是用很小的篇幅概括了三年的校园生活。
“谢嵩的高中时代平淡无奇,除了换过几次同桌之外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事情。他和明桢维系着普通同学关系,毕业后几乎没有联系。”
明桢:“…………”
到了大学时期,写着谢嵩考上了a市的另一所大学,跟明桢在不同的学校,偶尔通过共同的朋友得知对方的消息,仅此而已。
再后来两个人各自毕业工作,谢嵩进入家族企业,明桢选择读了博士。
书里写谢嵩每次过年会借口同学聚会见明桢一面,两个人坐在饭桌上谈完了就各回各家。
谢嵩有次喝醉,非要让助理开车去明桢任教的大学门口。大概是凑巧,正好让他遇到明桢,他们唯一一次越界就是那次,抛弃了成年人的潜规则,两人默契地装傻充愣。
明桢没有追问他为什么来,只是跟助理一起送他回家。
明桢的手指微顿,而最后那页写的是他自己,书里的明桢三十岁没有结婚,甚至没有恋爱过,相亲去了几回都没成。
父母问他想要什么样的,明桢每次都说没想好。明桢似乎从未对任何人产生过强烈的兴趣,以至于父母渐渐就不过问了。
但令人费解的是,这样的人却曾经看着微信的置顶思考了很久,大概是没理解自己的心思,也没想通为什么会不敢迈出那一步,只能说都过去了。
最后的结尾也像是作者的补注,写的是“我们好像忽略了一个事实:在校园那段被一笔带过的时光里,以及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谢嵩还是爱上了明桢,只是他没能表白。而明桢本来要过那普通的一生,结婚生子,可最后什么都没做,可能是少年的那份悸动错过了,两个人也就这样错位。”
明桢合上了书,他坐了挺久,腿都有点麻了,他把书放进夹层里拉好拉链。
谢嵩没有表白,明桢也没有恋爱。
书里写的那个未来,大概才是原本的未来。而他手里这本不知道从哪来的书把他们的人生轨迹提前剧透了,他做了不一样的选择,然后一切就都变了。
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插曲,却改变了两人的一生。
明桢躺回到床上,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他默默点开谢嵩的对话框,一段话删删减减,最后他发了一条:“你睡了吗?”
谢嵩果然回了一个问号,谁让那个夜猫子不爱早睡的。
明桢:“你以前有没有想过,如果自己没表白会怎么样呢?”
“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只是好奇。”
“那你先告诉我为什么好奇?明桢,你今晚好奇怪啊。”
“只是刚看了个故事,讲一个人没表白,遗憾了好多年。”
谢嵩那边发了一条语音过来,明桢点开听,谢嵩大概是把手机凑在嘴边说的:“我想过的,想过我不表白会怎么样。写了半个月信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在想,要是你不喜欢我怎么办,要不要干脆别说了。后来我跟自己说,不说的话我能憋一辈子…说出来至少知道结果是什么。”
谢嵩笑了笑,得意地说道:“而且我相信你会喜欢我的,你看我说得对不对呢?”
明桢把音量调低了一格,重新听了遍。谢嵩的声音有点低沉,可能他自己也觉得后怕。
明桢:“嗯,你说了真好。”
谢嵩秒回道:“你今晚怎么了?怎么这么感性?这不像你啊?!”
“只是被故事触动了。”
“哇塞,什么故事这么厉害,能把我们的明桢触动到凌晨一点发消息感慨?”
“没事,就一个普通的故事。晚安了,不要总是通宵。”
“知道了,晚安晚安,明天见。”
明桢把手机放到床头柜上,这次一夜无梦。
他醒得很早,洗漱收拾了背包下楼。谢嵩就在楼下等他,穿着件浅蓝色的短袖衬衫,背着一个双肩包,看来准备充分,他瞧见明桢下楼就招手。
两个人刚碰面,谢嵩打量了他一眼:“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黑眼圈都出来了。”
“我按时睡了,你应该说自己。”
“哼,我观察力好,你的黑眼圈藏得太严实了。走吧,我们的高铁票还早,不用太赶,说不准还能在附近吃早餐。”
清晨的街道很平静,包子铺的蒸汽从门口冒出来,路边有只猫蹲在台阶上舔爪子。
谢嵩走在前面,手机里还放着歌,耳机线从口袋里拖出来晃悠,幸亏被明桢眼疾手快塞回去,谢嵩的蓝牙耳机坏了,只能临时翻有线出来应急。
谢嵩耳机里的歌他不认识,调子轻快的,鼓点正好打在节拍上。走了几步路,谢嵩的胳膊碰到了他,两人就那么挨着走。
恰如校园的那段时光里,明桢陪他走过了四季。
而谢嵩想要和他步入未来。
结仇
金碧辉煌的“星辰”餐厅里,水晶吊灯折射出细碎的光芒,落在每个精心打扮的虫族身上。
卡勒姆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他有着微卷的金发,今天戴了条新项链,碎钻在锁骨间闪得虫眼花。
“卡勒姆少爷的这条项链真是绝了,”旁边一个棕发雄虫凑过来,眼睛里全是讨好,“是哪位大师的手笔?我也想去订一条。”
卡勒姆漫不经心拨了拨项链坠子,嘴角微微翘起来:“你订不起的,这是星际珠宝展的限定款,整个帝国就三条。”
几个雄虫立刻发出赞叹声,七嘴八舌地奉承着他。卡勒姆享受这种被簇拥的感觉,他靠在椅背上,纤长的手指敲着桌面,忽然瞥见角落的桌子旁坐了个陌生的虫。
那是个低等雄虫,穿着普通得体的灰色西装,黑发黑眸,五官倒是端正,浑身上下透着一种格格不入的漠视。
他正低头切着盘子里的肉排,动作干脆利落,完全没往这边看一眼。
卡勒姆眯起眼睛。
按照惯例,这种雄虫看到他这样的高等雄虫,不都应该主动过来问候吗?哪怕只是远远地鞠个躬也好。
可这家伙倒好,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
“喂,你们认识那边那个吗?”卡勒姆用下巴点了点那边。
几个雄虫立刻顺着看过去,纷纷摇头:“没见过,大概是哪个边缘星来的吧,看他那副穷酸样。”
卡勒姆心里忽然有点不爽,他今天精心打扮,还特意戴了这条新项链,就是要在这种场合显摆的。可那个低等雄虫居然视若无睹,好像他卡勒姆少爷是什么不值一提的东西。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