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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书

    我是一本漂流的书。

    写我的人,也就是那个混蛋作者,大抵是精神上有点毛病的,或者说是太愤世嫉俗,他写了一个好人都没有好报,坏人全都赚的盆满钵溢的故事。

    这可能么?连我这本书都知道好人有好报,坏人自有天收的道理。

    这也难怪人家看不上他的书,但他又有点舍不得,所以他就自费印了一本,也就是我。之后他把我放到公园的一个流动书架上,任我自生自灭。

    就这样,我就过起了有娘生没娘养的漂流生活。

    漂着漂着,有一天我就突然有了灵识。之前被封印的记忆流水一般慢慢在我的神识里滑过。

    我兴奋异常,整本书像贴了反光带,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

    结果还没等我呼吸两口新鲜空气,多晒晒太阳,就有一只脏兮兮的手把我拿起了。

    随着他的动作从袖子里散发的味儿直扑在我的封面上,几乎没把我熏晕过去,这家伙是有多少天没有洗澡了啊!向上一看,乱糟糟的头发,脸比较瘦削,上面一层厚厚的油腻的污垢,长得不帅,但一双眼睛很亮,衣服上倒是没有补丁,但是很旧很脏。

    这么年轻的流浪汉??

    我心里突然很绝望,我看到很多流浪汉拿着书或者报纸垫在脑袋下当枕头,这就意味着我即将和那乱糟糟的头发亲密接触??然后染上一身很多天都散不去的臭味??

    但是令我诧异的是,那一双油腻但修长的手翻开了我,他的主人用一只手指轻轻的点着我上面的字,开始费劲的执着的读了起来。

    坏人

    我是个坏人,很坏很坏的坏人,整整二十二年我除了做不好不坏的事情就是做坏事。

    请原谅我很单调的叙述,毕竟现在我也还只是个半文盲,我大概知道的形容词就那么几个,单调还是十字街转角咖啡厅的那个女孩形容我的,我也因此学到了这个很好用的听起来不错的词。好吧,请让我继续说。

    我心不怎么好,脑子也不太好。小时候和一堆流浪小孩混的时候我就知道正常情况下我应该是个文盲。但是在那群小屁孩整天抢吃的时候,我多想了一件事情,我老了怎么办?

    作为一个小孩,我原本是不可能会想这件事的,这可要托一个人的福,但是事情复杂,以后有空了我再说吧。

    一个文盲加流浪汉能有什么未来?像唐门大叔没能挺过那个冬天最后的夜晚早上被政府的人收尸收走吗?

    所以我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我开始学习识字,跑到公共图书馆稀里糊涂的看几本书,直到我看到那本书,区。X禾的《警察与XXX》,我知道作者名应该不是那个,我对警察,医院,慈善机构等字眼比较眼熟,所以我凭借着认识的很少的字很难的看懂了前面一点点。

    我看到了一个改变现在这种情况的方法,书里面的流浪汉瞧不起救济,但是我们没有救济和慈善机构,我可以做坏事,这样我就有不再流浪的地方了。

    所以从那以后,我开始和书里的那个人学习,一到冬天,就干一点坏事,然后被抓进监狱,借此熬过严冬,这几年,我监狱也进出过好几回,那里的生活说不上好,但是比流浪的生活要好多了,我在里面还认识了一些好朋友。

    我这次出来已经很多天了,天气回暖,我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我走到我最喜欢的一个公园里,在那里看到了一本很漂亮的书,真的,很好看,我说不出来,它就在一堆很烂的书里,但是一下子就让我看到它了。

    我坐在椅子上,翻开了它,开始读起来。

    我一开始没想到这里有本书,不然我就会先去垃圾箱里翻一点东西准备着吃,这书不厚,字数不多,然而我看完它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错过了一次找东西吃的时间,下一次就只有到凌晨去看看有没有要扔掉没买出去的食物的便利店了。

    我每次看完书就会觉得自己很高兴,我又学到东西了,我就会忘记吃饭这件事情。但是,我看完今天这本书却饿的不行,我觉得是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让我很不懂,我需要很多力气来消化它。

    我想,原来我不算是个坏人啊,书里面的坏人多坏啊,做出来的事情简直不是人能干出来的。如果说,坏人是干那种事情的话,那我还是不要做一个坏人了吧。

    可是我不做坏人就要一直流浪,我老了怎么办?

    可是,做坏人次数多了,恐怕警察也不会答应的吧。现在警察局的那群家伙都看我看的眼熟了。每次我去警局就能看到他们的那种眼神,什么眼神,我形容不出来,唉,我说了我很单调的么,大概就是让我很不舒服的那种,你明白么?

    我再次拿起那本书,又读了一遍,这次我读的快多了。我发现了一个更好的选择,这个选择虽然不会那么有钱,可能在他们看来是没有得到好报,但是对我来说,这已经能很好很好的生活了——我可以做个好人啊。

    好人

    我是一个好人,我一直这么觉得的,我也一直以来是这样做的。

    我是警察学院的高材生,在学校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毕业之后来到警局,也作战勇敢,打击犯罪,奋斗在第一线。

    可是,可是我实在是没有想到,堂堂的国家机关,内部竟然互相蚕食,阶级僵化到这令人发指的地步!!我现在一想到我的上司,那个五十多岁的霸占资源,夺人功劳的老头那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平日里和其他人虚以委蛇的嘴脸就火冒三丈。

    不用说,这次的头等功又是他的!明明是我深入虎穴,历尽千辛万苦才获得的胜利,转眼果实就让他人攫取,你说我气不气!!!

    我踢飞一个易拉罐,抬眼就看到一个身形高挑清瘦的流浪汉恭恭敬敬的将一本书放回到书架上。你别问我为什么知道他是流浪汉,这点眼力我自信还是有的,

    我眉毛一挑,据我所知流浪汉百分之九十九都会拿这种纸质物品当床单,这个流浪汉还会看书?

    我走近几步,正好对上他抬起的脸,公园里的灯光下,普通的脸,但一双眼看似懵懂实则不时有精光闪过。嗯?大智若愚型的?

    那流浪汉和我对视了一眼就走开了。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在警局听闻的一个笑料,民事局那边近几年每年冬天都会有流浪汉故意找茬进监狱,最近才放出去的那个流浪汉可是超级老油条,据说这股风气还是他带起来的。

    我嗤笑一声,真以为自己是在欧。亨利的小说里吗?真是够傻的。警局进一次,人生就一个污点,还谈什么前途未来?

    那个流浪汉走远了,我走几步路上前,拿起了那本书,《好人和坏人》,名字可真够直白的。

    我阅读速度很快,一会儿就读完了。读完之后,我想仰天长笑,连这书都写的那么清晰明了,好人没好报,坏人牟利多,我还做什么好人啊,何必去坚持一些虚无飘渺的事情呢?

    做坏人可容易多了……

    那么,做坏人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这本书据为己有吧。

    书

    想必你们已经知道了吧,我从那双臭烘烘的手中解脱出来,来到了一双白皙漂亮的手中,并且我即将结束我的漂流书涯,被单方面的收为一个人的私有物。

    但是,天知道我是有多幸福!!

    我被塞进一个干净的有淡淡的洗衣粉香味的怀抱里,还有令人心动的荷尔蒙气息,隔着廉价但是宽松柔软的衣服,我能感受到我的主人薄薄胸肌下的有力的心跳。

    这个男人,穿着普通,但是长相俊美,身材挺拔高挑,气质斐然,一看就是块宝藏,刚刚他似乎因为什么生气了,浑身仿佛被冷焰包围,但正是如此所勃发的性张力多么引人注目啊。刚刚已经有好几个拿着奶茶的女孩往这边偷偷瞧了。

    我开始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相信那一定很传奇。

    夜已深了,男人带着我起身走进如水雾般迷蒙的灯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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