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百合] 《雨季雨季》作者:潘趣【完结+番外】
文案
失眠症10瞌睡虫
蒋生莺|韩泠
“你是为了追求幸福而感到痛苦的。”
雪夜,不远处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穿得乱七八糟的少女。
我走到她身边,她告诉我,她有些失眠。
我说,让我来帮你好好睡一觉吧。
可惜我找不到方法,最后没等她睡着,我就先做了一个美梦。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 天作之合 成长 治愈 日常
主角:韩泠,蒋生莺;其它:第一人称,极度文艺病
一句话简介:今天晚上你有失眠吗?
立意:一无所有是拥有的开始。
枯木逢春
我喜欢生莺,仿佛一见钟情。
既不是在雨季来临时,也不是春天里一个身穿白裙子的小姑娘回眸一笑让我爱上她。
那似乎是一个冬天,我看见雪花满地飘零。
这是一个南北方交接的地方,我和生莺在这里读书,从小学到大学,好像这片小小土地有无限魔力,生养了我,又为我养育出一个爱人的模样。
刚读大学的时候,舍友不知道我是本地人,问我南方人还是北方人,我一时答不上来,反问她觉得这里算南方还是北方。
她说看这里会不会下一场大雪。
遗憾的是那年冬天干冷,使她错认南方。
而生莺与我初见的时候是我人生中遇到的最大的一场雪,好在那时我年满十八,青春年华在前为我抵御古板的寒。
临近过年,我收拾厚厚一沓卷子,像数钱一样点好带回家。
十八岁的少女怀着彩色的梦,却得灰溜溜地在高中里学着黑白的知识,恨不得一切都变成方方正正的知识清单,懒得翻书,把重点背下来就好。
这是我和生莺的一个区别,我纯粹的学着文科,没有理由。
也不算合适。
生莺和我一个学校,待在最底下的班级学理科,和许多家庭一样,为了一个好工作。
假期回了乡下,既没有暖气也没有空调,窗户我没关牢实,半夜冻醒,只觉得寒气戳进了骨头里。
一气,我倒要看看这冬天敢不敢冻死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起身。
院子里堆了厚厚一层白雪,万物寂静,世界白头,留我一个人喧闹,满头黑发。
我拉开门闩,远处村庄最亮的路灯下,立着两个雪人,都围着围巾,带着帽子,眼睛亮晶晶的。
我走过去,瘦一些的雪人叫生莺。
她说她睡不着,起来堆雪人,胖雪人叫春。
我问她为什么,她笑:“缺什么补什么。”
雪人缺一个春天。
我想起一首歌,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正巧带的是有线耳机,分了她一半,她就和我一起陷在漆黑的夜中,吹着寒风,听着。
歌叫《来年再见吧,雪人》,听完,我笑笑,握着口袋里的无线耳机盒偷笑。
开始发呆,想春天雪人融化后,会不会浇灌生长出一颗种子的嫩芽,种子生长成小草,小草迎着最早的太阳滴落一颗露珠,汇进一条小溪,小溪最后汇进大江大河,直到流经大海,成为海上的一阵风,风吹乱少女的发,少女用手去拨。
这双纤细的手曾堆出雪人。
那时我已经是一个读高中的学生,渐渐明白我和别的女孩的不同,当漂亮的指甲指向我时,我是觉得美的,美的总想下意识伸出手握住,感受这指尖是冰凉还是温暖。
不敢想。
把自己埋进书里,逃避一些对现在的人来说能做流行词的性取向,倒不是怕别人取笑,只是人群中的异类会活得有些僵硬,我本就是一截枯死的朽木,何必在我身下乘凉呢。
还有生莺,她依靠在我这枯木上,指尖摩挲我枯朽的树皮,是温暖的。
只是她被挤在人群中,显得与我一样突兀,我愧疚于她,让她变得也与我一样“流行”了。
我似乎想再多愁善感一会儿,可惜人刚把书合上就睡着了。
窗外白云赶着树叶跑,此时已经是过了雪人融化的夏天了,生莺站在我的班级门口等着我睡醒。
这就是枯木为何逢春的原因了。
生莺不善言辞,就直直地站在窗外望着我。
试想这枯木原以为自己已经不堪无力,结果稍睁眼,心爱的人就站在门口,穿着校服,扎着高马尾,不再是雪人模样,在等我,等我,等我。
等到我眼睛睁开与她对视的时候,等到我起身时。
生莺的脸颊就红了,独属于少女懵懂的红。
枯木逢春开的原来是石榴花。
博尔赫斯
我看着手机上显示凌晨三点,生莺把她的围巾铺在地上,冷气依旧透过来。
“你一个人半夜来堆雪人?”我实在好奇,冒昧开口。
生莺说她睡不着,她已经失眠很久了。
晚上听到树枝折断的声音,知道是纷纷扰扰的雪。
爬起来,自顾自地堆起雪人。
四周空空如也,没有人不在被窝里做梦睡觉。
可偏偏最嗜睡的我,在雪夜里闯进她的雪地,留下杂乱无章的脚印。
还夺走了雪人的围巾。
记得好久以后,生莺突然问我,“神会允许我们相爱吗?”
我先是一愣,对“神”这个字格外敏感。
我那时以为生莺是看了什么书突发奇想。
我知道生莺喜欢读书,常常去旧书店或者图书馆。
我当时问:“手机上不是什么书都有吗?”
生莺耐心和我解释:“不一样的,手触碰到纸张,好像触摸到这本书的门,翻页的时候就像打开门进入书里的世界了。”
听完我觉得特别有趣,此后就常买书,洋洋自得地和生莺炫耀。
生莺也特别配合:“蒋生莺同学实名表扬韩泠同学的书架。”
听完我笑得特别开心,生莺也是。
我的书架不按品类分,小说和散文,教辅和资料全部都混杂在一起。
因为我分的是颜色,很有讲究地按“红橙黄绿青靛紫”分开。
最上面放蓝色的书。
因为生莺喜欢蓝色。
书是又多又杂,这本没读完可能就又翻开另一本,于是生莺常借买书签的名义和我逛各式各样的饰品店。
饰品店里面摆着各类小说或者漫画的衍生周边,生莺常常想,为什么她喜欢的书没有“吧唧”。
我说还不够流行。
生莺咂舌,并不喜欢“流行”二字。
又问我能不能写一本,写一本可以摆在货架上卖周边的书。
我说我愚笨,写的东西太平淡。
“平淡有什么不好?”生莺想反驳我。
我握住她的手,说:“日子太平淡了,人们要获取快乐的多巴胺就要看点跌宕起伏的故事,最好扣人心弦,情感浓墨重彩。”
生莺反握住我的手:“你给我写的情诗情感挺浓墨重彩的。”
我捂住她的嘴,知道她在逗我。
她却不知我为她写情诗时,时常是抓耳挠腮般苦恼。
想着我浓墨重彩的感情,怎么就是词不达意,写不出来一首好诗。
生莺收到诗时,看我局促,忍不住为了让我放松去调侃我要成为一名浪漫主义诗人了。
可惜我酒精过敏,否则我一定要大醉一场,看看能不能斗酒诗百篇。
我望着生莺的眼睛,在黑夜里发着萤火虫般的光亮,她穿着毛呢半身裙,棕色格子,里面却是一条肥胖的枣红色睡裤。
上身套着天蓝色的羽绒服。
漆黑的夜里,我很难不注意到身着这么一身的她。
于是这个学着数理化生的优等生,问我“神”的问题时。
我第一反应竟然是《牛虻》:
“那个万寿无疆的耶酥究竟帮了你多少忙,为你吃了多少苦,竟使你爱他胜过爱我呢?”
我下意识认为生莺说的神是上帝,可是我和生莺都是无神论者,如果是问起信仰,又想起博尔赫斯的那句:“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可惜博尔赫斯也不是浪漫主义诗人,这位现代主义诗人,问“我用什么把你留住?”
我不在意博尔赫斯想要留住的是哪位充满魅力的女性,我更为此感到共鸣的是我与他一样,爱上的都是美好的女性。
他是喜欢诺拉·朗厄还是萨拉·迪尔我不清楚,我清楚的是我爱生莺。
他献出街道,落日,月亮,以及他的悲哀。
我献出海浪,春天,冬雪,以及我的期盼。
还有一场落在我心底为她而困顿的雨,淋漓了我一整夜又一整夜。
于是雨季啊雨季。
下了个不停。
好在博尔赫斯用困顿、危险、失败来打动爱人。
而我只是在雨中念出雪人的诗,写的当然没有博尔赫斯好,不过生莺原谅我是个打油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