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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好人

    我在一觉醒来之后更加坚定了要做个坏人的想法。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凭什么警察就不能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呢?

    更何况局里面的勾结捞钱的内幕还少吗?

    我一边想着一边穿衣服刷牙,配合着楼上十层大妈怒气冲冲的叫儿子起床的狮吼,楼下一层大爷做早餐的时候把锅碗瓢盆敲得噼里啪啦的响声,齐中还间杂着二楼三楼四楼六楼七楼八楼九楼的各种声音,是我每天早起的最嘈杂而又美妙的交响乐。

    是的,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吧,我住在五楼。

    这栋楼在一个错综复杂的巷子里,样子十分老旧,屋子不小,但是很简陋,连墙上的白漆都没刷,所以租金很便宜,吸引了很多贫穷的家庭居住,也吸引了我。这里该有的设施还是铺设的很健全,电线,热水,牢固的窗户,我自己捯饬了一些合适的家具,倒也还住的很舒适。

    不过,贫穷和犯罪是常常挂钩的,我知道这巷子里很乱,帮派猖獗,但我一个警察怕什么呢?况且我并不会在这里长住。

    我把昨天的那本书放在了我的枕头边上,这本书看起来很新,像是永远不会沾上灰尘,但我知道这只是幻觉,它只是本普通的书而已。

    我摸着柔软的枕头,心里却有点懊悔。早知道当初就不买这么贵的大双人床了,我现在可是一文不名,原本预备着这次案子完结可以得点奖金,可惜那压我一头的上司早把这些吞的渣都不剩,恐怕连让我预支工资都不批准……

    贫穷……我也是个穷人啊……

    我饥肠辘辘的站在地铁上,这地铁里人人摩肩接踵。我原本正闭着眼冥想,但是一抬眼就看到了它,令我移不开视线。

    那是一只钱包,男士钱包,皮革精美,隐约可以看到里面一叠百元大钞,估摸有十多张的样子,它被夹在一个敞开的拉链里。它的主人是个上班族,正好被挤在我的身边,他可能要迟到了,正在频频看表,也正是这样,这只钱包才会如此草率的夹在那个地方。

    一千块钱,对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来说,就像伊甸园里的毒苹果,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我在第一眼看到那个钱包的时候,就明白了,只消我两只手指轻轻一夹,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它拿过来,在这个作案工具,作案手法都丰富多彩,百花齐放的时代,扒,作为一种古老的偷窃传统,依旧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是一个坏人,即使是路人,这种顺手牵羊的事情是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去做的,我这么对自己说。

    所以我是伸出了手,摸到了那个钱包,这时,突然有一只手攥住了我的手。我立刻反应过来要败露了!这个时候,我的手心汹涌的冒出了一层汗,脑子在飞速的旋转,设想了无数的场景。思考不到零点一秒,我的手飞快的挣脱那只手,然后一个反转抓住了攥住我的手的那只手的手腕,那只钱包因为我的动作而脱落出来掉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先于那人一步中气十足地喊出来“小偷!你干什么!”然后抬眼,正对上那人的那张脸。

    如果你感觉到上面的动作太复杂实在是难以想象,请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叙述,我现在想起那生死时刻依旧能感觉到心潮澎湃。电光火石之间,肾上腺素激增心跳加速脑力超速运转的快感在我的血管里爆裂开来的感觉,令我记忆犹新。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一个在前线突击的警察,应该经历过很多殊死搏斗的场景,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心里反应?对此,我只能无奈地笑笑。说实话,要是真的是打击罪犯,我绝对会是最冷静的那一个,可是这种情况……我现在想想……可能因为根深蒂固的知道偷窃是违法的吧?

    时间回到这一幕。

    哦?是昨天的那个流浪汉?

    我很惊讶,眼前这个流浪汉已经完全没有了昨天脏乱臭的样子,反而穿上了新的衬衫外套牛仔裤,像个大学生。难怪我没有注意到他,要是还是昨天那样,那可太有标识度了。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我很快恢复了我的控制力,将他的手臂一扭,熟练的拿出手铐把他的双手拷上。动作和姿势一如既往的完美和优雅。

    我捡起钱包把他还给依旧还在惊愕中的上班族,拿出警察证,对民群众说,“这个小偷是个惯犯,我将在下一站将他扭送警察局,请你们不必担心!”

    人群中发出赞叹声,但我注意到这个“小偷”却一点也不惊讶,一言不发,并不为自己辩解,只是那黑色的犀利的眼神告诉我他的心里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平静。

    我心里暗叹,这流浪汉不简单!

    我看到有人拿出了手机冲我拍照录像,我制止了他,并告诫大家不要把任何资料传送到网上去,这将对我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扰。

    那个中年上班族感激涕零,从钱包里拿出一沓钱要塞给我,我本着为人民服务,不拿人民群众的一针一线的态度诚恳的有委婉的拒绝了他。

    我大概知道自己的长相有点优越,微笑的样子很迷人,果不其然,上班族已经看呆了,车厢里甚至有女孩兴奋的尖叫声。可是当他们要和我合影时,我也一样微笑着温柔的拒绝了。

    坏人

    下一站很快就到了,我把两只手并拢在袖子里,这样那副冰冷的东西不会很显眼。

    他默许了我这种行为,但是一只手像铁钳一样紧紧地抓住我的腰。在外人看来,我身高已经算是高的了,他还比我高半个头,一只手拢在我的腰上,就像一对情侣。我长的不好看,但他长的很帅,这样的组合只会让我的脸看起来更加丑。

    他的肩膀不时和我的背摩擦,呼吸喷在我耳边,让我恶心的起鸡皮疙瘩。路人频频回头看我们,更多的是一些很激动的女孩,她们如狼似虎的目光让我有点害怕,从来没有女孩这样看过我,但身边这人似乎没有任何不适。果然长的帅就很能吸引女孩啊。我很羡慕他。

    但在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些女孩的眼神完全不是我当时所想的那个意思,她们的激动不完全来自于我身边的这个人,我也占了很大的部分。

    出了站,我们俩很有默契的拐进一个偏僻的小巷子。

    他放开了我,我背靠墙壁,他站在我面前,身高上的优势令我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我不适的推了推他,“喂,你什么时候把我这个打开?”

    “嗯?我为什么要把你手铐打开?你是个小偷。”

    “兄弟,你别给老子装傻!老子可是帮了你个大忙。”

    “是吗?你帮了我什么忙了?”

    “你这个穷酸警察不是想偷那个傻瓜的钱么。后面我可是陪你演了一出好戏。”

    “哪里哪里?可是我根本没有得到钱啊……”他笑的真的很欠揍。

    不过我不能揍他,一揍他就是袭警,罪加一等!

    我不是小偷,但是除了我对面的那个男人之外,没人知道。

    更何况他还有警察证,他是个警察,我无法为自己说话,没人会相信我。

    我决定要做个好人,好好生活,结束流浪。我在招贴栏上看到了城西有个洗碗工的工作,所以我花了所有的积蓄,换了一身衣服,洗了个澡,流浪汉积蓄本来就不多,我又从监狱里出来不久。然后坐地铁去城西,虽然我不经常坐这个玩意儿,但还是能够操作一下。

    然后我就遇到了这个家伙。

    我昨天见过他一面,他是个警察,这点眼力见我还是有的,毕竟我很熟悉他们这一类人。

    然后我就看到了一个警察想去偷钱包。

    我对偷的各种手势再熟悉不过了,曾经我也通过这个行当进过监狱。不得不说他确实很有天赋,他选的角度很好,基本在一个摄像和人群都看不到的死角,如果不是我有过不少经验,恐怕还不能发现他的作为。

    也正是这个原因,我无法用监控和证人来证明自己。

    我想做一个好人,我要去阻止这个邪恶的警察。

    但是被他反咬了一口,一口就咬死,让我毫无还手之力。

    这王八蛋!

    但我知道这件事还有余地,否则他现在就把我交给警察局了。这个无耻的警察,肯定还会和我提条件,不过我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摆布的,只要把我放开,我就能逃的远远的。

    他的手指划过我手上带着的手铐,要笑不笑的看着我,我很不耐烦。

    “你只要老实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放过你。”

    我点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江韦”可笑,我怎么可能把真名告诉他。

    “你以前是个流浪汉?”

    “是。”

    “你经受过某些训练……谁训练你的?你还会什么?”

    我脸色一沉,这警察比想象中的还难缠,他这么敏感?确实是不是个花架子。可惜这样的人还会穷到去偷钱包?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了!

    “什么训练?我没有……我一直是个流浪汉。”

    “你最好如实招来。这对你没有坏处。”

    “我真的没有,这次发现你偷钱包是你自己技术不到家而已。”

    他好像很生气,一把抓住我的下巴,欺身上前,那张脸在我眼前放大,我用力挣扎,却挣扎不开。

    “好,那么在哪里可以找到你?”

    “你什么意思?放开我!你个神经病!”

    他一笑,把我放开了,手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解开了。

    我拔腿就跑,一出巷子口就被一个布袋蒙住了脑袋,双手又被拷上了,之后被塞进一个车里,耳边传来警报声。

    该死!!这家伙早就报警了,他压根就没想过要放过我!

    我在车里扭动挣扎,破口大骂,一个男人给我后颈注射了一针东西,我就晕过去了。

    这他妈是警察吗?这分明是黑社会!妈的,我都没被黑社会绑架过,结果被一帮子警察绑架了!

    我他妈只是想做件好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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