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名年轻干警的介绍下,连峙将刑侦大队的人全都认了一遍,也知道了那名年轻干警的名字叫马咏思,是大案中队的。
但连峙的这幅表现,落在刑侦大队的一部分人眼里,可不就变成了他没有把吴施关放在眼里。
【……也不能这么说吧,连质一晚上都没摆过什么架子,小赵他们敬他酒,他还劝小赵他们少喝点,一看就知道他不是那种心高气傲,会斜着眼睛看人的人。】
【你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意思是连质只是单纯的在针对吴副队?】
【……】
【现在只能希望他们到时候不会直接在办公室里打起来了。】
连峙可不知道他们的想象力能有这么好,吃完饭之后,他就回了宿舍,然后就睡了。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他精神抖擞的去了办公室。
结果一天下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也一样。
第三天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于是连峙把马咏思叫了过来:“最近我们大队都没有接到什么大案子吗?”
马咏思:“有啊,春熙路那边昨天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但是那个抢劫犯反而被失主打断了一条腿,现在两方还在楼下吵架呢。”
连峙:“我是说命案、贩/毒这一类的大案。”
马咏思:“连队,我们临本县只是个三十万人不到的小县,怎么可能天天发生命案?”
连峙这才反应过来。
是啊,对于一个县级甚至是市级公安局来说,一年到头只碰到几件命案才是正常的。
那他现在跟坐牢有什么区别?
马咏思随后也反应过来。
他想,连峙想查案,应该是为了立功,然后在临本县公安局站稳脚跟。
“如果连队你觉得无聊的话,我倒是有个好主意。”
“一般的公安局,多多少少都会积累一些旧案,所以您或许可以去看看那些旧案。”
连峙:“好主意。”
随后他就去了档案室。
在档案室里,他果然找到了二十五个还没有攻破的旧案的卷宗,其中四个是杀人案。
连峙翻开了第一个杀人案的卷宗。
2016年,临本县公安局接到报案,便民街36号的住户,在自家卧室的墙壁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准确地来说, 是发现了一具骨架,这具骨架全身赤裸,身高约一米四。
后经法医鉴定, 这是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女孩的尸体。
女孩死亡时间约为三年前,也就是2013年。
除此之外,他们还在现场发现了一些黑色的粉团。
后来这些粉末被鉴定为沾染了受害者血迹的面粉团。
接手这件案子的正是原刑侦大队大案中队中队长,现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吴施关。
通过dna比对,吴施关很快就查到, 死者正是2013年6月19日,失踪的开阳村村民席伟志的女儿席绵绵。
当年负责这件失踪案的也是吴施关。
先说这件失踪案。
据村民席伟志所说,当天下午四点, 他和往常一样,拿着水瓢去菜地里给蔬菜浇水,他女儿则是在家里做作业, 六点的时候, 他女儿就会帮他把饭煮好。
结果晚上七点, 他带着菜回到家的时候, 却发现家里空空荡荡的, 灯都没有开, 饭也没有煮。
他一开始还以为,他女儿是因为玩心重, 看到他出去干活了,就扔下作业,跑出去玩去了, 而且玩到七点多钟还没有回家。
所以他当时只想着, 先把饭做了,等他女儿回来, 再好好收拾她一顿。
结果他这一等,就等到了晚上八点多。
他女儿依旧没有回来。
这个时候席伟志已经意识到了有些不对劲。
于是他就去平时跟他女儿玩得好的几个小孩的家里,找了一下,结果那些人家都说他们当天下午没有见过他女儿。
然后整个村子的人都帮着他找起了他女儿,结果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他们都没有把人找到。
公安随后介入了这件案子。
根据席伟志的描述,以及席绵绵已经写完了一半的作业,吴施关得出了,席绵绵应该是在当天下午四点四十到六点之间走失的的结论。
经过走访,吴施关从开阳村的两个孩童的口中得知,当天下午五点左右,他们看到席绵绵跟着一个男人去了后山。
席绵绵已经十二岁了,而且这些年来,临本县几乎每年都会针对在校小学生开展防拐骗教育,所以正常情况下,席绵绵不太可能跟一个陌生男人离开。
因此,吴施关断定这是一起熟人作案。
吴施关随后就对席伟志所有的亲朋好友,以及有过仇怨的人展开了调查。
同时,他们对开阳村以及方圆十里所有的村子展开了地毯式搜索。
但结果都一无所获。
再加上,后来那两个宣称在当天下午五点左右,看到席绵绵跟着一个年轻男人去了后山的孩童,先后都承认,他们就是看大人好像都很在乎这件事情,为了吸引大人的注意,故意编造出来的谎言,其实那天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过席绵绵。
这件案子随即也就变成了一件悬案。
所以谁也没有想到,三年后,他们会在距离开阳村十几公里外的临本县县城,发现席绵绵的尸体。
再说这件墙壁藏尸案。
案发地点名叫盛世阳光城,始建于2012年,完工于2014年。
也就是说,席绵绵应该是失踪之后没多久,就被凶手杀害了,然后被凶手封在了这座正在修建中的盛世阳光城之中。
吴施关随后将这两件案子合并成一件展开了调查。
在他看来,会选择盛世阳光城作为埋尸地点的人,要么是盛世阳光城附近的居民,要么是在盛世阳光城工地上干活的工人。
于是他将目光放在了那些曾经在盛世阳光城的工地上干过活的开阳村村民身上。
但是当时开阳村在盛世阳光城的工地上干活的村民并不多,只有三个人,而且受害者席绵绵被拐骗的当天,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
而后吴施关又将排查重点放在了当年在盛世阳光城工地上干过活的,以及生活的盛世阳光城附近,有过前科的男性身上。
经过筛查,他们一共确定了三十一个嫌疑对象。
但是其中很多人也都有不在场证明,虽然剩下的那些人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他们也无法找到足够多的证据去证明对方就是凶手。
结果就是,在耗费了大量的警力之后,吴施关依旧一无所获。
从这份卷宗的破损程度来看,这几年里,吴施关应该没少翻阅它,但始终没能攻克它,直到连峙的到来。
连峙直接放下了那些卷宗,同时大脑飞速运转起来。
第一,凶手绝对是激情犯罪。
证据是,办案人员在埋尸现场发现的,带有受害者席绵绵的血液的面粉团。
凶手总不可能是在转运受害者的尸体的路上,专门去买了一包面粉,等着把受害者的尸体埋藏好之后,就回去包饺子吃吧。
所以那些面粉原本十有八九是粘在受害者的伤口上的。
那些面粉为什么粘在受害者的伤口上?
因为受害者受伤了,而凶手想要给受害者止血——
说明凶手一开始并没有想要杀害受害者。
所以凶手就绝对不可能是蓄意谋杀。
同理,凶手绝对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
第二,既然是激情做案,说明凶手有十足的把握,能够骗到受害者,同时有十足的把握,能够在作案失败之后,顺利逃脱,那么这件案子绝对是熟人作案。
第三,当年那两个宣称在受害者失踪当天下午五点左右,看到受害者席绵绵跟着一个男人去了后山,后来又承认自己撒谎了的的孩童,未必真的撒谎了。
毕竟当时,吴施关都是根据席伟志的描述,以及席绵绵已经写完了一半的作业,才得出的席绵绵是在当天下午四点四十到六点之间走失的的结论。
可是那两个孩童却十分笃定地告诉公安,他们是在受害者失踪当天下午五点左右,看到的席绵绵跟着一个男人去了后山——
所以他们后来很有可能是看到警察一直没有抓到凶手,怕大人责骂,所以才改口说他们撒谎了,又或者是他们家中的大人怕凶手报复他们,所以故意教他们改了口。
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
谁说杀害了席绵绵的人就一定是一个色欲熏心,以至于连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都不放过的成年男人。
有没有可能,凶手是一个未成年人。
又或者,杀害席绵绵的人是一个,藏尸的人又是另一个。
想到这里,连峙当即就又翻看起了那些卷宗。
最终,他从吴施关圈定的三十四个嫌疑人中,再次圈出了五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