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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副表情,引诱着人想要继续欺负他。
程予沂不明白自己心底的欲望从何而来。
他在见到这个人的第一眼,脑海中就叫嚣着一句话。
“占有他,得到他。”
程予沂背地里想着上不了台面的事,面上一副秉公办事的严肃模样。
“请郑先生全力配合办案,不要企图勾引审讯官。”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冲着饭店里的案子来的——而是冲着他本人来的。
郑宁一双手紧握成拳,恨不得立刻挣脱手铐,上去狠狠教训一下这个无耻又下流的警官。
可是他要考虑后果。
如果因为他的一时冲动,得罪了这位小心眼的警官……只怕往后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很好,就这样适度保持兴奋。”程予沂翻开记录本,抬头望着他,“你认识一个叫钱凝的人吗?”
郑宁一收起那副阴郁凶狠的表情,笑得很乖。
“认识。”
程予沂随意在记录本上写了两下,又问:“你曾在三天前和他进行过打架斗殴,对吗?”
郑宁一顿了一下,说:“那不叫打架斗殴,那是'斗人场'的比赛……呃嗯!”
无耻下流的警官又按动了释放微电流的开关。
他喜欢听对方压抑的闷哼声。
“狡猾的嫌疑犯先生,你只需要陈述事实就够了。”程予沂浑然不觉自己在因公徇私。
“我再次提醒你,请不要企图勾引审讯官。”
共同点
郑宁一很能忍。
无论是疼痛还是受气,他的忍耐限度都很高。
但此刻他面对的是一位表面正经,内心赢荡的警官。不仅得忍受他言语上的打压,还要忍受行动上的骚扰。
郑宁一实在忍无可忍,从凳子上“蹭”一下站起来,倾斜着身子扑上去咬他。
金属手铐磕在桌上的清脆声响起,郑宁一咬住他的脖子,牙齿用了十二分的劲,像是要直接咬断他的脖子。
程予沂本可以躲开,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某些时候,痛感可以与快感互通。
他任由郑宁一咬破侧颈的皮肤,觉得喉咙有些干渴,无端生出些许燥热。
鲜血的味道弥漫在口腔里,郑宁一松了口,看着他脖子上鲜血淋漓的伤口,终于消了点气。
“这是程警官自找的。”郑宁一舔了一下嘴唇沾上的鲜血,唇色转变为血红色,平添几分妖冶。
那股燥热冲上来,程予沂直勾勾盯着他的嘴唇。
殷红,柔软。
想要亲吻他的欲望和理智焦灼地对抗着。
程予沂垂下眼眸,看了一眼审讯记录本,说:“据有关证据证明,你与他之间仇恨深重,最有仇杀的嫌疑。”
郑宁一不屑地嗤笑一声,说:“就他?”
“杀他真是浪费我的体力,况且我和他也算不上有仇,顶多算是他单方面记恨我。”
郑宁一虽然语气嚣张了点,但他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三天前这个钱凝和他打比赛,嘲讽郑宁一的连胜是“睡”来的,接着又羞辱郑宁一“小胳膊细腿的,在床上折断一定很好看。”
郑宁一在比赛的时候几乎不会下杀手。
毕竟“斗人场”的规则是被打趴下之后,十秒内站不起来就算输。
他又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狂,杀人太多对他并没有好处。
除此之外,每个上场选手都有一张“生死契约”,如果在比赛途中死亡,与对手和平台无关,全算自己倒霉。
郑宁一把他打趴下以后也没有停手,硬生生把他的手脚折断了。
“下辈子说话把嘴巴擦干净点。”
郑宁一知道这跟杀了他没区别,一个失去了使用价值的“工具”,跟垃圾桶里的垃圾没什么两样。
钱凝是被他背后的组织抬下去的,后面他是死是活,郑宁一也并不知晓。
“是吗?”程予沂盯着他的眼睛,“撒谎的人长不高。”
郑宁一冷漠地回答:“哦。”
他此时饿得前胸贴后背,不肯继续回答问题,厚着脸皮要求道:“我要吃饭。”
程予沂摸了一下脖子上的伤口,笑着说:“饿得都咬人了,看来还得给你套个止咬器才让人放心,至于吃饭……一会儿我去看看有没有剩的。”
他是真把郑宁一当狗了。
“我操你。”郑宁一面无表情爆了句粗口。
阻拦他吃饭的人,在郑宁一这里统称为“神经病”,这个群体通常都有一套自己的逻辑体系。
比如眼前这位程警官。
“啊,原来如此。”程予沂恍然大悟,“你想和我发生关系……”
“我同意了。”
程予沂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得在你录完口供之后。”
郑宁一平生第一次体会到“有苦难言”四个字。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程予沂凑近他,两人视线交织,“我会心软的。”
程予沂口中的“心软”,就只是带郑宁一去吃饭而已。因为双手铐着不方便吃饭,所以程予沂给他暂时解开了手铐。
他总算做了一回人事。
郑宁一决定杀他的时候给他留个全尸。
程予沂看见这个身材瘦削的少年竟然吃空了满满一桌的饭菜。
“你……”
他正想问“你爸妈不给你饭吃吗”,但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句话。
【我全家除了我都死了。】
这句话的声音和眼前的少年音色一致,只是程予沂确定自己以前从未见过他。
话到嘴边,程予沂突然拐了个弯,问:“据说你的代号叫威武大金刚?”
郑宁一嘴里还含着东西,给了他一个眼神表示回应。
程予沂突然笑了,说:“还真是……人如其名。”
郑宁一把这句话当做嘲讽,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之后,说:“人如其名总比某些表里不一的人好得多。”
不知道是不是被郑宁一的话戳中了心窝,程予沂转移话题道:“你知道钱凝是怎么死的吗?”
“不知道。”郑宁一结束了此次用餐,吃饱喝足准备跑路。
程予沂看出他的心思,快速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还没录完口供,你想去哪儿?”程予沂力气大的出奇,郑宁一看他的目光一下子变得警惕。
两人僵持许久,程予沂让步道:“我保证,录完口供会放你回去。”
看在这顿免费饭菜的份上,郑宁一答应下来。
程予沂把手铐再次铐在他手上,说的话终于正经了许多。
“钱凝的尸体是在野外发现的,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头颅损伤,间接原因是因为你折断了他的手脚。”
郑宁一笑着说:“这跟程警官脖子出现伤口的原因一样——自找的。”
程予沂没有处理伤口,只是简单擦拭了一下血迹。
他并不排斥身体上留下对方的咬痕。
“此次案件的疑点在于,他的四肢虽然被折断,但并没有检查出来骨骼损伤……包括饭店死亡案件里的死者,他的躯干和四肢也检测不出骨骼和肌肉组织。”
“而这两位死者除了以上所说的,还有唯一一个共同点。”程予沂定定的看着他,“他们都和你打过比赛。”
仅凭这点关联,就直接把他列为了犯罪嫌疑人。
郑宁一气笑了,说:“程警官,你还遗漏了一个共同点。”
程予沂挑眉道:“愿闻其详。”
郑宁一死死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他们都和你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所以你——也是嫌疑犯。”
关系匪浅
“嫌疑犯先生的这张嘴还真是令人佩服。”程予沂双手拍掌,“能说会道也就算了……”
【尝起来也是清甜可口。】
这句话倏然出现在脑海中。
程予沂略显迟疑,他的记忆似乎出现了某种错乱。
在某些特定的场景,脑袋里会自动弹出一些话,仿佛是他曾经亲身经历过的一样。
“程警官,请不要耽误我的时间了。”
郑宁一说的话把他从沉思里拉回现实。
“人不是我杀的,跟我关系不大。况且下午我还有一场重要比赛,若是耽误了比赛,多少把全身家当压在我身上的人都要倾家荡产。”
程予沂说:“我看过你的资料,在'斗人场'比赛中连胜五十场,新秀选手'威武大金刚',家住在——”
“说重点。”郑宁一不耐烦地打断他,这家伙频繁转移话题,一会儿扯东一会儿扯西,根本不像个正经的审讯官。
“重点……”程予沂轻笑一声,指尖点在记录本上,“你五十场比赛的所有对手,无一例外全都死了。”
郑宁一怔愣住。
他在擂台上从来都是打赢为止,没有杀死过任何一个对手。
很快郑宁一就把那点微不可见的负罪感丢掉,神色淡然地说:“那又怎样?凶手并不是我,程警官可不要乱冤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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