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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铃》(闻铃all)

    一

    是雨。

    倾盆大雨。

    车门打开,何远洋从后座上下来,水花溅在他锃亮的皮鞋上,身旁的下属连忙给他撑上伞。

    但他只是神色冷峻地盯着前方,眉峰像是一段险峭的崖壁。

    几米之遥站着但雨村,他的脸色也是一片暮霭般的沉。

    天空太暗了,雨水又几乎要洗刷掉周遭的颜色,这个场景的氛围如此浓重,仿佛要将人胸腔中的空气全部挤出来,再一点点把骨头压碎,发出嘎吱嘎吱的哀鸣。

    发动机的声音响起,混杂在水声中,乱且惹人心烦。那辆加长的豪车最终撞进了何远洋身后的雨幕中,只留下一个黑色的影子。

    但雨村的目光始终定在何远洋身上,不偏不倚。

    地上的积水逐渐深了。

    何远洋从属下手中拿过伞,慢慢走近了但雨村。

    这个男人的脸依然英俊非凡,若不是被下颔深青色的胡渣涂满了颓色,即使是眼袋般的黑圈也足以成为艺术。

    曾经的但雨村,就是凭着这种淡淡的忧郁气质入了闻铃的眼。

    “闻铃在哪?”

    何远洋绷着牙根吐字,浑身寒意逸散。

    “”但雨村微一抿唇,任凭来人语气中杀气磅礴,声音稳得就像他拿画笔的手。

    “西山墓园。”

    说罢转身就走。

    何远洋抬脚跟上。

    “哗啦啦——”

    雨更大了。

    二

    在五年前,闻铃还是个懵懂的少年。

    他继承了祖传的偏白肤色,眼睛大且有神,嘴巴弯起来笑的时候,梨涡轻绽,又乖巧又可爱。

    那个时候,他成年不久,暑假闲着就去亲戚家的画室帮工。

    闻铃在艺术方面没什么才华,但能活跃气氛也能安定众人,即使是当吉祥物也算众望所归。

    这样平凡朴素的孩子,会认识何远洋,完全是一个意外。

    大抵狗血的套路总是一成不变,闻铃只是普普通通在人行道上过马路,失控的汽车便长了眼睛似的往他那撞。

    好在伤势不重,他只是晕了过去。

    只可惜一旁路人家的宠物狗被去了半条命。

    紧接着是道歉、赔偿。

    以及在医院一见的钟情。

    白色天花板下有白色的病床,白色病床上有脸色苍白的少年。

    凝眉如怨,闭唇如诉。

    这是一个令人无法拒绝的孩子。

    何远洋跟上瘾似的追求起闻铃来,也许是因为初见并无喜色,他所有的执念都集中在了闻铃的笑脸上。

    愿掷千金,博人一笑。

    可闻铃不是褒姒,更非谁的佳人。

    他是温暖的小太阳,只有一副笔直热切的心肠。

    但雨村早就知道。

    所以他俩的仇怨积累已久。

    这两人是生意场上的对手,更是情场上的仇敌。

    但雨村与何远洋不同,他是个有脑子的画家,肚子里装着奇思妙想的艺术,也装着好几米的玲珑肠子。

    在何远洋被发好人卡之前,但雨村在闻铃眼中,一直是隔壁画室的温柔大哥哥。

    这个局布置了很多年,直到一年前才收尾。

    ?]

    三

    “一年前,你发作得很突然,是不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就已经”

    停下脚步,何远洋突然道。

    但雨村扭头冷笑了一下,仍然沿着石阶拾级而上。

    他没有回答。

    可何远洋已经捏紧了伞柄,心中有了答案。

    雨一直没停过,乌云架在山岚之间,卷携着风,酝酿着雷。

    像是一副重色厚涂的画。

    西山墓园建在山腰上,日有林木葱郁苍翠,夜有虫鸣鸟声相伴,本是宁静至极的地方,恰适合逝者安息。

    只是老天不留情面,硬生生要把美景拆散开来。

    但雨村脚步一顿。

    前方传来泥土的味道,腥的。

    雨天向来是伴着几分泥土芬芳的,可再如何也不会十几米外就清晰可闻,更何况空中这透着罪恶的腥气,简直要熏杀人。

    两人皆是面色剧变,顾不得泥水爬上裤腿,匆匆上前。

    那是一个土坑。

    一个巨大的土坑。

    土坑之外,散落着墓碑砖石的碎块。

    土坑之中,却空空如也。

    但雨村死死盯着坑中的土,浑身像筛糠似的发抖。

    何远洋把伞一扔,上前攥住但雨村的衣领,神色几乎可以称之为狰狞,“这是怎么回事?!”

    乍然一个惊雷,但雨村的伞也被风雨吹下阶梯去,两把伞的伞骨支离破碎,狼狈地滚到了一起。

    雨水顺着但雨村的额发淌满了整张脸,他倏地冷静下来,伸手挣开了何远洋。

    土坑周围的痕迹很乱,碎土到处都是,碎墓碑的边角还积着一大深色的水,但雨村走过去用手掬了一捧,是血。

    何远洋反复深呼吸了几次,才说道:“能做出这种事的人”

    “是程启。”但雨村冷声接口道。

    (:写过之后才想起来,现实的墓碑和骨灰不是放在一起的,不过写都写了,我又懒得改,忽略这个吧。)

    四

    闻铃是那种藏不住心事的少年人。

    他或许足够乐天,但却也不是能一直在他人的穷追猛打下保持平静的。

    城中心的老街有个基督教堂,据说是上世纪来的传教士建的,不过时过境迁,那里现在已经见不到来往的人了。

    闻铃喜欢那里。

    教堂门口香飘十里的包子铺,石墙下满壁的青苔和各异的野花,以及教堂内安静清幽的环境,无一处不得他喜爱。

    被何远洋烦着了的时候,他就喜欢往里边钻。教堂的老神父年纪大了,双眼看不清东西,闻铃就帮他打扫,还一段一段地读《圣经》给老神父听。

    于是钟声清亮,少年人的面目虔诚又恬然。

    那时候,附近的日租公寓里住了个年轻人,这就是程启。

    程启是从南边漂来的,小时候为了生计跟着人下过斗,一身胆子铁打似的,天也不怕地也不怕,脑子也有些一根筋。

    他聪明是聪明,偏偏认定的事半步不移。

    认识程启之后,闻铃才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倔驴。

    这头倔驴比闻铃大不了多少,闻铃喜欢那种生气蓬勃的同龄人,程启又觉得那个安静读《圣经》的少年实在有灵气,两人就成为了朋友。

    本来程启是没那方面心思的。

    可但雨村在他身上下了招错棋。

    程启一直没弄懂男男是怎么回事,他只是觉得何远洋和闻铃关系奇怪,却没心思探究。

    但雨村的本意也是利用程启牵制何远洋,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一经开解,却比他想得还要跳脱,直接就和闻铃上了本垒。

    这简直是,还没煮熟的鸭子直接被人生吞了。

    五

    何远洋先但雨村一步,在城南的废弃工厂楼里找到了程启。

    雨已经小了,何远洋踩着泥泞过去,便见那人躺在地上,四肢摊开,不知死活。

    他踩着一地泥水走近了,才发现程启面色青白,整个人已经完全丧失了生气。

    已然死了。

    确认过后,何远洋给但雨村去了消息。

    匆匆赶来的但雨村面色不太好。

    此时已是将近傍晚,骤雨虽歇,天却未明。

    带着湿气的冷风灌进大楼内,仿佛要透过外衣渗进骨缝里,把两人都吹得一哆嗦。

    何远洋忽然觉得疲惫不堪。

    “你处理,我走了。”

    他沿原路离开,地上稀泞的泥浆发出哀声,弄脏了那双原本不菲的皮鞋。

    注视着他渐远的背影,但雨村的神色渐渐变得阴郁。

    但他没看到的是,离去的何远洋也没带着好脸色。

    六

    在很久之前,闻铃曾一度偏爱《般若密多心经》。

    他学佛门心法,悟五蕴皆空,把心神寄托在信仰上,做梦都念叨着要“到达彼岸”,清醒了也不忘烧香参拜。

    后来那本心经莫名其妙不见了,他还难过了好久。

    但雨村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那个隔壁画室的青年擦净了手上的颜料,小心翼翼地将一册《攻产党宣言》交到闻铃手上,告诉他不妨学学马思。

    他眼中似乎是困于现实的颓色吸引了闻铃。闻铃对他的主义不感兴趣,但他向往佛祖普度众生,便也想对人世疾苦一探究竟。

    闻铃一点点了解但雨村,却不知自己正正好落入了陷阱。

    但雨村是个怎样的人呢?

    他有着艺术家标准的特质,有才华,有心气,就连忧郁症都和历史名家分毫不差。

    他深受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交叉迫害,挣扎在现实的孤冢和自己的理想乡之间,倍感绝望之后,只有闻铃成为了他的救赎。

    那个少年不是盛夏日光,不会灼伤眼球。他是清冬月凉,潺潺的水一样的浸进心田,洗掉了世界的灰色。

    但雨村发誓,他要闻铃。

    只要闻铃。

    可闻铃退缩了。

    青年的诉求热切又狂放,太过滚烫的情感让闻铃无所适从。

    和但雨村在一起的多数时候,闻铃都失去了笑容。

    他不是佛祖,更不是圣人,他也只是个信仰神明的信徒,他救不了谁,除了自己。

    于是闻铃想了个办法,拯救了自己。

    七

    何远洋和但雨村同归于尽了。

    互为情敌的两人怀抱着经年的敌意与新生的怨念,在名为人生的舞台上相互撕扯,揭露出对方背后的丑恶,最后在闪光灯的追赶下双双坠入深渊。

    大抵没有比这更讽刺的结局了,甚至作者都只需要随便打几句话,就足以将两人打发掉。

    好在这二人凉透后,世间再也不会有人去追逐闻铃的去向。

    八

    某山。

    某庙。

    佛门清净之地。

    闻铃细细掸去经卷上的尘埃,动作轻缓又闲适。

    他眉目温和,一如曾经。

    阳光落于庭户,院中花鸟相闻,路边的鹅卵石也莹润有光泽。

    端是好景。

    便见另一名少年前来。

    那少年比他高些,皮肤在阳光下呈现出健康的色泽,立定在闻铃面前,就可看清他飞扬的神采。

    程启道:“阿铃。”

    闻铃应了。

    于是程启的眼中更是神光奕奕。

    闻铃想的办法,是忘记过去,重新活过。

    他的曾经乱七八糟,学过基督,读过马列,还被一堆男人涂上了各色染料。

    于是他计划了未来要在哪个佛门落户,然后脑袋一拍,格式化主机,独得自在逍遥。

    而程启想的办法,是一劳永逸。

    他甚至料理好了闻铃的“后事”,把自己的尸体往对手眼前一摆,然后拍拍屁股,和心上人一起逍遥。

    若要问闻铃的心路,那他应该是不讨厌程启的。

    这个同龄人如此富有能量,简直就像是爬山虎一样旺盛地生长着。只要有这样的人存在,闻铃就可以如寄生虫一样凭依在他身上,从那人的血脉中汲取生命力,更纯粹地活下去。

    已知:

    程启喜欢闻铃。

    闻铃喜欢程启的活力。

    闻铃不知道程启的过去。

    得证:

    闻铃和程启11结局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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