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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欢喜人家(37)二合一

    欢喜人家(37)

    林雨桐突然觉得跟着小子交流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他认准什么,就坚定的去相信什么,这种人轴上来,难办的很。

    于是,她什么也没说,直接掏出手机给四爷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地方叫他过来一趟。

    曾华面色就变了:「我是想跟你谈,不是跟他谈。」

    「知道。」林雨桐笑了笑,「你稍微等一下。」

    不到五分钟,四爷就过来了,看了曾华一眼,就什么都明白了。

    自行车停在边上,林雨桐就说:「跟我去一个地方。」

    曾华看四爷那是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就跟四爷是诈骗犯似得,还得是骗财骗色的那种。四爷也没搭理他,桐桐说要走,那就走吧。

    去哪?

    曾华分辨这路,好似是去他们体育场的路。

    体育场里有个主席台,举行的什么运动会之类的,领导之类的就会高坐在这里。说实话,作为大一的新生,曾华都没机会靠近这里。

    不过林雨桐有,她的养生体育,一点问题都没有。太极拳打的老师比较认可,因此有个跑腿的活之类的,就叫林雨桐去。不耽搁别人的学习。因此,这个主席台林雨桐来过好几次。主席台两边还有两个房间,一般是放那个广播喇叭还有布置会场用的器材的。那次就是过来替老师取东西的时候来过,以她来说,看过了就基本忘不了。

    曾华越发不明白了:「来这里干嘛?」

    林雨桐沿着主席台旁边的台阶往上走,主席台的位置是要高一些的,大概要比地平线高出一层楼的高度。上了上面,再沿着房间背后的小楼梯往上走,就爬到了主席台的顶上。这个顶是平顶,主席台的地面距离顶部是五米多一点的样子,显得很阔朗。若是站在顶上,加上顶的本身厚度,那么从这个顶部到地面,就接近九米的高度。从这里往下看,眼睛的部位往下再加进去,这得有十米的感觉。到了这个边上,正常的人都会腿软。

    曾华看两人朝前,就更惊慌了:「要说什么,在这里说就行了……前面太危险了。」

    林雨桐站在最边上,回头看他:「我要从这里跳下去,你会跟我一起吗?」

    疯了吧!

    曾华脑子转的飞快,林雨桐可不是个疯子,她精明的很呢。这么一个人,会去冒险吗?

    不会!

    因此他更笃定了,这就是试探自己和金思业呢。

    金思业都敢,自己为什么不敢?

    他仰着胸脯:「他敢,我就敢!」

    很好!

    林雨桐站在中间:「要喊一二三了……」

    曾华心说,还挺正式,吓唬谁呢。自己只要不退,就行了。他的这种放松,就是那种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放鬆。

    那边林雨桐喊了:「一……」

    喊完看曾华,曾华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林雨桐再喊『二』,他还挑衅的朝四爷看了看。

    等林雨桐喊完『三』,他这边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两道人影一起往前一步,然后就那么跳了下去。

    他朝前一步——不敢!

    朝后一步——动不了。

    一屁股坐在地上,却着急的想看下面林雨桐怎么样了,他朝前爬,一点一点的:「林雨桐——金思业——」

    「在呢!」林雨桐应了一声:「你别动!」

    林雨桐不会拿小命开玩笑。主席台顶朝下一点的位置,就一道钢棍,应该是为了悬挂横幅之类的早就钉在墙上的。下来伸手就能拽住那东西。一旦抓住了,从上面在掉到主席台上,也就是两米多的高度,有点技巧的就不会出事。

    曾华要是真跟着跳,也能保他没事。

    不过,这孩子果然不敢跳。

    林雨桐和四爷又从楼梯上去,曾华还在地上趴着真没敢动。

    四爷伸手将他拉起来:「走了!回吧。这游戏危险,等闲可别玩。」

    我疯了才玩这个!你以为我是你们吶!

    金思业也是个疯子,她叫你跳,你就跟着跳。

    下来之后,曾华看林雨桐:「这就是你要跟我谈的。」

    「这些还不够吗?」林雨桐就说,「不管是什么感情,信任是基础。他信任我,我信任他。我给你机会让你信任我,但是你明显信不过。你为什么信不过,那是因为你对我不了解。对一些你压根就不了解的人,谈所谓的感情……」

    「我对你是一见钟情。」曾华狡辩了一句。

    「一见钟情……」林雨桐摸了摸脸,「一见钟情是在长得还过得去的人身上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你知道这恰恰说明什么吗?」

    「说明……」曾华不确定的反问,「说明我好色?」

    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林雨桐拍了拍他:「你是在较劲,不是真的爱上我了。」

    是这样吗?

    就因为我没跟你一快跳下去?

    「我现在也敢。」曾华拉着林同意就道,「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敢!」

    林雨桐轻笑一声:「你是觉得我们俩没事就是没危险?你用脑子想想……这任何事其实都有个万一,若真是万一一个不小心,就真摔出毛病了。你还要再试一次吗?」

    曾华点头:「要!只要你给我机会,我就会再试一次。」

    「我给你这一次机会之后,你保证之后不再纠缠,此事到此为止。」林雨桐看着他,说的一字一句。

    曾华不服气,你就这么笃定我不敢跳吗?

    四爷坏心眼的将手机上的手电筒打开,光照下去,所见的距离有限,越发的看不到底了。他回头看曾华:「她已经说了,任何事情都有万一,万一这一跳下去,摔坏了怎么办……明知道危险你还叫她再来一次,这就是你喜欢一个人的方式?」

    曾华无言以对,因为金思业被带来的然后跟着往下跳的时候,压根就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情况,他想,要是金思业知道这么危险,他不会跟着跳,也不会让林雨桐往下跳。

    他没有固执,也没理由固执,他隻摆摆手,率先从从观礼台那边朝下走,然后一路都是领先走着的。

    他此刻是迷茫的!

    真的!特别迷茫,回宿舍的时候又买了一捆啤酒,拉着几个关係好的一起喝。人家问他怎么了,偏他还真没法说。一是刚才经历的东西太疯狂了。二是他也觉得他自己怂。可就是怂了,再叫他回去站在上面往下跳,他还是不敢。

    一时间觉得这种检验方法对,一时间又觉得这种办法不对。

    「难道爱一个人真就得敢为她去死?」那就是甜言蜜语。男人永远在说海枯石烂,可海短时间内是不会枯的,石头也不会跟人的生命一样短暂就烂了。不会发生的事情才敢去发誓,又不是真的。那就是感动一下的话,千万比当真。

    这么想着,又觉得林雨桐的逻辑彆扭的很:我不敢跳下去就证明我不喜欢她吗?

    我喜欢不喜欢难道我自己不清楚吗?可能……真喜欢的没那么多,没那么真而已吧。

    第二天田小军还一脸好奇的问林雨桐:「昨晚谈的怎么样?」

    「好了。」林雨桐就说。

    「你俩好了?」不是才说你为了那谁一掷千金吗?怎么又跟曾华好了?

    「跟他谈好了!」你是真能想,还有正事没有了。

    田小军呵呵了两声:「他不追我可要追了?」

    「你去跟他聊聊,聊完后觉得有追的必要你再来。」林雨桐说着,就赶紧翻笔记,今儿有专业课。

    听你这语气,不像是跟人家好好谈了,倒像是恐吓威胁人家了。

    眨眼就到了国庆,国庆如今是三天假期。但这个假期林雨桐和四爷没出去过,因为安排了计算机社团招新考试。

    计算机有五十台,但这次隻招收四十五个人。因为这里面有两台是林雨桐和四爷的机子,有另外三台是人情机。比如各自宿舍的谁要玩会儿,你不能说一点后门都不开。就是辅导员他们,有时候也有这么需要,你得协调开。

    只有四十五个名额,可考试的就有四百多人。卷子是四爷出的,也是他看的,花了三天时间,从里面调出四十五人,大四七个,大三二十三人,大二十五人,大一一个都没有。

    开始开会的时候就布置了任务,能定期完成的,就有优先使用电脑的权利。

    只能做的这个是什么,四爷没提前说。

    过了国庆,天真就一天天的凉了。原先一直秉承的高中的学习习惯,坚持早起的,现在也都气不来了。

    闹钟一响,第一反应就是用被子捂头。乐音的闹钟坏了,这回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弄了个瘟鸡钟。她往常起的早,都正睡的香的,非常尖利的鸡叫声就开始了。恰巧她又来了例假,不太舒服,今儿不愿意早起,这闹钟是新的,还有些摸不到开关在哪,于是就把这瘟鸡塞到枕头下面,这还不如就这么叫着呢。如今这样就跟谁掐着鸡脖子似得,听得怎么就那么难受呢。

    林雨桐干脆起来,从她枕头下面摸出来把闹钟关了。睡也睡不了了,干脆起身,才刚收拾好,手机就『滴』的响了一声,四爷的简讯来了:下来拿饭。

    嗯?

    买早饭了!

    她穿好衣服就往楼下去,四爷骑着的那破自行的车头上挂着饭盒呢。

    买啥了这么早?

    四爷示意林雨桐上车:「走,食堂吃饭去。」

    主要是用食堂的桌椅板凳。

    打开一看,竟然不是食堂的饭。也不像是外面买的,「哪弄的?」

    自己做的。

    「在哪做的?」林雨桐就道:「宿舍也不让做呀?」

    宿舍叫做也不在宿舍做,那个臟啊!

    四爷就说:「社团那边有地方。」

    哦!通着电,有电饭锅就能做。

    看看这粥,不错呀。小米红枣粥,再搭上从家里拿来的老爷子做的各种酱菜,再从食堂买两花捲,就是贼舒服的一顿饭了。

    学校的粥不是这样的,米特别少,怕不粘稠,特意打了粉芡在里面,确实是没有自己熬的好吃。

    林雨桐就看四爷:「手艺见涨呀!怎么想起熬粥了?」

    「追你呀。」四爷说的理所当然,「感觉不到呀?」

    林雨桐受宠若惊,「真的呀!我是不是得矜持一下?」

    哎呀!算了,矜持不起来。

    这个社团被四爷利用的,着实是不错。他自己隔出来一个小间,一张桌子两台电脑,柜子里是社团的檔案等等。靠窗还放着一张钢丝床。如果需要,完全可以在这边睡。反正这机房,几乎是二十四个小时都有人在的。

    电饭锅买了几个,自己留用了一个,剩下的全在外面放着呢。这晚上熬夜煮方便的,就方便很多。于是,谁都没有多余的意见。

    但这样的条件,也仅限于熬粥煲汤煮麵条。

    两人吃这明显不是食堂的饭菜,又坐在刚进食堂的地方,这一早上,进进出出的人,都朝这般多看两眼。

    这个说:「看看看……快看……她就是那个花了几十万追男生的林雨桐……」

    那个说:「边上那个就是她追的那个男生吧!也没多帅呀!」

    「也还行,看着挺配的……你猜那饭是他俩谁做的?」

    「肯定是林雨桐做的,她追人家嘛……」

    林雨桐就一脸似笑非笑的看四爷:看看!看看!都以为是我追你呢。

    四爷抬头,叫住那几个说话的女生:「同学……」

    啊?

    人家回过头来,四爷就道:「饭是我做的。是我在追她!」

    哦!

    几个姑娘羞红脸,然后你推我搡的出去了。还有个姑娘说:「刚才那个男生说话的时候其实挺帅的,一看就很可靠……他叫什么?」

    「不知道!」就知道他是化院的,弄了个计算机社团,自己当社长。

    但紧跟着,没多长时间,金思业的名字就响亮了,因为计算机社团四十五个人,人人都发工资了,听说是设计的什么程序软体卖出去了。而且根据各自的贡献不同,拿到的工资数目也不一样。最牛的那位大四的学兄,竟然拿到了两千八,拿的最少的那个也拿了八百多。

    而这其中其中的利益怎么分配,在这程序编写完成之前,就已经说好的。投资管理方,占一半,其他人的也占一半。这一半里,按照人头,他们每个人按照比例占有一部分的原始股份。每次的收益,从中拿出固定的比例给大家发工资,剩下的就得存起来放在集体的帐户上。

    资金是林雨桐出的,她占一半的股份。她在计算机社团里,做的是管理的工作,她有一部分原始股。四爷本身就占有一部分原始股。如此一来,两人持有的股份绝对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就不算四爷,林雨桐单独持股,也占了绝大部分。

    虽然不知道这种能将产品卖出去……是运气的偶然,还是真就是人家有本事。但总的来说,对于单纯的大学生来说,这么多的收益,足以满足。

    哪怕是大四的,也基本是没出现什么不好的声音。四爷选人的时候,选的是那种肯钻研的人,至于其他类型的,他当时就没用。刚开始池水浅,隻养不了这么大鱼的。简单单纯的人比较好管理,咱们不会亏待人家,人家在各方面都满足的情况下,隻愿意干自己喜欢的工作,谁没事爱瞎折腾。

    社团一旦对外盈利,这性质就不一样了。

    四爷马上被学生会约谈了。这不单纯是学生社团,而是一种带有创业性质的公司了。

    对于学生创业,学校没有不支持的道理。四爷跟人家谈的是:因为现在还是以在校生为主体,所以便是公司也暂时不搬出去。等到明年七月,核心成员毕业,那么公司会外迁。成员直接转为员工,在外围公司上班,提供食宿。但凡是没有毕业的成员,依旧在校内。不过来年计算机还是会升级,旧机器却会留给学校,交给计算机社团永久性使用。

    双方都获利,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而且,这边团委给了四爷一个职位,算是学生会干部。

    随着四爷那边赚钱被传的沸沸扬扬,那么林雨桐也跟着受益,大家都说,林雨桐是歪打正着做了一次成功的投资。

    一瞬间,好像她都跟着金光闪闪了,成了有钱的代名词。

    有钱了,请客吧。

    别人且罢了,宿舍里这些就嚷开了,起鬨叫林雨桐请吃饭。

    吃饭就吃饭,「吃什么?火锅怎么样?」

    凡是不知道要吃什么的时候,说火锅总没错的。

    王佳举手:「上次我老乡请我吃饭,在一家自助火锅店。十五块钱一位,酒水饮料随便,只要不浪费就行……」

    行!赶上周末,那就去呗。

    结果出门的时候电话响了,是林东来打来的:「忙不忙?这周回来不?天冷了,衣服都没带去。要不,我跟你妈过去给你送衣服去?」

    「吃完饭我回去吧,我正要跟同学去吃火锅呢。」林雨桐一边说着一边往出走,「我妈来了?那我等会直接回我妈那边?」

    「也行。去吃火锅,别吃自助的,那地方的油有问题,我跟你说一家,你过去……」说着,就报了个店名,「就在你们学校跟前……我前两天还跟朋友一块去吃了……」

    吃饭跑这么远吗?

    她也没问,「好!我过去。」

    「你报我的名,能挂帐。直接记在帐上……」

    怕是朋友的店铺吧。

    林雨桐直接就带人过去了,这是三层的火锅城,找了位置就坐下。结果这边菜还没点呢,就看见一伙子人上来了,可不是四爷跟他宿舍那些吗?

    郑五就撺掇:「一起吃!一起吃呀!」

    四爷就过去问:「你是自己吃,还是咱们一起吃?」

    乐音就问:「那是谁付帐呀?」

    四爷就笑:「都桐桐付帐。我的钱都给她了!」

    这话一出,两边的人都吆喝开了,四爷隻扭脸盯着桐桐看:这一拨恩爱秀的还可以吧。

    许是火锅城太热了,感觉怎么脸都发烫了。

    一起吃热闹,那就一起吃,十二个人正好一个大桌。

    男生喝啤酒,女生喝饮料。

    四爷也不碰酒,「你们喝,我一会要开车。」然后看桐桐,「这周是不是要回去一趟。」

    「拿衣服。」林雨桐就道,「你要是有事我自己回去,衣服我过去给你拿。」

    四爷的去年的旧衣服都短了,肯定得重新买的。

    「没事,我送你。」四爷将酒退给其他人,「喝吧,别太多。」

    简政美全程都没怎么说话,眼睛却在关注林雨桐和金思业。金思业跟那边男生说话的时候,林雨桐总是把菜就给他夹在碗里了,而金思业总是默默的把林雨桐面前的饮料杯子换到他跟前然后喝掉,林雨桐面前放着的都是白开水,凉了那边马上就叫给添上。

    要是没记错,这几天是林雨桐的例假期。

    连这个都记得……的男朋友,说实话,不像是男朋友,更像是……像是真正的夫妻一般。但她知道,林雨桐从来没有夜不归宿。他俩应该还没有……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但还是止不住的这么想。

    不光是他这么想,就是那边的老边也这么想,上厕所顺便抽支烟,跟四爷碰到一块了,就低声问说:「你俩……那个……」

    哪个?

    老边『嗤』的一声:「装什么清纯?」

    嘿!

    四爷抬脚就踹:「想哪去了!」这样的名声现在在大学里可不是好名声,虽然不是老封建吧,但这么大的孩子心思就是那么奇怪,男生有了这事了,人人羡慕。女生有了这事吧,面上不说,背后念叨的不少。好像一瞬间就从女神的神坛上给下来了一样。他怎么会叫人那么念叨桐桐,「我们俩家是一个院儿的,明白不?就是我和她,我们两家的交情很深。」

    有父母看着,是不会随便乱来的。

    老边还一脸可惜,随后又提醒:「我跟你说,生米煮成熟饭最好。要不然可不好说……」

    被人追逐不管是对女生还是女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种享受。

    桐桐难道没有资格享受被追逐的快乐?

    他这么跟老边说的,说的时候真就一脸的堂堂正正,可老边把烟掐灭,抬脚就走。路过四爷的时候还盯着四爷说了一句:我信你个鬼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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