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会过去这句话我听了很多遍,但事情过去了,时间过去了,伤害不会过去,恶意也不会过去,有些经历本就是造就你性格和选择的东西,遇见即遇见,痛苦即痛苦,这些只能让我的外壳更加坚硬,我内里脆弱柔软的本质没有改变。
支撑我走下去的毅力大概就是舅舅吧。他总是在我耳边说,学习才是我唯一的出路,所以初中三年不管我遭遇了什么,有多么痛苦,我都没有落下学习,中考让我离开了这座小县城,去了大一级的城区上学。
那里和县城有一点像,但比起它更加繁华,更加热闹。我上的高中是这个城区最好的高中,我本来沾沾自喜的,但听了新班主任的话我才知道,县城外的城区很大,城区外的省城很大,省城外的国家很大,世界更大。
我有些向往,但又觉得自己不配。上了高中后我仍然保持封闭的状态,为了掩饰我是结巴,我从来不会回答问题,老师点到我,我只是点头摇头,班主任一度认为我是个哑巴,但她给舅舅打了电话,打完电话她的表情我最是熟悉。
班里的人直到分文理我都没有记住名字,但我唯一记住了他——蒋峰。看到他和我同班,我内心是非常拒绝的,他让我想起了很多不好的回忆,我更加害怕他会说出我是结巴的事情,
有一天放学,我和蒋峰被留下值日,这是我最奇怪的,因为我的值日搭档不是他,但是那天我的搭档没有来,他却出现了。
我没有在意,只当是个巧合,我们很有默契地互不交谈,只是安静地打扫,在我要离开时,他却叫住了我。
“吴越!”我很诧异他竟然知道我叫什么。
我回头看他,等他的下一句话,他好像在等我说话,盯着我沉默了许久,他发现我不会说话,才继续说,“你还记得我吗?我们初中一个学校的。”
我点点头,用疑问的眼神看他,他舔了舔嘴唇,有些语无伦次:“那个,我是想说,那个…”
等不及了,我好饿,他怎么比我还结巴。我作势要离开,他居然跑过来抓住我的手臂,不让我离开,他很焦灼,深呼吸一口气大声喊了出来:“对不起!我一直都很想和你说的,但没有机会,我很愧疚,有一次在食堂我没有帮助你,我是很害怕,因为我没见过那样的场面,所以我没有始于援手。”
我很讨厌他碰我,我推开他的手,对他摇了摇头表示我原谅他了。
但他没懂,接着说:“我有告诉过老师,但老师没有管,我没放弃!后来你再被欺负,我就去找吴承轩他们理论,但我也被打了,我打不过他们,我就给了他们钱,让他们不要去找你,再后来我就搬家了,我搬到了这里,考上了这所学校,我没有想到还能碰见你,我一直都特别想和你说,对不起!”
我很久没有和人交流了,也很久没有听到除了舅舅以外的人和我说这么多话,长期的不张嘴让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回复什么,我只是拍拍他的肩,朝他笑了笑。
“你、你在笑?”他很吃惊,是没看过人笑吗?他也笑了,挠挠头对我说:“第一次看你笑,有点…吓人,但我没有别的意思!”
吓人?可能我太久不笑了,面瘫了?
我尴尬地咳了两声,向他挥挥手,准备离开。他又抓住我,察觉到我不喜欢触碰又收回手,拿起书包指了指门口:“我们一起出去吧!”
我犹豫了很久,我不想交朋友,和我交朋友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的。但他很不懂事地跟在我身后,直到我回宿舍才离开。
往后的日子,他像是跟屁虫,经常来找我搭话,早上、中午、晚上他都会来找我吃饭,我不理他他就会一直跟着我,他誓死要和我做朋友的样子让我有些动容。
我们渐渐地熟络起来,我也开始等他吃饭,等他放学,他也没有介意我不说话,也没有对别人说出我是结巴的事情,我们算是成为了朋友吧。
高二文理分科,他分到了文班,我分到了理班,我们分开了,但他还是每天来找我,他会给我带很多好吃的,夏天会给我带驱蚊器,冬天会给我带暖宝宝,他是我高中时代唯一一个对我好的人。
但老天爷总会无聊地挑一些坏小孩惩罚他们,带走他们的宝物,我就是那个坏小孩。
那一阵,学校里出现了同性恋,在升旗台接吻被老师抓住了,早恋加同性恋,在那个年代是很可耻的事情,他们被放到升旗台上当众批评,最后被退学了。
学校里因为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学生们开始关注兄弟间的感情,只要两个男人走得过近,都会被嚼舌根,有的甚至会被约谈,导致很多男生和同性保持了一定距离。
我不在乎,但蒋峰是在乎的。他那两周没有来找我,我也没有找他。有一天我的桌子上放了一封信,上面没有标注名字,我有预感是他的,我打开看了,里面工工整整地写了一行字。
对不起,吴越,我最近很忙,可能没办法找你吃饭了。
傻孩子,连借口都找得很烂。蒋峰是个真诚单纯的人,我不怪他,我理解的,没有人可以逃脱罪恶的嘴巴,我也一样。我只是可惜唯一的朋友也没有了,我又恢复了一个人的状态,孤寂但安宁。
我很庆幸,我的高中三年遇到了蒋峰,他让我知道有朋友是一种什么感觉,尽管时间很短,但我真的感谢他。我更加庆幸我还遇到了一位良师,她是我的班主任,对的,就是那个打电话的班主任。
她很关注我,也很愿意了解我,她通过舅舅知道了我家里的一些情况,她会经常站在我座位的旁边看我写题,发现我卡壳时会略微指导我,她从来不会设问,永远的陈述句让我很有安全感。
高二上学期,她以我考试第一名的理由给了我奖励,奖励是同学们的掌声,这是我第一次不是因为被欺负而得到大家的注视。
短短几秒的掌声是维持我一生的荣耀。
自我封闭是我的常态,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曾拥有,但至少我拥有向阳吹来的风,有蝉鸣,有烈日,有柔水,有绿叶黄花,有那些善良温柔的人。
蒋峰和班主任是把我从缠死的渔网中拽到笼子里的很重要的人,他们是我人生路上遗留在高中时代的星星,他们的光亮给了我底气。
暑假我回了舅舅家,当天刚好是母亲的忌日,他带我回了原来的家,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没变过,这是母亲自刎那天后我初次回来,我陡然想起母亲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小越…你房间的床头上有我给你写的故事,晚上妈妈给你读。”
我去了自己的房间,真的在枕头下找到一张纸,纸张已经泛黄了,上面赫然写着:“至亲爱的儿子,吴越。”我越过题头,读了起来:
儿子,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妈妈已经离开人间去享福了。这些年我受够了这样昏暗阴沉的生活,唯有自刎才是解脱。我选择在那些人面前自杀没有别的原因,就是想让他们每晚睡觉前脑海里都是我血溅当场的身影,我用我的命换他们一辈子的阴影,很值得。
我知道你一定很恨我,我是自私的,留下你一个人面对人世。惟有身处卑微的人,最有机缘看到世态人情的真相。妈妈受不了这真相,我是懦弱的,但你不是,不要做你爸爸那样的人,不要贪婪,不要投机取巧,更不要伤害别人,也不要做妈妈这样的人,不要软弱,不要忍受,更不要自我束缚。
做你想做的事情,爱你想爱的人。
宝贝,不要哭泣,面对现实,鼓足勇气,好好活着。人世是很可怕,很黑暗的,不会一直有灯火照亮你,跟随虚有的暗火不如做自己的灯,活出属于自己的人间。
爱你的妈妈
信看完了,心口泛出酸楚又有一些痛,母亲的选择在我眼里依然是愚蠢的,但我何尝没有过自杀的想法,只是不如她有勇气罢了。
她说得对,既然我选择了活着,就要忽视他人的疑目,大胆地走我的路。
我想把我所有的黑夜抛还给星河,把所有的痛苦扔回给朦朦天意,把所有的平庸、迷茫和停滞不前归还给过去的我。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做好决定便要迈出第一步。
第一步是运动。我有隔三差五去看心理医生,长时间的封闭让我的焦虑症没有一丝好转,他给我的建议是找到排泄口,而运动是我能想到的,最适合我的,排解情绪的方法。
运动真的是个好东西,它能让我放松心情,卸下压力,我通过运动的每一个呼吸,每一个步伐,征服我生活中的焦虑,我想活在运动里。
但也因此我得了一个毛病。起初运动的时候,我尝到了好处,没完没了的加量加码,呕吐和眩晕感甚至可以让我兴奋,只要我开始紧张,开始焦虑,开始自卑,我便疯狂的运动,借此发泄我所有的情绪。
这样是特别不好的,我因为这事没少被医生和舅舅骂,我也尽力地去改掉,然而效果甚微。
第二步是学习。世界既然这么大,那我想要去看看。
我开始重视我的总成绩,我发现在这所学校考年级第一是不够的,我需要把分数提得更高更好,我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计划,和有经验的老师进行些微的交流,与省城的学生一同学习、和他们比较优劣,查缺补漏,并坚持到高考。
很有成效,我考上了全国最高学府草将大学的生物系。
录取通知书发下来的那天,我很兴奋,告诉了我的班主任,她回复的话让我至今想到都会很感动,她说:“吴越同学,你是个强大的人,所以不必害怕,多给时间一点信心,你的光芒会推着你前进,你值得拥有很多鲜花和掌声,去吧!加油!愿你一路平安,光芒永驻,愿你走过的桥头永远平坦,遇到的行人永远温柔。”
舅舅哭了,我问他为什么,他没有说是为了我高兴,而是在哭我要离开了,我笑了,叫他和我一起去草将,他不愿意,他说他想留下来,向我学习,靠自己闯出一番天地。
我看了看这住了三年的十平米的小瓦房,又看到他水雾弥漫的眼睛里满是坚定和期待,我妥协了,我可以先去草将挣大钱,来撑他的天地。
生活是一次伟大的失眠,生前死后我们对这个世界皆是长眠,唯独活在世间时失眠,向死而生,不妨活得淋漓,尽管有时清醒却挣扎。
人总要向前看的,无论我曾经的回忆有多痛,它们都不是无用的经历,它们让我学会明辨是非,体会社会的无奈,认清生活的真相。
蜿蜒曲折的人世本就没有人可以活得自在快乐。我始终相信,未来一定会有一个契机让我重新振作起来,蒋峰、班主任亦或是母亲的信都是让我跑出小黑屋的勇气。
而现在,我身处有些许光亮的房子,也许是某个人或某件事让我可以继续向前走,走出牢笼,我的天总会亮。
我和生活死磕,生活便和我作对。报道的第一天我就打不到车了,摆弄了半天地图终于找到可以去学校的地铁,我是第一次坐地铁,我很喜欢这种交通方式,不用和人说话,只需要默默买票,悄悄上车就好。
我还是走运的。列车里的人不多,我找到一个和别人都有距离的空位,坐下后就拿出耳机听歌了,这是我在公共场合必做的事,歌曲能隔绝那些鼓噪的声音,更能让我心境平凉。
我闭上眼睛享受音乐,孤独的人就是这样的吧,他们敏感且细心,总能找到生活中可爱的小美好,然后与这份美好共处世间,相伴时光。
“嗯?”我的一边耳机突然被人摘下来,左边没了声音,我有些稀奇地看着那边,一个男孩坐在我的左面,他拿下我的耳机戴到自己的右耳上。
他听了一会儿,展开笑颜对我淡淡道:“你一直在踩我,我听听什么歌能让你这么专注。”
我低头看地面,啊!我太过享受,脚不自觉地跟着音乐节奏轻跺,却没跺到地面上,而是踩在了人家脚上。
我猛地站起身,有些不好意思地向他鞠躬道歉,他目瞪口呆,满脸讶异地盯着我看,我才反应过来自己有点回应过度了,又尴尬地坐下挠挠头。
他轻轻笑了,笑声如莺鸟,清脆爽朗:“没关系的!你要真觉得抱歉就和我共享你的音乐,直到我下站怎么样?”
我愣住了。他笑起来眉眼像月牙弯弯,嘴角挂着浅浅的梨涡,点缀在他脸上恰到好处,干净又清新。
初见一瞬我便在脑子里和他过完了一生。我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的心境也许就像是咖啡兑了红酒,咖啡苦涩但红酒香甜,它们混在一起就是把我的苦融化进他的甜里,谈不上美味,只是一种温热的陶醉。
我陶醉在他的笑容里,陶醉在他的眼眸里,万物皆在他眼底。
他见我没有回应,自顾自地戴好耳机,与我并排坐着,我们一起听同一首歌,耳机线就好像是我们之间的传话丝,音乐的声波是无形的交流,我尘封已久的心在这安静又吵闹的环境里跳动起来,这一刻我才觉得我是活着的。
“叮咚——草将大学站到了,请乘客们有序下车……”地铁提示音响起,他猛然跳起来,拿起背包跑出列车,只留下一句“谢谢。”
我收回停在空中挽留的手,我还没问他叫什么名字…有机会我应该也不敢问吧,他长得清秀俊俏,应该很多人追吧。
算了,我配不上他。
诶?我坐过站了!
你相信吗?有时候你以为永远不会再有交集的人,在某个时间会突然闯进你的生活,惊艳你的岁月,温柔你的时光。
我站在2号跑道的4棒,等待接力比赛的哨响,砰一声起跑点的运动员化作猎豹向我们奔来,一棒接着一棒,到第三棒时我半眯眼睛寻找队友,视线却被另一条跑道的人抓去了。
是他。
他朝着接力点奔跑,风刮过他的头发,吹起他的刘海,露出精巧英俊的面庞,他是第三棒的第一名,快到我们这里的时候,他开心得雀跃欢呼。
草将市的春光最为有名,他一笑,便不需要这光了。
“吴越!干嘛呢!”队友发现我的呆愣,离老远就叫我,我反应过来,赶紧转过身摆好姿势准备冲刺,接过接力棒时,他走在跑道边,我和他对视了,他好像微笑了一下,我冲向终点,第一个冲出终点线。
我们赢了,我很激动,但不是因为胜利。粗砺的世俗无可避免,信仰永不消眠,我想我找到了我的信仰,我是因为信仰而激动的。
即使以后的日子我只会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但这就够了。
溺于笑颜,寸阴若岁,在劫难逃。
误入他的笑颜,一刹那像过了一年,我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了。