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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黑森林

    我是一颗头,是黑森林里最靓仔的头,就像夜幕之中大海上骤燃的船只,无垠的群星也沦为陪衬,皎洁的明月只配在焚天的光焰下收起锋芒瑟缩发抖。

    高贵,优雅,冷艳,这样的我当然不会是人类或者其他怪物的身体部件。硕大的长角是最尊贵的标识,而特殊的粉红色泽使我与同类的头骨区别开来。

    作为黑森林里独一无二的粉红骷髅鹿头,理所应当是神遗留在世间的最后一个奇迹,是这个阴冷世界仅剩的光明。

    黑森林不是什么好地方,这里的腐叶和烂泥就像是对彼此深爱不停乱搞的夫妻。他们肚子里时时刻刻孕育着无尽的尸体,不必掀起土壤,通过缝隙就可以窥见白骨的痕迹。

    这是一片不被祝福的土地,是众神遗弃的永恒失落之所,连塔尔塔罗斯都不愿降临。

    哦,说起塔尔塔罗斯,夏曦很喜欢那位原初的神袛,并将其视作诸神之中卡俄斯的唯一延续。他说,“万事万物起源于混沌。天空之下是广袤的大地,黑夜穿梭于其中,且与黑暗相伴相惜,而比黑暗更黑的,唯有深渊的沉寂。”

    我不懂,问他厄洛斯在哪里?

    他喊我滚,还骂我是个杠精。

    我又能怎样,当然是像个父亲一样把他原谅。毕竟那是夏曦,是我唯一的坐骑。

    其实不论从生前还是死后,我们都没有什么肉眼可见的联系。如果我是一颗粉红母猩猩头,那还可以觍着脸说是他几万年前的亲戚,论辈分他得叫我二姑妈。可惜我是一头鹿,他是一个人,就算把达尔文的棺材板捣烂,也不能让我们跨越物种隔阂拥依靠血缘拉近彼此的距离。

    鹿头只是他在沼泽旁边捡到的破烂,他来的时候鹿的身体已经凉得不能再凉,乌鸦啄食,皮肉生蛆,内脏全从腹部的裂口中流泄出来,腐烂的恶臭冲天直上能轻而易举地勾出任何人类胃里的酸液。

    “发烂!发臭!”夏曦后来提起时还用陈年老梗显示自己与人类社会的紧密联系,对此我只轻蔑一笑,对这头灵长类生物施以鄙夷。

    没有谁能走出黑森林,怀念过去只会加速自己的灭亡。

    但是他愿意忍着恶心割下鹿的头颅带走,让我不至于永远待在阴暗沼泽并随着时间推移埋进烂泥里,在这点上还是很值得感激。

    更当得起称赞的行动是他成为了伟大骷髅头王的坐骑,从此承担了守护王者的使命!

    夏曦单手拎着我的角,晃晃悠悠地蹚过了小溪。

    这只人类的皮肤很白,黑森林没有太阳,常年不见天日让夏曦看起来阴郁又病态,仿佛什么潜逃多年的连环杀人犯,但是一开口就会暴露自己的斤两,从杀人犯降格成没日没夜拉着窗帘面对屏幕的网瘾少年,能犯最重的罪也不过造谣转发超了五百。

    当然,现在并没有机会让夏曦操到键盘,他只能和伟大的骷髅王一起征服这片未经开发的处女地,让所有怪物瑟瑟于王的权威下跪屈膝,缔造开启新时代的传奇!

    夏曦对此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傻逼。”

    可惜臣民的意见毫无作用,毕竟这里适用君主专制制度。无数人批判独裁政治,认为集权于一人的行为既野蛮又落后。但是法治比之人治又能高贵到哪里去呢?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度中认为只有贤人之治才能带给所有人幸福,其他人只要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事就不必烦忧。

    我一撅蹄子觉得老柏说得对。

    实现理想国的难点在于活人的世界里并无一位尽善尽美的哲学王。

    但在黑森林中却没有这个问题。毕竟在下正是千百年来可遇不可求的智慧贤者,是命中注定要统治黑森林的伟大公鹿。

    万事俱备,只差骑士帮朕打完天下。

    当然他也不用压力太大。我很珍惜自己仅有的骑士,因为黑森林的怪物之间都不可交流,它们莫名其妙地生,无声无息地死,存在与逝去都没有意义。就算成功革命,这个国度也很大可能只有一位臣民。

    如果黑森林变成伊甸园,那我和夏曦就该是亚当和夏娃。如果这里改为昆仑山,那我们的角色就是伏羲和女娲。再如果这里化作中庭……算了,我不想拿阿斯克的剧本,北欧诸神都是憨批。

    总之王的福音无法恩泽众生,便将容纳天下的胸襟全都用来安置他一人,他会是我的民,我的臣,我的子,我的后,我甚至愿意与其共享王座。

    倒不是因为多喜欢,只是没有其他选择。

    所以他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偏爱夏曦,除了偶尔无法忍受他的蛮横无理。这个人类总是想一出是一出,一点都不讲究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如果我是他的老师,定会逼着他改掉一身陋习,否则就让其重修费缴到倾家荡产。

    可我不是,所以只能在他试图从怪物身上剃肉下来吃的时候轻轻发出“He……tui”的声音。

    看那怪物身上分泌出的粘稠恶液,哦我的塔尔塔罗斯,这玩意儿连最贪婪的鬣狗都不愿嗅上半口!

    虽然骷髅不会感到饥饿,但我知道活人会,毕竟我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可食用这种动物的行为跟河童扣屁眼有什么区别?

    骑士很笨,还以为我在跟他撒娇,一意孤行地朝那死尸而去。作为他毫无血缘关系的父,我只好挑明:“实在不行你也可以吃自己,总比啃这玩意儿强多了。”

    夏曦觉得不妥,自食其肉有什么意义?既不能补充所需营养,又会令人觉得痛苦。

    我说:“这是自我沉淀,也是人生哲理。”

    他被王的英明折服,鼓着掌问我,“你还懂哲学?”

    “哲学,哲学。”我深沉地开口,“哲学就是费尽千辛万苦登上珠穆朗玛峰后放出的最响亮的屁!屁声回荡在海拔8848米的高空,臭味顺着气流远播四洋五洲!大多数情况下没人知道更不会有人铭记你放了这个屁,但那一刻,至少在那一刻,你是整个世界的无冕之王!”

    他让我没文化就闭上逼嘴。

    我放了个寂寞。

    智者总是孤独的,我不仅懂哲学,还很懂人类世界的科学,如果让我去替夏曦考科哲,不管来多少改卷老师探讨都将给出满分的结论。

    哲学和科学的关系就像是传销头子和他的下线。一切皆为人类服务,毕竟“人是目的,不是工具”,如果发现结论不利于人类整体发展,那么它就只配成为冷门,比如某个外人以为他们天天看星星,其实他们天天写代码的秃头学科。而当研究会对人类有害之时,科学就和犯罪划上等号成为禁忌。

    哲学指导整个人类世界的发展,千百年来自然论调和实用主义打得不可开交,但无论什么主张,你都不能在传销头子面前给警察打电话,否则就要遭到毒打。

    大家不在乎真相怎样,他们只在乎自己。

    我也只在乎自己,最多再加一个夏曦。

    因而特许他用伟大的骷髅王炖一锅骨头汤,我并不会死去,只会变轻那么一点点。

    夏曦说:“我宁愿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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