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
教堂后排无人在意的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
他穿一件深灰色的风衣,领子竖着,手里没有伞,肩头和发梢上沾着一层细密的雨珠,显然是在外面站了很久才进来的,那些雨珠伏在他身上,像一层薄薄的、不肯掉落的冷汗。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剪得很短,鬓角修得干干净净,露出一截线条利落的下颌。
他大概二十岁左右,身材颀长,站姿松弛,但眼神却很锋利。
那是一双很静的眼睛,不阴沉,只是静。
像一口深井,冬天的那种,看不见底,也看不见波澜。你往里头扔一颗石子,很久很久都听不到回音。
他站在那里,和这座老教堂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不是因为他穿得不够体面,而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和祷告、眼泪、悼词完全不搭界的气质。
那是一种审慎的、耐心的、正在工作中的气质。
像一只猫蹲在老鼠洞口,不是在等,是在计算。
像一个棋手在阅读对手的布局。
他叫宁洱声。
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取这个名字。
他说是祖母起的,普洱的洱,听雨声的声。
名字太雅,配他这个职业显得有些错位,他在伦敦做了十二年私家侦探,接的都是最琐碎的案子——找走失的猫,拍出轨的丈夫,查冒领保险金的滑倒事故。
偶尔也接一点有意思的,比如这一桩。
伦敦警方外包给他的一个案子。
宁洱声是在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接到那通电话的。
电话那头是伦敦警局重案组的警司艾登·布莱克,她们认识多年,合作过几次。
艾登说话向来不拐弯,开门见山地说东区有个案子想外包给他——一名华裔女性在家中遇害,初步判断为他杀,但案发现场几乎没有留下有效线索。
警局人手紧,案子在手里捂了两周毫无进展,上头催得紧,只好走外包程序。
“这个案子有点像仇杀,可是这个女人她的仇家似乎都比她早死。”艾登在那头抽着雪茄,声音从烟雾里穿过来,显得懒洋洋的“唯一有意思的是,她有两个女儿,她的大女儿在做笔录的时候竟然说她怀疑她的妹妹,她的亲妹妹。”
艾登似乎在电话那头笑了两声,摇了摇头,“在她的坚持下我们查了她小女儿的档案记录,人家早就移民美国了,从没回来过,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这真是太可笑了。”
宁洱声感兴趣的挑了挑眉,就像一只老猎犬闻到了远处的血腥味。
作为私家侦探,他一眼就看出来这里面有猫腻,而且……有利可图。
毕竟,做私家侦探这一行,最好的外快就是——用手上的私人“资料”进行敲诈勒索嘛。
他不是圣人,他的道德感就像他的西装,需要的时候穿一穿,不需要的时候就挂在衣橱里。
这种家庭秘辛最有价值了,特别是,两个当事人都很有钱。
钱这种东西,像一层蜜糖,把人心裹得又甜又黏。
“案卷发你邮箱了。”艾登说。
宁洱声放下电话,把脚从茶几上放下来,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案发现场的照片拍得很全。
柳月珍仰面倒在厨房地板上,身下一片深褐色的血迹,像一朵开败的芍药,花瓣已经干枯卷边,颜色深得发黑。腹部有四处刀伤,创口集中在腹部。
法医报告里写,最深的一刀刺穿了胞宫,刀刃在腹腔内转了半圈。
转了半圈。
这三个字像一根针,扎在纸面上,捅进去还不够,还要搅一下。
凶器是厨房里一把水果刀,刀柄被擦过,没有指纹。
死者指甲缝里没有皮肤组织和血迹,dna检测不出来,不在警方数据库里。
死亡时间推定在周一下午两点到四点之间。
报告末尾附了一段备注:现场有煤气味,灶台燃气阀门被拧开,但未点火。厨房窗户被锁死,推测凶手曾事先将窗户封死。
死者血液检测显示含有过量三唑仑成分,剂量足以致人昏迷但不足以致死。
她连挣扎都没能挣扎一下,像一只被按在砧板上的鱼,刀落下去的时候,她已经没有力气甩尾巴了。
宁洱声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
先下药,再动刀,走之前开煤气。
这不是一时冲动的作案。
这是一场排演过的演出,每一个步骤都像乐章里的音符,踩在节拍上。
凶手冷静到能记得擦刀柄、事先封死了窗户,说明ta事先想好了作案手法,并且很熟悉柳月珍房子的设施,熟人作案。
他把案卷翻回第一页。
死者有两个女儿,一个叫柳衍,一个叫柳依。
柳依现在的身份是hargreaves集团的董事长夫人。
hargreaves,这个姓氏像一块烫金的招牌,在他记忆里某处亮了一下。
几年前他受雇调查过哈格里夫斯集团旗下一间子公司的商业间谍案,在那栋金融城最高的大楼里见过elliothargreaves一面。
他棕色的头发被打理得很好,穿着萨维尔街定制西装,说话滴水不漏,看人的时候眼睛像一把被天鹅绒裹着的刀。
宁洱声对他印象不坏——那种人不会让人抓到把柄,但也不会让人感到温暖。
hargreaves的otherw死了。
这代表着什么呢?
代表着如果查出了什么东西,它将价值非凡。价值非凡到可以让他开一个很高的价钱,高到对方会咬着牙,忍着气,乖乖地把支票写好。
并且没有人能追查到。
宁洱声把案卷复印件的界面关上,给艾登回了一条邮件:我接了。
像一颗棋子落在棋盘上,干净利落。
他第一次去案发现场是在一个阴天的下午。
天空低得像是随时要塌下来,云层厚厚地迭在一起,像一堆没洗干净的灰床单。
他按着地址找到了肯辛顿与切尔西的交界地带。
那条街叫圣伦纳德巷,两边栽着修剪整齐的椴树,树干上刷着防虫的白石灰,人行道铺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旧石板,缝隙里连杂草都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这一带住的多是老钱世家和低调的新贵,隔壁邻居的门上挂着一只冬青花环,斜对面那栋白墙房子的车道上停着一辆银色的阿斯顿马丁。
整条街安静得近乎肃穆,连风过树梢的声音都显得克制。
宁洱声站在街对面,把地址核对了第二遍。
没错,柳月珍生前最后一个住址,就是这栋房子。
乔治亚式的三层红砖小楼,白色窗框,门廊上有一盏黄铜壁灯,门前一小方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石板小径两侧种着薰衣草,已经过了花期,只剩下银绿色的叶子在风里轻轻晃动。
房子很漂亮,是那种不需要大声说话就能表明身份的漂亮。在这一片安静的富人区里,它不显眼,但绝不寒酸。
他一边推开铁栅栏门一边想,柳月珍那种出身的人,不可能靠自己住进这种地方。
他看过她的档案——搬到这栋房子是在柳依婚后第三个月,买房的钱来自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空壳公司,顺着藤摸回去,大概会摸到hargreaves集团旗下一间子公司。
所以很明显了,elliothargreaves为她支付了这件房子——在柳依不知道的情况下。
宁洱声在本子里写下这个线索。
他用警方给的钥匙打开前门。
玄关的鞋柜上摆着一张合照,柳月珍和两个女儿的合影,大概拍于很多年前。
照片不是拍摄于伦敦,是个不知名的海边小镇,阳光很好。照片里柳依大概十一二岁,梳着齐刘海,站在母亲身边隔了一个拳头的距离,在照片里看起来像一道无形的护城河,她笑得怯生生的,像一只随时准备退回角落里的猫。
柳衍站在另一边,手臂勾着母亲的胳膊,笑容自信得多,像一株向日葵,理所当然地占据着光源。
宁洱声的目光在柳依脸上停了几秒,想起他在案卷里看到的另一张照片——柳依的结婚照,她穿着定制婚纱站在elliot身边。
那张照片的背景大概是某个庄园的草坪,阳光充沛,她的头纱被风轻轻掀起一角。她的婚纱很贵,捧花很精致,项链上的宝石沉甸甸地压在锁骨上,像一滴凝固了的泪珠。
她的脸上多了一些为人妻的温柔韵味,嘴角的弧度比十一岁时松弛了许多,眼神里有一种被岁月打磨过的温润。但那种怯还在——藏在睫毛的阴影里,藏在微微收着的下巴里,藏在肩膀和丈夫隔开的那个几乎察觉不到的距离里。
婚纱照里的她身边还多了一个小女孩,大概五六岁,站在她裙摆旁边,一只手揪着她的头纱边缘。
——她一看就不是elliot的孩子。
小女孩有一头璀璨的金色头发,眼睛是浅色的,在阳光下几乎是透明的。
客厅很大,挑高的天花板,石膏线是原装的,壁炉上的大理石antelpiece擦得反光。
沙发是新的,深灰色的天鹅绒,茶几上的玻璃没有指纹。他在茶几边缘蹲下来,手指摸到了一小圈极淡的水渍印子。
不是洒上去的,是杯底冷凝的水珠长期压在同一个位置留下的痕迹。
一个杯子,不是两个。
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要么凶手没用茶杯,要么ta走后有人收拾过。
厨房是案发的核心现场。地上的血迹已经清理过,但瓷砖缝隙里还残留着几道洗不掉的暗褐色纹路,像干涸的河床。
他蹲下来,用指尖碰了碰灶台底下的瓷砖,缝隙里有很小很小一粒白色碎片。
他用镊子夹起来,凑近手电光。
药片,表面有压痕,边缘已经被水泡软了。
宁洱声站在厨房中央,环顾四周。
这间厨房很漂亮。
白色大理石台面,黄铜水龙头,冰箱是双开门的,灶台是六头的燃气灶,足够给一大家子人做一顿圣诞大餐。
柳月珍在这间厨房里煮过饭,在客厅那扇拱形落地窗前喝过茶,在楼上的主卧里枕着高支棉的床单入睡。
她终于过上了她处心积虑了大半辈子想要的生活。
然后她死了。
在她刚搬进来不久的新房子里,被她认识的某个人下了药、捅了四刀、扔在厨房地板上,等煤气慢慢泄漏。
他走到后门口。
后门对着一条窄窄的巷子,只够一个人通过,两侧是高高的砖墙,爬满了常春藤。那些藤蔓像无数只绿色的手,把墙壁抓得死死的。
巷子的石板地上散落着烟蒂和落叶,角落里有一只被雨水泡烂的纸杯。
他蹲下来,用手电筒照了照门锁——没有撬痕。
门是锁着的,但锁芯完好无损。
她给ta开了门,或者ta自己有钥匙。
宁洱声从房子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圣伦纳德巷的路灯次第亮起来,暖黄色的光落在椴树叶子上,整条街像一幅被精心构图过的摄影作品。
他站在街对面,回头看了一眼那栋红砖小楼。窗口黑着,薰衣草在风里轻轻晃动。隔壁邻居家的窗户里透出电视机的蓝光,有人在笑。
这栋房子很安静,安静得不像是刚死过人的样子。
周围的人家没有丝毫被这个命案影响到——这可是在伦敦的富人区发生的,迟早会找到凶手的。
更何况,这是仇杀,跟她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仇杀是一颗瞄准了靶心的子弹,不会打偏到无关的人身上。
宁洱声在笔记本上写了几行字:熟人作案。凶手冷静,有计划性。
作案手法中可能有愤怒成分,创口集中在腹部且刀刃被转了半圈。
死者认识凶手。
然后他停了一下,又加了一条:这栋房子是hargreaves买的。
她知道多少?
夜色从椴树叶子间漏下来,落在他的肩上,像一层薄薄的,黑色的纱。
他把笔记本合上,塞进风衣口袋里,消失在圣伦纳德巷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