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伊米修斯推开地下室的门,看见少年趴在地上。竟然敢睡觉,伊米修斯不满的想着,当他走进才发现,少年是晕了过去。
他将呼吸微弱的少年翻过来,看见了少年毫无血色的脸和干涸的唇。他才想起脚下的人类已经两天水米未进,还因痛苦耗费了巨大的精力。他自嘲的笑了笑,从他被转化成吸血鬼到筹划进攻庄园,再到亲手报仇、赶跑反叛的吸血鬼,只不过经历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一个月,已经让他彻底忘了人类的本能:吃饭、喝水、排泄、呼吸,也忘了人类有多么脆弱。
他割开了手臂,将一滴血滴在少年干涸的唇上。少年的唇立刻又恢复了艳丽,少年也本能的舔舐着唇。很快少年脸上恢复了血色,呼吸渐渐平稳。
这样不行,我不能一直用自己的血为母狗,伊米修斯想着去暗室里取出了一小袋银币,他不知道战争时的物价,多带总比少带好。
出了庄园,伊米修斯走了十几英里并没有看见任何动物。又走了几英里后暮色渐浓,耳边淅淅沥沥传来几声狼嚎。
“该死。”伊米修斯看着空中的圆月暗骂一声,庄园叛乱后他与吸血鬼断绝关系,原本想找狼人交易些食物,却忘记了今天是圆月,狼人丧失人性发狂的时候。这时候去狼人的营地,毫无疑问会被撕成碎片。他只能去萨里镇去冒险,人类虽然是敌人,但平民见到他只会逃跑,如果当地民兵团并不是训练有素,他会毫发无损的回来。萨里镇距他的庄园骑马要两天,不过他现在比马快得多。如果不出什么岔子,他午夜就能赶回庄园。
当他接近萨里镇时,树下忽然钻出个狼人。
“出来觅食吗,先生?”对方先开口以示善意。
伊米修斯被狼人吓了一跳,狼人也察觉到这一点,说:“啊哈,‘新贵族’,还不会使用自己的感知力,你的转化者没有教你吗?”说着,他看到了伊米修斯腰间的钱袋。
“一个交易者?”他堆起来职业小贩的笑容:“你需要点什么呢,先生?”
伊米修斯打量着眼前的狼人,他比所有的狼人都瘦小很多,更像人类的身形,但确实一张狼人的脸,更奇怪的是月光洒在他身上他并没有发狂。
小贩看出伊米修斯的疑虑,自我介绍道:“我叫杰克,是个半狼人。传说我父亲是人,我母亲是狼人,或者相反,不过无所谓了。我比狼人那群野兽聪明,也比人类敏捷强壮,最重要的是我不会因圆月而变身,尽管我月圆之夜我也有点......兴奋,哈哈。”
“那为谁而战?”伊米修斯警惕起来,人类是敌人,而狼人是盟友。
“战争?”杰克摇摇头“战争与我无关,我是个杂种,人类视我为野兽,狼人视我为异类,我是林间捕猎镇里偷鸡长大的。我讨厌那种朝不保夕的感觉,所以我与一些喜欢交易的人组织了个‘集市’,各种货物应有尽有,包您满意。跟我去看看吧。”
狼人招着手,伊米修斯并没有跟着走。
“放心吧,先生,我们都是本本分分的商人,从反奴隶战争就开始经营了。”小贩继续热情的招手,伊米修斯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过去。
自由人集市在萨里镇西十英里处,还能看见远处哨塔的灯火。集市里穿梭者巡逻的守卫,有几个右臂还别着萨里镇民兵的红色盾牌标记。
各种小偷强盗的赃物,贵族的刀剑盾牌,现场割取的牛羊血,赌徒的摊子,妓女的帐篷,旁边就是供客人补充体力消耗酒肉摊。
“前面就是‘高等货物’。”杰克指着被篱笆隔开的区域介绍道。
两个持枪的守卫对杰克行礼,允许他们通过。
伊米修斯发现“高等货物”比较单一,全是人类,客人则很少。不同的摊位品质不同,价钱也不同。最便宜的是孩子,最贵的是处女,一些老人直接当成讨价还价的赠品。有一些面色贪婪的男子盯着少女的乳房,另一些也盯着青年的阳具不愿离开,更有口味独特的客人在检查孩子的肛门。
“偶尔还有一些狼人和吸血鬼中的叛徒被作为奴隶卖到这里,不过很少,一年也不一定有一次。”杰克看伊米修斯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尝试摸索他的口味。
“反奴隶战争结束三十多年了,现在的革命者不是也反对奴隶制吗?镇长支持这样的集会不怕人类领袖处罚吗?”伊米修斯问道。
“哈,先生。我说过我们是合法经营。”杰克一副无辜的样子“这些孩子一部分是孤儿,一部分是被父母卖掉的,可能只换了两块黑面包。这些少女,多数是二次革命战争的‘战利品’,不少也是因为他们的父亲想要一支枪来防身,战时枪可比女儿好用。而这些年轻人几乎都是逃兵和俘虏。当然这里面很多都是偷来的抢来的,但强盗送来的和统治者送来的又有什么区别呢。那些老人,如果没人贩卖他们他们恐怕活不过三天,至少他们现在打扫房间还会得到食物。”
“可是被卖掉也不一定能看到明天的太阳。”伊米修斯看见两个吸血鬼买下一个少女,他知道他们今晚不仅可以发泄欲望,还可以饱餐一顿。
“这就是战争啊,先生。战争中的穷人没有活下去的权利,他的每一天都是神的赏赐,如果真的有神的话。”杰克最后交代道:“这里绝对不允许使用任何武力,祝你玩得愉快。”
“你作为集市管理者,为什么对我如此热情?”伊米修斯问道。
“因为我远远就感受到你口袋里的银币,满满的银币。”杰克眼中闪着光,转身离去。
伊米修斯被勾魂的香气吸引力,是现取人血的摊子。摊主见他过来热情的招呼:“来点喝的吗?儿童10铜板,甜嫩可口。少女15铜板,香滑诱人。青年10铜板,保你活力四射。”
伊米修斯咽了口唾沫,他从未喝过人血,只喝过两次牛血,味道并不好,不过够他维持十天半个月。距上次进食也过了一周,他也有点饥饿。但是他仍无法突破人类的心理底线,他知道只要沾上一滴,他就会终生食人血度日,在他无尽的生命里,将夺取无数人的生命。当理智与本能斗争时,他被一声惨叫打断,接着有几声喝彩。
七八个客人聚拢在发出惨叫大坑前附身向下看前,而摊贩们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伊米修斯为了摆脱鲜血的吸引也走了过去。
十米见方三米深的土坑,坑内一个手无寸铁的瘦弱男子已经被砍断了手臂,鲜血浸在泥土里坑里。另一个人是个全身甲胄的壮汉,一把锋利的斧子胡乱的挥舞着,看起来没接受过正规的格斗训练。独臂男子在坑里奋力躲闪,但一不小心被砍中腿部跌了下去。他失去了移动能力,哀求着壮汉,绝望的看着他一步步逼近,但壮汉没有留情,一斧子结果了他的性命。空气里弥漫的血腥气又勾起了伊米修斯的食欲,一个民兵看出伊米修斯的欲望走向伊米修斯,而伊米修斯给了他一个眼神表示自己可以控制住。
坑里的尸体已经被捞起,壮汉也心满意足的脱下盔甲付了摊主两个银币。
“下个个猎物。”摊主叫道,一个手下拉出一个男孩,八九岁的模样,乱糟糟的黑发直到腰间,墨一样的眸子,皮肤被晒成淡褐色,身上三三两两的疤痕,最显眼的是脸上的三角形疤痕,而这让伊米修斯认出来他的身份。孩子虽然消瘦,但为数不多的肌肉充满力量。当他被推下土坑时灵巧的翻个跟头快速的站了起来。他警惕的选好了自己迎敌的位置,像一只机敏的小野兽。
“一个银币起价。”摊主吆喝着,并没有人应声。
“一个银币,感受实战练习,各式盔甲,几十种武器任你挑选。”
依旧没有人应声。摊主看向伊米修斯“先生,你看起来有点饿了,这个猎物对你来说正合适,还十分健康。”
伊米修斯摇了摇头,他周游世界学习医学,誓与上帝和撒旦抢人,尽管已经堕落,但还不至于当屠夫。
摊主见状惋惜的叹了口气“一个银币,没有猎手要尝试吗?”依旧没有人应声,因为这个孩子看起来并不好对付,所以价格低廉。
手下见状用箭瞄准了孩子,等待摊主的指令。
“这是干什么?直接杀掉吗。”伊米修斯不理解商人不爱惜货物的行为。
摊主耸耸肩,说:“我并不饲养牲口,吃喝生病太麻烦,到手什么直接交易,如果三天都卖不出就会处理掉,天知道他们会传染什么疾病。”
“好吧,我买了,不能浪费不是吗。”说着伊米修斯丢给摊主一枚银币。
摊主笑盈盈接住银币,“您需要什么武器还是直接......”他没有说出吸干这两个字。
“给他拴上链子,我要带走。”
“额,我们这里的猎物是有攻击性的,通常我为保证顾客的安全不会让它们被带走,当然,您是个例外。”说罢,摊主示意手下给孩子套上项圈。
伊米修斯牵着孩子走出“高级货物”区,他的猎物顺从的跟着他,并没有挣扎。他喝了两杯牛血,又买了些奶酪和风干肉和一瓶烈酒,搭在了孩子肩膀上。
走出集市大约一刻钟,孩子开口了:“谢谢您,大人。”
“原来你会说话,你看起来像个野人,要么就是孤儿。”伊米修斯回道。
“孤儿,大人。三年前战争开始不久,革命者就杀了我的父母,吃光了我家的羊,他们占领了附近的仰高城和村落,我只敢在山林间生活。好在我饿死前学会了抓鱼,渐渐也学会了抓兔子。”
自从三年前革命战争开始,伊米修斯再也没听见别人叫他大人。
“现在已经没有大人了,大人都死在革命者枪下了。”嘴上这么说,他还是很高兴有人记得他贵族的身份,哪怕是奉承。
“那我该叫你什么,大人?”
“叫主人。”
“我不是个奴隶。”
“也许吧,你更像个小野兽。”
“我不是野兽。”
“你是。”伊米修斯有些不耐烦,孩子识趣的闭上了嘴。
走了大约十英里,孩子开始大口的呼吸。他肩上的食物比他还要重,并且他要跑步才能跟上伊米修斯的步伐。伊米修斯喜欢这个孩子的顺从,平民就应该服从贵族的命令,不想那只金毛母狗,但愿他还没跑掉。伊米修斯想到这心里有些着急,他一把抓起孩子,一把提起食物,快速赶回来庄园。
“院子里有井,打些水上来,剩下的食物放在西楼的厨房。”伊米修斯命令孩子,把钱袋仍在了大厅的桌子上,拿了一瓶酒和一块奶酪去了地下室。
少年清醒后,才察觉到自己的身体状况,不敢贸然行到,静静等待着。看见伊米修斯进来,连忙从地上爬起跪立,虚弱的说:“早上好,主人。”
伊米修斯递给他食物和酒,看着少年狼吞虎咽吃的差不多,问道:“你为什么不逃跑?”
少年因酒精的作用说话也大胆起来,但还是有所保留:“呵,我能逃到那里去,几十英里内荒无人烟,你跟踪我的气味就算我逃到天涯海角你也能找得到。我倒是想过自杀,但你不会让我轻易死掉的,你会用你的血救活我。我只能活着,忍受一切你的折磨,我只能努力让你开心,而减少哪怕一丝你带给我的痛苦。”
少年说完这些话打了个哈欠,伊米修斯看着他,说“睡吧,我允许你睡一个钟头。”
少年听了这话迷迷糊糊的躺下了,也许是吃饱喝足后的放松,也许是要在困境中抓住救命的稻草,他梦到了他的母亲和可爱的妹妹。她们还在南方的老家,为踏上征途的父子祈祷。
他梦到他还是孩童时,第一次开枪吓得捂住耳朵,父亲恼怒的看着他,认为他缺少男子气概。他壮着胆子完成了射击,他不懂什么事男子气概,只是惧怕父亲的威严。父子俩回到家,父亲数落着他的胆小。母亲则抱着襁褓中的妹妹温柔的看着他,对他父亲说:它才四岁,能有什么男子气概,等他长大了,一定会保护妹妹的。
他梦到十岁时,妹妹被另一个军官的三个儿子欺负,他义无反顾冲上去,与他们打作一团,虽然被打的鼻青脸肿,却没让那三个男孩占到便宜。妹妹拉着她的手,逢人便宣扬他的光辉事迹。父亲赞许的看着他,母亲温柔的给他处理伤口。
他梦到十一岁时,手臂脱臼,蹩脚的军医乱扭半天也没对准位置,他迫于男子汉的尊严忍着不哭。他的母亲摸着他的头,说:我的安迪,勇敢又坚强。他的妹妹也在旁边应和:哥哥是最勇敢的人,什么都不怕......
这可不是忠诚,而是惧怕的服从。伊米修斯检讨着自己走出了庄园门,追捕那个偷了他钱的小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