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是青帮的老大,他爱上了一个人。
这个人是他最值得托付的兄弟,也是现在青帮的二把手,他名叫白念冰。
孙志小时候被拐过。他刚被买过来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哭喊着要回家,被那家的男人打断了两条肋骨。孙志知道这不是他的父母,他们对他不算太差,那男人的老婆有时候甚至还会给他炖肉吃。孙志的伤好点以后,就开始每天在院子里干活。
终于过了几年,这户人家对他完全放下心来。男人喝了酒,半夜回来被门槛绊倒,却直接趴在门槛上睡着了。孙志起夜小便的时候发现了他,但孙志没出声,也没动作。孙志竖着耳朵仔细地听,屋里的女人还在熟睡,鼾声与屋外的男人相比竟不知哪个更响。
孙志屏住呼吸,轻手轻脚地一路溜到院门口。男人果然忘记锁门。他站在门前,却忽然停下了迈出去的步子。他以前不是没跑过,但每次都会被男人抓回来打,女人也会连着好几顿不给他饭吃。孙志年纪小,饿得直哭,他心眼儿也不少,知道喊那女人妈妈,她就会向男人求情,这样就能少挨打,然后一切又会变得像以前一样。
孙志很快就决定好了,他提起竖在墙角的柴刀,走向那男人。那刀又扁又长,有刃的那一面是白色的,男人平时拿来劈木头用,今年开始男人上山的时候偶尔也会带孙志出去。男人力气很大,挥着刀十几下就能劈断一颗小树。孙志就跟在他后面,拣点小树枝子当柴火用。
男人不知喝了多少,酒气隔着很远都能闻到。他的脖子毫无防备地暴露在外面,孙志两手捏紧了刀柄,照着那个地方猛砍了几十下,那男人都没有起来。孙志没有穿鞋,低头就看见黑乎乎的一滩,原来是那条脖子快被他砍断,血和着碎肉流到他的脚边。他觉得可以了,就把刀轻轻往地上一放,拔腿往外窜去。他一路没命地跑,连着跑了一夜,腿软得再也动不了的时候他停下来,两手撑在膝盖上站立着喘气。他忽然感觉到脸上热热的,然后一道亮光打过来。孙志呆呆地抬头看去,只见红光过处黑夜退散,是太阳从天边出来了。
孙志被拐子在街上抱走的时候年纪还太小,他现在虽然逃出来了,但无处可去。他在那个山村里生活了将近五年,除了自己的名字好像叫孙志还有家住在省以外,对以前的事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跑到大街上,问别人这是哪里。他知道了这里是省,离省还有很远。
忽然有一人大吼:“警察来了!”孙志一听到这话,竟打了个激灵,控制不住地想跑。他僵硬地扭过脖子往后看,原来只是路上三三两两地结伴着走路去上学的小孩在嬉闹时说的玩笑话。
他在已经这里呆了一天一夜,他很想找他的父母,但他不敢去警察局。那个男人被他砍成那样,肯定活不成了,万一那女人报警他就完了。
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也没穿鞋子,脚底的皮磨得稀烂,脚趾头缝里都是脏兮兮的泥。
昨天他偷别人的东西吃,被发现后又差点挨了打。那人死死拽住孙志一条胳膊,把他整个人都吊起来了。孙志拼命踹他,蹬得别人衣服上全是鞋印子才终于逃开。
孙志饿了就捡垃圾桶里的东西吃,偶尔在街上偷别人的钱,他不认识字,一路只靠问别人,慢慢地往省走去。
一次,有赶时间的人在路边摊买了个煎饼,只吃了几口就随手往垃圾箱一抛,急匆匆地走了。只是没扔准,塑料袋在垃圾箱的盖子上一撞,掉在到地上。
一只土狗呲着两排尖牙从垃圾桶后面绕出来,咧着的嘴角里漏出些黏糊糊的口水,嗷呜嗷呜地叫着威胁。
孙志也不喊,他略微弓着背,眼神凶狠,狗盯着他看,于是他也看着狗。
只论眼神的话,倒是孙志比对面那条饿狗更像畜生一些,狗被他盯得耷拉着尾巴跑了。
孙志连滚带爬地扑过去,把掉在地上的食物捡了起来。那张饼子被人啃得剩下半块,比孙志的脸还大了不少,丢在地上也不知道被过路的人踩了几脚。抢来的东西总是格外好吃,孙志第一口在上面咬出好大一个缺,嚼也未嚼便囫囵着吞下去。剩下的在手里拗几下直接塞到嘴里,闭着眼睛使劲咽,两口便将它吃完了。
肚子里有点东西就不那么痛了,孙志感觉到力气一点点恢复过来,准备先弄点钱,再找父母。
孙志身上有一股狠劲儿,他刚回到省的时候被两个比他大好几岁的混混堵在巷子里,却不喊也不跑,而是当机立断抄起地上的砖头一言不发地冲上去,不怕死地和他们打。
孙志从来都不怕死,他也不怕疼,被揍得满头是血也不吭声,就压住一个人照着脑袋猛拍,鲜血与灰烬齐飞。
城最阴暗的角落养育了他。他先学会挨打,然后学会打架。
再横的人碰上这种不要命的主也会害怕,当巷子里渐渐安静下来,孙志感觉鼻血还有点没干,他抽抽鼻子,又用袖子揩了揩。得罪了这种有组织的小混混,很快就会招致疯狂的报复,他们跑的时候让他走着瞧。
孙志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四处找地方躲藏。他走了这么久才走到这里,还没有找到他的父母,他不想离开这座城市。
果然没多久孙志就被他们盯上了,那两人叫来了更多人,非要教训他一顿。
有辆通体银白的车经过时注意到这边有人打架,竟然把车停下在一边看。车上坐着个穿西装的男人,看到孙志打架的样子回头跟身边的人说了一句:这孩子眼里有狼性。
孙志毕竟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没一会儿就被摁在地上一顿揍,爬不起来了。
那男人下车来到孙志面前,他手底下的人也跟着一起下车,小混混看到这阵仗便跑走了。他的皮鞋尖儿离孙志的脸有那么近。他说自己做的是犯法的事,被警察看到了要抓起来的,问他怕不怕自己。
孙志的脑袋都抬不起来了,他侧着脸趴在地上,说:“我不怕,我也犯法了。”
估计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那人又问道:“你犯法?你犯了什么法?”
孙志老实地答道:“我杀人了。”
青帮老大可能是觉得他很有意思,哈哈哈地笑了一阵,拍着他的后背让他以后跟着自己好好干。
他因此得以第一次见到白念冰。
白念冰那时候还只是青帮的一个组长,他住在明亮宽敞的房子里,从容而又优雅,像个有钱人家养尊处优的小少爷。
孙志和他这么一比,简直像是遭了饥荒的灾民一样,脸色蜡黄,脸颊深深地凹陷进去,整个人瘦得脱了相。
他真干净,孙志这样想道。
老大把孙志交给白念冰,白念冰就带他去洗澡,然后去楼下理了个头发。
孙志在有自己的房子以前都是和白念冰住在一起的,那感觉就像做梦一样。
后来他们熟悉起来,白念冰还找人帮他贴了寻人启事,虽然最终孙志的父母也没有来找到他。
孙志了无牵挂,做起事来尤其拼命,打起架来更是像条疯狗一样,很受老大赏识,直言当初没有看错人。
孙志在青帮越爬越高,但他仍然是一个人。
渐渐地,在孤独中,他发现自己爱上了白念冰。
五年以后,孙志已经接管了青帮大半的生意时,青帮老大出国了,卷着他捞的所有钱。
他让让孙志接手青帮的决定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尤其是在帮里资历高一些的。但白念冰力排众议,将他推上了那个位置。
他们互相为对方挡过子弹,是过命的交情。
孙志这个人很简单,他虽然嘴上不说,但他心里一直记得,他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是白念冰陪他度过,那么他现在发达了,也一定要让白念冰过上最好的日子。
孙志从前老大手里接管青帮的时候它还没有现在的规模,青帮现在拥有的地位是这些年他们两个一点一滴打拼下来的,他和白念冰理应平起平坐。孙志重情义,帮里不少人都是因为这个跟着他。而白念冰为人低调,一直在幕后做事,因此除去最核心的几个成员熟悉他,他的名声并不响亮。
孙志总是怕自己给的不够,屡次跟白念冰提起,要分权分地给他管,都被他毫不犹豫地拒绝。明明做的是和他们一样的事,白念冰不贪图权柄,也不贪恋钱财,孙志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
孙志劝他:“老白,我是你带起来的,你为青帮做的事不比我少,现在我成了老大,你还跟以前一样,这说不过去。你不用担心别的,不论什么时候咱们什么都跟以前一样,你还不知道我这个人么?”
白念冰还是不肯答应,他严肃地说道:“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相信我自己。我又不是什么圣人,也不敢保证自己有了那个条件以后会不会想去争,这个先例不能开。青帮现在正是关键的时候,不能有任何闪失。什么位置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我不希望咱们两个为了这点事闹得难看。”
孙志见再说下去白念冰要生气,便不好坚持了。即使孙志是真心要放权给他,白念冰能说出这一席话也令他非常感动。
现在道上混的人不像以前,吃穿打扮都讲究了。以前那些动辄打打杀杀的老一套早就不好使了,什么江湖义气,只有赚钱才是正经事。青帮也换了地方,除了以前歌舞厅赌场的地盘照旧有人看管以外,孙志还租了写字楼,装得正儿八经地开起了公司。21楼一整层全是青帮租下的,偶尔能看见一群西装革履下面文着花臂的老爷们忙前忙后,把逞凶斗狠的劲头全使在闷声发大财了。
孙志以前是老大,现在是老板。但踩着钢丝儿赚钱没有变。
青帮的人大多习惯了那么喊他,孙志从来不装模作样地纠正他们,青帮这群人一开始就是靠着江湖义气聚在一起,孙志对待这件事一直很坚定,不论事业做得多远,不能忘本。
这天某小弟啃着一个煎饼进来,手里还拿袋子打包了一个,说是给孙志带的早饭,换换口味。平时就是他负责给孙志买饭,他特别有心,每天变着花样地买来买去,孙志虽然不怎么在意吃什么,却一直记着这茬。
孙志接过来咬了一大口,味道竟然还不错。
孙志把小弟叫住,问道:“煎饼哪儿买的?”
小弟惊喜地答道:“楼底下,我看着比其他几家好,干净又卫生。还成不大哥?”
他这么一提,孙志第二天来公司的时候就多留意了外面一眼。
他以前就从来没注意过这些事,他平时忙着赚钱,忙着钻法律空子,当然不知道那人是不是最近才过来的。
卖煎饼的那个人确实跟别家不太一样,摊煎饼的时候还穿得西装革履的。
那人个子高瘦,皮肤黑黑的,不知是不是被晒成这样。像根黑竹竿似的戴个口罩立在那里,孙志看了他一会儿,感觉有点好笑。他想起来有好几次看见白念冰也在办公室里吃这家的煎饼,于是也过去买了一个。
那人收了孙志递过来的零钱,全程低着头倒面糊,摊煎饼,动作熟练。
不知道为什么,孙志总觉得他莫名的有种熟悉感,特别是远看的时候。但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两分钟后煎饼熟了,那人把炸果子撒上去,正要去抓葱花,孙志赶紧说道:“这份不加葱。”
只是说得有点晚了,翠绿的葱花掉在腾腾冒着热气的煎饼上。
那人举着小铲的手一顿,然后抬起头来,口罩上面露出来的两只眼睛幽幽地看着孙志。
他主动说道:“不好意思了,我再给您重新做一份吧,很快的。”
孙志倒没什么,本来只是想着白念冰可能还没吃饭给他带一个,于是摆摆手说:“算了,再拿一份不带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