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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正要往前离去,忽地,一个侍卫拿过黄明薇手中的茶杯碎片,走到她身后,割断了她的喉咙。

    黄明曦转头,不可置信,血从她的身体倾泻而出,浸满她宽大繁复的王妃裙。

    她倒在地上如渴水的鱼般,不住地大口颤抖喘息。

    是徐慕白还是他们听到隐秘怕死?

    是的。出去后,她确实准备杀了他们。

    那侍卫走到悬挂着的黄明薇身侧,沾血碎片放在黄明薇双手下坠的位置,造成由她手中落下的假象。

    黄明薇背对着黄明曦。

    黄明曦喘息中只能看到她的背影。

    刚刚她想摸她的脸却没有摸,如今摸不到了。

    是吗?这世上只有她一人真心实意臣服于她吗?

    她想当皇后。

    世上也只有黄明薇笑着喊过她“皇后姐姐”。

    她以为她看不出父母的打算吗?

    可是她想要权势啊权势……

    当了皇后连父母外公见到自己都要下跪。

    恨她?想要嫁给陈沐阳也要看他愿不愿意娶啊,当时还有一个长乐郡主,骄横肆意,必定要为正宫。嫁给陈沐阳作侧室,日日受郡主欺辱又会是什么好结局?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陈沐阳竟然宁愿娶黄明月为正妻。

    所以明薇就更恨自己了吧?

    她总认为那一切幸福都该是她的。

    人心啊。也许她们该早些开诚布公的。

    又或者,如果她没有选择杀她的孩子,一切都还有转圜之地。

    ……

    不到片刻功夫,靠坐在龙床上一边养伤一边处理政事的徐慕白打开奏折。

    黄家姐妹,黄明薇事情败露,杀了黄明曦后悬梁自尽。

    “圣上。黄明薇乃是被外力扭断了脖子,而黄明曦则是被茶杯划破喉咙,只不过伤口极深,不是一个女子能有的力气。”

    徐慕白点点头:“不妨事,就按奏折上报的处理。”

    三皇子府邸一团乌烟瘴气,没有黄明曦,就只剩下一个嫡子,而这个嫡子还是假的,他会派人加以保护,直至他长大成人。

    这个隐秘握在手,徐慕白不用担心。

    正好,三皇子笼络的还是新贵派。他可趁机收买人心。

    太子党羽那边趁他受伤蠢蠢欲动。

    好在他伤时,亲自让汪阁老单独觐见,替他处理政务。

    徐慕白是他孙女婿,意味着他这一派势力,自然会为他保驾护航。

    日后,他要趁着阁老们的内斗,趁机再多扶持陈尚书的新贵势力。

    阁老们世族世世代代继承封地爵位,无穷尽,是时候要削了他们,收回皇权。

    徐慕白处理完政事,又问:“庄蝶如何?”

    “已住到山上去了。”

    她一来一回,去了两个月有余,回来后照顾徐慕白一阵,见他伤口恢复得差不多。之前说给她的山和医堂都修建好了,她说想过去看看。这过去一看,又有半个月没过来。

    或者他也应该学洛青帝,修一条密道直通她位于山上的居所。

    只不过工程浩大,倒也没什么必要。

    “备马车,我去看看她。”

    “圣上。如今大病初愈,还有太子党羽……”

    “不妨事。”如今有沈澜在山上,谁又能伤得了自己。

    取舍。

    医女(28)

    边塞小镇。

    庄蝶持兔妖面具, 跟沈澜并肩同行。

    两人逆着人群。

    “他不放你走?”

    “确切地说,是我对他生出了恻隐之心。”庄蝶也不忌讳承认。

    一个人倘若被人愿意用命去赌,总会生出些许动容。

    之前还相处过那么长时间。

    徐慕白是个什么样的人, 庄蝶难以判断。

    可如果他当个皇帝, 也许他自己也能稳定下来。

    当皇帝要有生杀予夺。

    她不会纯真到认为一个皇帝要为她“改过向善”,之前想的是,她离开。

    可——

    怎么说呢。

    裙角在鞋面上翻复。

    她想, 徐慕白身边也许需要一个人。

    “你怎么想?”庄蝶问沈澜。

    沈澜目视前方:“回去再说。”

    沈澜住在他们之前夜里过度的那个小山洞里。

    那个山洞里他们聊了许多许多,也是在那个山洞里, 他们彼此交心。

    如果没有在山洞里彼此交心的夜晚, 庄蝶后来回去救他, 沈澜坠马前再塞回给他一颗假死药,他未必会吃下。

    到了山洞, 里面正小火烤着野兔肉。

    已差不多熟了。

    沈澜直截了当坐下来,继续翻动。

    庄蝶仔细观察里面, 简单的床铺被褥,几件换洗衣物, 水囊水杯,完全维持着他军营中整洁的作风,除此之外, 墙上挂着他用来生计的动物的皮毛,晒肉和一些饰品。

    可她觉得沈澜很平静。

    这样的生活也许是他喜欢的。

    肉烤熟了。

    沈澜放置一边, 起身从山洞里拿出两个盘子, 重新坐下, 解开腰间小刀, 以身上衣物擦拭后,开始片肉。

    一片一片, 精准利落,第一盘给庄蝶。

    庄蝶接过。

    没看见有筷子。

    河水就在旁边,辉光跃金,她过去洗完手,坐回来吃兔肉。

    兔肉加了点儿盐,烤得很香。

    以前在沈澜军中时,他的士兵们也会打野味,分给她一些。

    比不上今天吃的。

    沈澜很早离开平南王府,再加上从军,大概率一路上就是这么过来的。

    庄蝶已说了自己想法,她很少会劝人,大部分时间只等待对方答复。

    “我要是不答应,你怎么办呢。”

    “不知道。”庄蝶摇头,她确实也不知道怎么办。

    她低头望着烤出黄白色的兔肉:“能的话,我自己确实想跟你们三个都在一起。”她坦诚地说,“一来我不想再逃来逃去很辛苦,二来你们都有令人心动的地方。”

    沈澜好笑地看了她一眼。

    庄蝶一直平平静静的,想法却一直……与众不同。

    她的志向。

    她的情感。

    她的目标。

    “一生一世一双人。”沈澜说,这句话让庄蝶抬起头,他又继续,“固然美妙。但我不是那么固守的人。人总是有一对父母,父母也往往有几个孩子,爱本就从来不可能只给一个人。”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不同意也得同意,不是么。”

    庄蝶望着他,微微一笑。

    等到两个人吃完兔肉,沈澜蹲在河边收拾餐盘洗手,洗完后他拆开发辫,开始洗头。

    她远远看着。

    真是的,明明有篝火,却用冷水洗头。

    不用说,估计洗澡也是直接在河水里面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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